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共同富裕的社会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未来社会的描绘中,建立在资本主义创造的丰富物质财富基础上的社会主义社会,不但是一个生产力水平较高的社会,而且是一个人民群众实现了共同富裕的社会。再进一步讲,这种共同富裕,不仅仅是物质生活方面的富裕,而且包括精神层面的富裕。

从生产资料占有制的角度来讲,未来社会建立的是生产资料的社会化占有。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郑重申明:“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1]在《资本论》中,他们进一步强调指出:“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2]超越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社会主义,最为根本的特征就是实现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即建立以公有制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角度来讲,社会主义将拥有发达的社会生产力。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以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原则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制度,将极大地激发人民群众投身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使社会生产力获得更大的发展,达到高度发展的水平。所以,社会主义社会应该是大工业充分发展的社会,是生产力得到极大解放和发展的社会。

从消费资料分配的角度来讲,社会主义社会实行的是按劳分配原则。马克思认为,要对社会成员生活资料实行“等量劳动时间领取等量报酬”,即实行按劳分配原则,这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经济规律。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把未来新社会划分为“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和“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社会主义社会,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而到了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生产力高度地发展了,所有的产品充分涌流,实行的则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则。


注释

[1]同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45.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