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落魄的贵族

就像日耳曼人这个称呼源于凯尔特人形容他们邻居的词汇,诺曼人也是其他民族赋予的它称。

Norseman,从它的根词汇便可以看出,一开始指的就是来自北方的野蛮海盗——维京人。

十世纪初,维京人的领袖罗洛与法兰克国王查理三世签订了《圣克莱尔条约》,这一批曾经的海上冒险家开始在北法一马平川的旷野上扎根,逐渐放弃了过去的海上侵袭战法,开始采用法兰克式的骑兵战术。

但某些骨子里的特质,是不会随时间和环境泯没的,比如他们的鲁莽气质,好战精神和冒险倾向,这些都驱使着诺曼人开启了持续数十年的领土扩张战役。

他们之中的佼佼者,会在未来征服英格兰和西西里王国。

与他们尚武精神并驾齐驱的,还有他们对宗教的热忱。

诺曼底自诺曼人皈依以后,一直以来都是宗教发达的地区,诺曼修道会成为本笃会著名的生活和学术中心,在入侵英格兰后,他们甚至完善了英格兰地区的教会组织结构和相关戒律。

诺曼人的狂热,也体现在他们对罗马及圣地朝圣的热忱上。

许多诺曼贵族,就是出于质朴的宗教虔诚,对冒险的热衷,和对新鲜征服的渴望来到地中海的,他们为欧特维尔诸子最终征服南意大利,提供了源源不绝的兵员。

拉蒙认为,在去往圣地亚哥的朝圣之路上,碰见一个诺曼人的机会很大。

这种感觉,就像是在巴塞罗那的港口放出风声说自己的商船沉了,然后在那里等上一天,总觉得会遇见一个来问需不需要高利贷的犹太人。

拉蒙很想与诺曼人建立良好的关系。

虽然伊比利亚上的天主诸国也自诩骑士王国,但就拉蒙所知道的,它们在与南方穆斯林作战时,很少在面对安达卢西亚和柏柏尔骑兵时占到过上风。

尽管组织后勤和士兵人数的差距客观存在,但凡事怕对比,诺曼人在南意大利面对的也是差不多成色的军队,却总是能打出惊人的交换比。

人少精锐好养活,皮糙肉厚不要命,这就是人们对于诺曼骑士的印象。

除了贼配军般的军纪,诺曼骑士简直浑身上下都是优点,他们的到来让意大利地区缺少兵源的商业贵族们心花怒放。

直到欧特维尔诸子发现雇佣他们的领主老爷原来比异教徒还要菜,还富得流油。

“那我们明天可以去朝圣者的营地么?”拉蒙对加西亚露出期待的小眼神。

拉蒙对自己能否顺利勾搭到诺曼人还是有信心的,收复失地运动几乎囊括了他们想要的一切。

自我献祭的宗教感召,加上征服异教徒大国的巨大荣誉,绝对是这个时代的大杀器,对诺曼人的吸引力还要再翻个倍。

“不用着急,每天都会有新的朝圣者来到卡斯蒂利亚。”加西亚另有打算,笑着对拉蒙摇摇头:“后天就是我的成人礼了,我可是要做许多准备的,哪有时间乱跑。”

“而且那可是一个很大的庆典,小拉蒙,这不比去看朝圣者有意思多了!”

“我已经参加过很多庆典了!”拉蒙一脸的不感兴趣。

“每个庆典都不一样,你该好好用心体会这一点。”

加西亚是个庆典爱好者,又已经离开了庄严肃穆的教堂,顿时在此话题下滔滔不绝地抛出见解来。

“有些庆典会有甘美的醇酒,有些会有美妙的音乐,有些能见到身材窈窕的姑娘,唱着让人愉悦的歌!”

“放开你的心灵沉醉其中吧,你会体会到生命的欢愉!”

拉蒙没想到自己的舅舅还是个诗人,但转念一想,加西亚的拉丁语水平异常地突飞猛进,感觉不太合理。

一行三人本来正在等待回城堡的马车准备妥当,伯爵大人本来有些神游物外,不料听到加西亚的吟诵,一时间也稍显惊讶,不自觉地替拉蒙说出了心底的话:“看来布尔戈斯常常能吸引来吟游诗人!”

“不过你能背下来也不容易了,我听说吟游诗人会用他们的巧舌,悄悄藏起或者歪曲一些歌词,让人模仿不来,好保住他们的饭碗!”

其实并没有那么复杂,纯粹是歌词经过口口相传,每个人复述的都跟上一个传播者有些微小的差别,最终慢慢变得南辕北辙。

“这没什么,是一个法兰西贵族教我的,他会很多首短诗。”

“挺可怜的一个人,在朝圣路上路过巴斯克人的地盘上被抢劫了,来到布尔戈斯能卖的东西都卖掉了,就剩一件单衣,天寒地冻的时候站在城堡外面,说话的时候都在打哆嗦。”

伯爵一听是朝圣者的趣闻,顿时来了兴致:“那你怎么能确定他是个贵族呢?”

加西亚感觉自己的智商得到了显露机会,得意地道:“我问了他最近几年要给国王服多长时间的役。”

卡斯蒂利亚的伯爵眉飞色舞:“要是一个平民冒充贵族,肯定要绞尽脑汁编造个时间来,但你猜他怎么说的?”

“他说,老国王征召过他,但走了一半路就停在半路上等,打听了一下好些领主没拿到一分钱薪水,就掉头回去了,从此再没鸟过那个抠门鬼,至于新国王,即位以后还没给他或者他的封君发过征召。”

“我一下子就分得清了,这不可能有错的呀!”

伯爵大人点点头,的确细节拉满,大概只有真正的领主才会这样回答。

“他就自己一个人上路?不说侍奉他的骑士,难道身边连个随从都没有吗?”伯爵大人瞬间发现了盲点。

加西亚眨眨眼:“这就是有意思的地方了,他说他在家乡被抢了头衔,就打算跑来伊比利亚闯荡,结果他被抢劫的时候,他的随从抄起行李第一个逃跑了!”

伯爵脸色古怪,既有同为领主物伤其类的感触,也有听到别人的倒霉事下意识的忍俊不禁,半晌才调整好,恢复了正色。

“这倒是个有意思的见闻,他叫什么名字?”

“阿弗朗什的伊尔温·布洛姆,阿弗朗什也不知道是在哪,不过他是个诺曼人,也许在法兰克北边?他人就在城堡里,待会找他过来问问。”

呀,这不是巧了么!

不过拉蒙还是有点好奇,他一个诺曼人,到底是怎么混成这副模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