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6章 公元前357年之东周列国(十九)
- 那些个甲子年发生的事
- 黄河三尺鲤07
- 2219字
- 2024-10-25 22:36:11
在战国时期,秦国的崛起与商鞅的变法密不可分。
商鞅,这位来自卫国的改革家,携带着李悝的《法经》,
在秦孝公的求贤令下,满怀壮志地来到了秦国。
他通过秦孝公的宠臣景监得以见到孝公,
起初他尝试以帝道、王道之术说服孝公,
但孝公对此并不感兴趣,甚至在听后打起了瞌睡。
商鞅随后改变策略,以霸道之术再次尝试说服孝公,
这次孝公的态度有所改变,但仍未对商鞅予以重用。
直到商鞅详细阐述了他的富国强兵之策,
孝公才真正被打动,两人连续几日深入讨论,毫无倦意。
在商鞅的劝说下,秦孝公决心在秦国进行一场深刻的变法。
这场变法并非没有阻力,以甘龙、杜挚为代表的守旧派强烈反对,
他们认为变法会动摇国本,破坏传统秩序。
在激烈的争论后,秦孝公坚定了变法的决心。
公元前359年,秦孝公命商鞅颁布了《垦草令》,
这不仅是全面变法的序幕,更是一次对秦国社会经济结构的深刻调整。
《垦草令》的核心在于刺激农业生产,它鼓励农民开垦荒地,增加粮食产量,
从而增强国家的粮食储备和经济基础。
同时,它抑制了商业的发展,因为在当时的秦国,
商业往往被视为投机取巧,不如农业生产那样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强盛。
《垦草令》还重塑了社会价值观,提高了农业的社会地位,使得从事农业的人民得到了更多的尊重和认可。
此外,《垦草令》削弱了贵族和官吏的特权,要求他们加入到农业生产中,与普通百姓一同劳作。
这一措施有助于减少社会等级差异,促进了社会的平等。
同时,它还实行了统一的税租制度,简化了税收流程,使得国家财政更加稳定和透明。
《垦草令》的成功实施,为秦国的进一步变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公元前356年,秦孝公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开始在秦国国内实行第一次变法。
这次变法包括了户籍制度的改革,实行什伍连坐法,明令军法,奖励军功,
废除世卿世禄制,建立二十等军功爵制,奖励耕织,重农抑商,严惩私斗,改法为律,
制定秦律,以及推行小家庭制等一系列措施。
这些措施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秦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为秦国的强盛和后来的统一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商鞅的变法,不仅是秦国历史上的一次重大转折,
也是中国封建社会早期的一次深刻变革,其影响深远,至今仍被后人所铭记。
经过商鞅的第一次变法,秦国的国力得到了显著的增强。
公元前358年,秦国在西山(今河南省熊耳山以西)击败了韩国,
这一胜利不仅扩大了秦国的领土,也展示了秦国军事力量的崛起。
随后,在公元前357年,楚宣王为了加强与秦国的联盟,派右尹黑来迎娶秦国女子,
这一联姻进一步巩固了秦国与其他大国之间的关系。
公元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今陕西省澄城县东)会盟,
这一事件标志着秦国结束了长期不与中原诸侯会盟的局面,
开始在中原的政治舞台上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通过这一系列的外交和军事行动,秦国的国际地位得到了显著提升。
在平定太子事件后,秦孝公对商鞅的才能和贡献给予了高度评价,
拜他为大良造,开始着手进行第二次变法。
咸阳,这个位于关中平原中部的战略要地,因其地理位置的优势,被秦孝公选为新的国都。
为了便于向函谷关以东发展,秦孝公于前350年命商鞅征调士卒,
按照鲁国、卫国的国都规模修筑冀阙宫廷,营造新都。
次年,秦国的国都从栎阳迁至咸阳,
这一举措不仅提升了秦国的政治中心,
也为秦国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二次变法的主要内容涵盖了开阡陌封疆,废井田,制辕田,
允许土地私有及买卖,推行县制,加收口赋,统一度量衡,
燔诗书而明法令,塞私门之请,禁游宦之民和执行分户令等。
这些措施进一步深化了秦国的社会经济改革,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加强了中央集权,提高了国家的行政效率。
经过两次变法后的秦国,国力更加强大,百姓家家富裕充足。
秦国的社会秩序井然,人民勇于为国家打仗,怯于私斗,乡村、城镇秩序安定。
这种繁荣和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秦国的进一步扩张和统一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周显王看到秦国的强大,派使臣赐予秦孝公霸主的称号,
诸侯各国都派使者前来祝贺,这标志着秦国已经成为中原地区的霸主。
公元前348年,韩昭侯亲自前往秦国,与秦孝公签订停战盟约,
这一事件进一步巩固了秦国在诸侯国中的地位。
公元前342年,秦孝公派太子驷率领西戎九十二国朝见周显王,
这一壮观的场面显示了秦国在西方的霸主地位,也展示了秦国强大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收复河西失地,对于秦献公和秦孝公来说,不仅是实现国家领土完整的重要一步,
更是恢复秦穆公时期霸业的关键。
河西地区,作为秦国的西部屏障,对于秦国的安全和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秦献公和秦孝公两代国君,都把收复河西失地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
秦献公时期,秦国与魏国为争夺河西地区发生了多次战争。
在洛阴(今陕西省大荔县西南)、石门山(今山西省运城市西南)、少梁(今陕西省韩城市西南)三场战役中,秦国取得了胜利。
这些胜利不仅打击了魏国的嚣张气焰,也极大地鼓舞了秦国人民的士气,
为秦国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商鞅的两次变法,更是为秦国的国力增强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第一次变法,通过改革户籍制度、实行什伍连坐法、明令军法、奖励军功、
废除世卿世禄制、建立二十等军功爵制、奖励耕织、重农抑商、严惩私斗、改法为律、
制定秦律和推行小家庭制等一系列措施,极大地提高了秦国的行政效率和军事实力。
第二次变法,通过开阡陌封疆、废井田、制辕田、
允许土地私有及买卖、推行县制、加收口赋、统一度量衡、
燔诗书而明法令、塞私门之请、禁游宦之民和执行分户令等措施,
进一步深化了秦国的社会经济改革,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加强了中央集权,提高了国家的行政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