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互飙演技

大堂之中。

陈云镇定自若地坐在椅子上,丝毫没有显现出胆怯。

金父望向右侧的女儿,“巧巧,你与爹爹说说,为何将其绑回府?”

“爹爹,这小贼不当人子。”金巧巧悲愤道:“前些日子,他……他贸然闯进女儿闺房!”

金父大惊,猛地望向陈云,“道长,可有此事?”

为何金父如此震惊?

若是先秦时期,兴许男子进入女子闺房不算太大的问题。

然始皇帝三十七年所立会稽刻石有言:“饰省宣义,有子而嫁,倍死不贞。防隔内外,禁止淫泆,男女洁诚。夫为寄豭,杀之无罪,男秉义程。妻为逃嫁,子不得母,咸化廉清。大治濯俗,天下承风,蒙被休经。皆遵度轨,和安敦勉,莫不顺令。黔首修洁,人乐同则,嘉保太平。”

“会稽刻石”一再明确了男女大防的重要性。

要求男女交往要合乎规范,杜绝淫佚,忠于各自的家庭,保持“洁诚”。

这是秦始皇加强女性贞节观念的例证。

自此之后,女子闺房莫说寻常男子不得进入,即便是其亲生父亲想要进入都要先通报。

如今金父闻得陈云竟然敢进入女儿闺房之中,当然显得无比的震惊。

陈云自然明白此理。

他倒也没否认,落落大方道:“确有其事。”

金父眉头一蹙,再次看向女儿,“巧巧,他是如何擅闯你闺房的?将那日之事徐徐与我道来。”

金巧巧将与陈云相识到进入闺房经过,没有一丝偏差复述之。

金父听完后微微颔首,再次看向陈云,道:“如此,倒也不怪你。”

看这架势,金父显得挺通情达理,似乎准备放过陈云。

陈云心中颇为疑惑。

难道先前猜错了,对方真是达官贵人?

并非传道观某位高人角色扮演试探自己?

正当他心有疑惑之时。

金父忽然又开口说道:“女子清白犹如性命,你虽事出有因闯入闺房,但始终害了小女清白,若是此事传出去,以后谁人敢娶小女?道长,说说吧,你准备怎么做?”

果然还是没准备放过自己。

陈云先前心中那点疑惑烟消云散。

他从容不迫道:“我不知,还请金先生赐教。”

金父并未直接说解决之道,反而询问道:“敢问道长姓甚名何?家中几口人?”

陈云如实回答道:“我乃陈云,年十七,原为大黑山黑石村人士,家中父母俱全,有一妹子,另有两弟,然数月前,父将我卖之,幸得终南山凝阳洞传道观王老志仙长收留,遂而成为传道观药园长工。”

金鸿眼前一亮反问道:“你之言,无父母牵挂?”

古代被卖后,的确和原来家庭不再有关系。

因为按照律法,被卖之人所有权归购买人。

当然,前提是签订卖身契,成为了贱口奴婢。

陈云虽未和传道观签订卖身契,但其在被卖那一刻的确不再和原家庭有关。

他应声,“是。”

此时,金父才微微颔首道:“既如此,一切好说,我给你两条路。”

陈云伸手道:“愿闻其详。”

金父缓缓说道:“第一,你与小女喜结连理……”

金巧巧在旁叫道:“爹爹!我只是将这小贼绑回来让你小施惩戒即可,女儿还未想这么早嫁人……”

“闭嘴!”金父怒目而视,“你诱男子进闺房,本就是耻辱之事,为父在为你善后,岂容你在这里多言?”

慑于父亲威严,金巧巧不敢多言。

尽管知道对方在演戏,陈云依旧没有贸然开口,只是静静等对方说完。

试探试探,不试探怎么得到结果?

陈云倒要看看,这位极有可能是传道观某位高人所化的金先生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自然,他没有着急开口。

教训了女儿之后,金父又一次望向陈云,继续说下去道:“第一,你入赘我金家,与小女喜结连理……”

陈云张口欲言。

“诶,陈公子听我说下去。”金父一伸手阻止其说话,“我知好男儿不愿受入赘之耻,然,我金鸿膝下无子,就巧巧一女儿,若是你入赘我金家,以后我便会把你当儿子一般看待与培养,说句不好听的话,待到金某百年之后,我金家万贯家财、官爵俱会传你,陈公子,意下如何?”

陈云哑然失笑道:“金先生,我似乎从未说过要与令千金喜结连理吧?”

“你!”金巧巧气急。

金鸿再一横手阻止女儿,面沉似水盯着陈云道:“哦?按你所说,你乃一介白身,又无家,金某说句逆耳之言,如今你虽为传道观药园长工,然据我所知,传道观长工五年遣散,届时你不就是一无处可去的丧家之犬?若是你入赘我金府,我就巧巧这么一个女儿,不敢说其他,起码能让你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享受一辈子荣华富贵,难道不比身无所依强?”

陈云点头赞同道:“若是按照金先生所言,陈某入赘倒也无不妥之处,只是……”

“好男儿志在建功立业,金某明白。”金鸿又一次打断,自顾自说下去,道:“也罢,我许诺你,若是你入赘了我金家,我会想尽一切办法让你入朝为仕,先从底层士做起,以后金某动用人脉,势必让你在四十岁之前成为我秦国的司徒。”

陈云笑道:“云志不在入朝为仕。”

金鸿哑然失笑道:“你是不信金某有这能力?”

陈云道:“非也,我信金先生有这能力,只是我志真不在此。”

金鸿大笑,“你还是不信我,也是,口说无凭,林夕,将我官印、敕书取来。”

林管事微微弯腰道:“是,家主。”

言罢,他转身朝里走去。

陈云看金鸿“冥顽不灵”,索性也懒得争辩。

几分钟后,林管事托着一方玉匣子回来了。

金鸿打开检查了一下,确定没什么问题,“拿去给陈公子看看。”

陈云摆摆手道:“金先生,无这必要,我刚已说得很明白,我信你有这能力,云志不在权财,还请放过。”

金鸿坚持道:“你看过再说。”

言语间,林管事托玉匣已至身前,“陈公子,请仔细看上一二。”

陈云无奈,只好低头望去,只见里面确实摆放官印与敕书。

金鸿适时插话道:“林夕,取出他看清楚。”

“好的,家主。”

林管事小心翼翼将官印取出,翻过来以便陈云看清,与此同时他还解说道:“我家家主乃秦国相国,官印做不得假,陈公子仔细看看。”

陈云看见官印上果然刻着所署官名为相国。

相国在秦国可谓身居高位,乃是仅次于皇帝的存在,秦国第一品级高的实权官员,比丞相还要品级高一等。

要知道丞相最开始出现,就是为了辅佐相国,比如秦武王时设置左右两位丞相,其实就是协助相国处理朝政的左右副手。

当然,之前相国一般叫做相邦,后来刘邦建立大汉,为了避讳其名讳,故而,改成了相国。

除此之外,官印上面还刻有一行简短警示语。

林管事确定他看清楚后将官印放回玉匣之中,又取出敕书铺卷开,“此乃秦皇任命敕书,陈公子你再辨别下真伪。”

陈云见得敕书上面写明了任命日期、官职等一系列的详细信息,右下方还有秦皇玉玺盖章。

初步观看,的确为真。

秦汉时期官印随身携带,上面写明了上任地点和拥有者的姓名,甚至刻有各种祝福语和警示语,另外单单官印未必有用,还要有朝廷颁布的合法任命文书才行。

官印一般由该官员专有,无论是当官之时,或者是卸任后,只要没有做出违法乱纪之事,都不需要上交。

可以说,官印是这个人在朝中的名片。

另外,不论是朝廷,还是世人一般认人以及任命文书,而对于官印却并不看重,伪造官印可以说是一件完全没有意义的事情。

一般人真没胆子伪造。

也没有那个必要去伪造。

毕竟伪造了也没有作用。

确实,官印与任命敕书一点端倪都看不出来。

如果不是陈云早就判断金鸿乃传道观高人所化,兴许都要信以为真。

见他看完官印与敕书。

金鸿笑着问道:“如此,陈公子可相信金某有能力让你入朝为仕,以及未来能平步青云?”

若对方真是相国确实有这能力。

陈云点头道:“信。”

金鸿再问道:“陈公子相信即可,那么我们聊聊入赘之事。”

陈云依旧摇头道:“金相国,陈某刚已言明志不在入朝为仕,我亦不会入赘贵府为婿。”

此言一出,金巧巧“哇”地一下子哭出了声,“你……你欺人太甚!”

说着,她哭着跑了。

“巧巧!巧巧!”金鸿站起身表现得很焦急。

眼看女儿越跑越远,他赶紧对着林管事道:“让人把巧巧追回来。”

林管事忙道:“我这就去追巧姑娘回来。”

说完,他也径直离开了。

精彩!

这番演技委实精彩!

陈云看的一愣一愣,真没想到金鸿与金巧巧二人演技浑然天成,若是放在自己前世都能拿奥斯卡小金人了。

大堂里只剩下陈云与金鸿二人。

金鸿眼神不善地望来,“陈公子,你当真不娶我家姑娘?”

陈云点头道:“是的,金相国,我记得你刚才言还有第二条可选,但请道来,若是你之提议能让巧姑娘恢复清白,我陈云定然不拒绝。”

“好!好好好!”金鸿怒极反笑,眼神也变得阴森,“这第二条路,你既毁我女儿清白,那就以死谢罪吧!”

陈云假装大惊道:“金相国何出此言?”

金鸿冷笑一声,“你若死,世间不就无人知晓小女闺房被男子闯入过了?”

陈云故意表现的很慌乱,厉声道:“金相国,我秦国以法立国,你身为相国不会不明白逼死人可是要偿命的!”

金鸿语气森然道:“我将你击杀于堂中,再告你是刺客欲谋杀于我,你觉得有人会怀疑吗?”

陈云气急,伸出手指哆嗦道:“你!你!”

金鸿大喝道:“我最后问你一遍,到底入赘我金家,还是以死谢罪?”

陈云站在原地脸色变幻不定,表现得极为挣扎。

金鸿在那边循循善诱道:“入赘我金家不仅可享万般荣华富贵,有朝一日还能平步青云,若身死可就什么都没有了,陈公子,想清楚。”

言罢,他不再言语,静静等候陈云的抉择。

陈云低着头也不说话。

一时间,沉默在大堂之中蔓延。

从表面上看,陈云好像真的挣扎思索,毕竟关乎生死大事。

可实际上他心中却在想,到了图穷匕见阶段,考验应该快结束了吧?

嗯,都已经飙演技这么久了,可不能在最后关头功亏一篑。

到目前为止,陈云对自己的演技都很满意。

不敢说奥斯卡影帝级别,最起码没有露出破绽。

只是接下来对方可能真的会表演“杀”自己。

我该如何表现出面对死亡的惊恐,和对求道之心坚定不惧死亡的复杂情绪呢?

是的,陈云低着头一直没说话并非在挣扎。

他是在琢磨接下来该自己怎么表演才显得比较自然呢!

一般只有神仙点化别人给考验。

也只有陈云反过来把考验当成了演戏。

没办法,陈云始终没有把自己摆在“卑微”的位置。

他觉得,别人既然可以设计考验,自己看穿了为何不能演戏?

幸好扮演金鸿的钟离权不知陈云心中所想,不然一定会气到吐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