凉意初显,鸣蝉聒噪,从小体弱多病的我又一次住了院。我早已是这间医院的常客了,轻车熟路地找到1403的病房,我在这里度过了将近七个月的时间。
“你好啊。”是邻床的姑娘向我搭话,她眼神中有遮掩不住的疲惫,脸上却挂着和煦的笑容。“你也是一位诗人,我知道,因为我也是。”她又瞥了眼我手上的诗稿,笑容更甚。
我连忙否认,我清楚我所写出的东西远远不能被称作诗歌。
“阿妹,你怎么会说自己连半个诗人都算不上?”过多的话语让肺病催她快点坐下,“你写过诗,不是吗?既然如此,您至少是三分之一个诗人。如果实在不愿意承认,我可以分出三分之一给你,那样你就完全能自称诗人啦。”
分出三分之一什么?我没大听懂。
“不过没关系,其实只要还活着,只要还能写得出什么东西,那就有意义,身份无所谓,所以我从来不害怕这些病,它们带不去我什么,写不出来我想写的东西,那才叫死了。”她撇着嘴,欠身从抽屉里取出一本诗集,兴致勃勃地邀我欣赏,我注意到它的名字是《韵兰集》。
她当真是极有才华的诗人,与我这种“无病呻吟”之流不同,只有亲历自然热爱生活的人才能拥有如此热烈而又丰富细腻的笔触,诗词旁都用铅笔标注了格律和平仄,有几页上还贴着剪下的韵书,无不能看得出她对此的真正热爱。天上地上的星,柔软又诗意的梦,她擅长描绘这样虚幻却又真切的事物。
从此,我便是三分之二个诗人了。
每天我们一起讨论诗歌,东拉西扯无话不谈,我喜欢靠在她身上,总是香盈盈的,很好闻。后来我叫她阿姊,是她这样要求的。
阿姊的床头柜上摆放着一株兰花,墨兰,花瓣稍稍低垂,露出一点点鹅黄的蕊,样子极可爱,衬得病房也香盈盈的。是她从故乡的土地里摘来的,阿姊独自从温州辗转到长春,能惹起乡愁的,不过回忆与故土的花儿了。不知何时,我的柜子上也多了枝花朵,一株鹅黄的水仙。
当春天将最后一滴雪水都拿去煮了茶时,我出院了,离开了病房,离开了我可爱的病友,我的阿姊,离开了她柜上摆着的同样可爱的一株兰花。走在老街上,枫树刚刚抽出模糊的润绿的新芽,没有人说一些伤感的话语,谁都明白在此还不算真正的别离。她只是送了我一支钢笔,沉甸甸的,我一直用到现在。
我时常会回去探望我的姊妹,互相分享诗歌,她总让我念一些诗给她听,因为渐渐地,她困难于说出话来了。
事到如今我依旧愧对她。年轻人的没来由的倔强,让我一句道歉都不舍得说出口,彻底错过了能弥补过错的机会。
当时我已经稳定了生活,学业也几近结束,于是有空便去叨扰她。时值隆冬,前一日的大雪掩埋了草坪上我踩出的小径,每走一步都能感觉到雪正没过我的脚踝。我到现在都忘不掉那天一丝一毫的感受。
天阴沉沉的,我直盯着窗外,正好能瞥见来时的路。——我在阿姊面前开玩笑似的贬低了自己,那是第一次,我见到从来挂满笑容的兰花儿一样的脸上露出那样可怖的神情,痛苦、严厉与悲伤交织在一起。我后悔了,却只是愣愣地盯着窗外,我看见披挂着雪的曾经翠绿的灌木丛,我看见激烈的风推搡着枝条抖落了满身的雪,我看见独独从草坪延伸到医院门前的我的足迹。这幅悲哀的景象深深印入我的眼底。
我后悔了却没敢回头看她,只是把唇抿的更紧。
最后我们不欢而散。
时隔很多年以后,我在我孩子的脸上发现了一模一样的神情,那是一张强撑着倔强与自尊的脸。我不由得想起,据说那一夜1403的病房中,咳嗽声未曾止息。
后来,我也常去看她,不过不必再去寻1403的病房了,她用写作挣得的稿费,从一个老农手里买下了林间的小屋,她在所爱的自然的风物中度过了最后的三十七天,之后也葬在这里,就葬在一棵她亲手植的小白杨下。
最后我见到她时,她正修葺着屋里一扇漏风的窗子。
她在一封信中交代了自己的遗产——所赠予我的是她剩下三分之二的诗人的身份,一株摆在桌前的那朵兰花,和半首未能完成的诗。我将它抄录下来,就放在最靠近我心脏的口袋,将它作为我的座右铭。
我们的诗集,也应我的要求,将手稿埋在了那颗小杨树下,连同一沓纸,一支笔,与她一起在那里长眠,只为了还能写出自己想写的,只为了还能说出未能出口的话。姊妹终究分别了。
后来,我也常常去看她,作为她的朋友、阿妹、作为一又三分之一个诗人去探望她,带着一株,与她同样可爱的水仙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