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创作灵感

我估计很少有人知道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创作《阿基里斯雕像》的原委。既然这部作品被视为我们这个时代最伟大的小说之一,我想,简要介绍这部作品产生的背景,必定会让文学领域的后学们很感兴趣。评论家预言该书将畅销不衰,若所言非虚的话,那么本篇所叙之事不仅能供人消遣,更能为将来史学家编撰这一时期的文学史提供有益的参照。

当然,每个人都记得《阿基里斯雕像》出版时获得的巨大成功。几个月间,印刷工人废寝忘食,装订工人夜以继日,版本一个接一个,层出不穷。英国和美国的出版商们紧锣密鼓,完成书商们的加急订单。图书立即被翻译成欧洲的每一种语言。最近,有消息称,读者很快就能读到该书的日语和乌尔都语版本。小说曾经在大西洋两岸的报刊上连载过,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代理人从这些报刊编辑身上攫取了高额利润。作品还被改编成戏剧,在纽约上演整整一个季度,毫无疑问,等这部戏剧在英国推出,也会取得同样的成功。电影版权已经高价售出。尽管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所赚金额很可能跟传言(文学圈内)有出入,有一点却可以肯定,她凭借这部书赚得的利润,足以保证这一生衣食无忧。

一部书很难同时得到公众和批评家的青睐。对于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来说,情况尤其明显(请允许我这么说)。迎合圈子诚然令她格外满足,评论家们不遗余力地吹捧她(而她确实也开始觉得自己实至名归),奇怪的是,公众对她的才华似乎浑然不觉。她出版的那些薄薄的作品,印刷精美,白色布纹装帧,甫一问世即被视为上乘之作,专栏定会刊发鸿篇巨论,仅在那些古老俱乐部尘封的图书馆中才能见到的每周评论对其极尽笔墨。饱学之士都读过她的作品,个个赞叹不已。然而,饱学之士并不买书,她的书因此并不畅销。如此久负盛名的作者,想象力如此奇特,文笔如此绮丽,却不为普通读者熟悉,说起来实在丢人。在美国,她几乎无人知晓;尽管卡尔·范维克滕先生曾经撰文指责公众驽钝,但公众依然反应平淡。她的一位代理人,对她的天才顶礼膜拜,曾经逼迫一位美国出版商:必须出版她的两本书,才授权他出版急切渴望的其他作品(毫无疑问,是质量低劣的小说),于是,这两本书才得以按时出版。这两本书受到出版社讨好似的赞誉,说美国最杰出的头脑欣赏她的才华。可到了第三本书,美国出版商(用惯有的粗俗方式)告诉这位代理人说,如果有钱,他宁愿投资杜松子酒。

自从《阿基里斯雕像》出版之后,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此前的作品被一版再版(卡尔·范维克滕先生再次撰文,悲痛而坚定地指出,早在十五年之前,他已经向读书界推荐这位不同凡响的作家),宣传得尽人皆知,高雅的读者无不知晓这些作品,无需我在此枚举。有了卡尔·范维克滕的两篇佳作,再做赘述无异于狗尾续貂。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很早即开始她的写作生涯。十八岁,她就出版了处女作《一部挽歌》。此后,每隔两三年,她就会出版一本诗集或散文集(她对艺术怀有崇高的信念,不愿过于草率地频繁出版)。创作完成《阿基里斯雕像》时,她已五十七岁,到了受人尊敬的年纪。不难想象,她的作品数量卷帙浩繁。她为这个世界奉献了六本诗集,皆以拉丁文冠名,包括《幸运》《圣母马利亚》和《死生之际》,这些诗集都属庄重型诗体。她善于沉思,不愿涉足轻浮、荒诞的题材,独钟情严肃和厚重。她依然热衷于创作挽歌,十四行诗令她如痴如醉。她的非凡成就在于她复兴了抒情诗,这是今日之诗人久已生疏的诗体。可以断言,她的抒情诗《献给法利埃总统的颂歌》将在任何一类诗歌选集中占据一席之地。这首诗不仅韵脚响亮,对于法国大好河山的描绘更是惟妙惟肖。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描绘了卢瓦尔河的旖旎风光以及文艺复兴时期欧洲诗人杜·贝莱留下的印记,沙特尔大教堂镶嵌宝石的窗户和普罗旺斯阳光明媚的城市。她的赞叹之情尤为珍贵,这是因为,除了新婚宴尔之际从马盖特乘坐游船到过布洛涅,她再也没有去过法国其他地方。她晕船厉害,而且,这个广受欢迎的海滨胜地的居民听不懂她流利地道的法语,令她羞愧不已。她于是决定再也不去重复这种既不体面又不愉快的经历,从此抛弃了曾经在《圣母马利亚》里以庄重甜美的笔调反复歌颂的题材。

《伍德罗·威尔逊颂歌》中也有些精彩的段落。但是非常遗憾,由于她对这位杰出人物的观点发生了变化,决定不再重印这部作品。然而,我认为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经典力作是她的那些散文。她创作了多篇语言简洁、结构完美的美文,取材广泛,包括《萨塞克斯的秋天》《维多利亚女王》《死亡》《诺福克的春天》《乔治王朝的建筑》《迪亚吉列夫先生》和《但丁》。她还创作博雅、古怪的作品,介绍十七世纪的耶稣会建筑,论述百年战争时期的文学问题。正是她行文绮丽的散文,为她赢得了为数不多却绝对忠实的拥趸。这些崇拜者们认为她是这个世纪最伟大的语言大师。她自己也承认,她的强项在于她的风格,铿锵有力却不失生动活泼,语言典雅而又意味深长。她只在散文中展现了韵味十足但又张弛有度的幽默,令读者们难以抗拒。这种幽默不在于思想意蕴,也不在于遣词造句,而在于标点符号的精微修辞:电光火石之间,她发现了分号所蕴含的幽默潜能。因此,她大量使用分号,已臻炉火纯青的境界。她对分号的巧妙使用令人叫绝,你如果受过良好教育且幽默感强,根本不会滑稽大笑,而是欢畅地吃吃发笑,文化程度越高,笑得就越欢畅。朋友们说,她的幽默令其他所有类型的幽默显得粗俗不堪且夸张做作。多位作家都尝试模仿她,但皆以失败告终。无论你如何评价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都不得不承认她已经将分号的幽默意蕴发挥得淋漓尽致,任何人皆难以学到她分毫。

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住在距离石门不远的一栋公寓,交通便利,租金实惠。公寓包含一间临街的豪华客厅,一间供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居住的宽敞卧室,一间位于后面的阴暗餐厅,以及一间紧邻厨房、狭小简陋的卧室,供福里斯特先生居住。房租由福里斯特先生支付。每个星期二下午,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在豪华客厅里招待她的朋友们。客厅朴素而整洁。墙上挂着世界知名壁纸花样设计者兼画家威廉·莫里斯亲手设计的壁纸,还悬挂着朴素黑框装饰的铜版画,这些铜版画是在铜版画涨价之前就已收藏。家具是齐本德尔时期的,带折叠桌盖的写字台隐约保留了路易十六时期的特色。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就在这张书桌上写作。总要给第一次登门的客人介绍一番,多数人见了这张桌子都惊叹不已。地毯厚实,灯饰庄重。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坐在一张铺有红绸缎的直背老爷椅上。这张椅子并不值得夸耀,却是房内唯一舒适的椅子,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安然端坐,高高在上,与客人们保持着距离。负责倒茶的女仆,看不出年纪,沉默少言、无精打采。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从来不向任何人介绍她,但众所周知,女仆把为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分担倒茶之苦视作自己的特权。这样一来,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便能全身心投入聊天。不得不承认,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谈吐不凡。言谈并不轻松活泼,加之口头聊天时很难展示标点符号之妙,她的言谈虽然可能不那么幽默,却旁征博引、滔滔不绝,令人受益匪浅,不失生动趣味。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深谙社会科学、法律和神学。她阅读广泛,博闻强记,天生擅长引经据典,弥补了智慧的不足。三十年来,她或多或少结识过一些社会名流,于是,总有一大堆趣闻轶事与人分享。她自己也颇为用心,重复讲述的次数不致令人作呕。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善于吸引各行各业的人员,很可能会在她的客厅同时见到前任首相、报社社长和出任某大国的大使。我一直猜想,这些上层人物之所以来到这里,是因为他们觉得,来到这里跟一位作风正派、身份清白的文化人交往,不会招致非议。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对政治深感兴趣,我自己就曾听一位内阁大臣坦率地对她讲,她具有男性的智慧。她一直反对妇女选举权,但当妇女最终被赋予这项权利后,她开始考虑进入国会。令她头痛的是,不知道该加入哪派政党。

“总之,”她顽皮地耸动宽阔的肩膀说,“我不会自己创建一个政党。”

与众多严肃的爱国者一样,她分不清局势走向,她的政治观点模糊不清。最近,她明确转向认为工党是这个国家最大的希望。如果她能稳操胜券获得一个席位,她肯定会毫不犹豫地作为受压迫的无产阶级斗士进入公众视野。

她的客厅也常对外国人开放,包括杰出的捷克斯洛伐克人、意大利人和法国人,以及名不见经传的美国人。她绝非势利小人,她的客厅里见不到贵族公爵,除非这位公爵有特殊癖好;她的客厅里也见不到贵族夫人,除非这位夫人除了作为贵族之外,身上还出过这样或那样的小插曲引起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这位天主教徒的恻隐之心,诸如婚姻破裂、写过小说或是伪造过支票。她不怎么喜欢画家,画家大多腼腆寡言;也不喜欢音乐家,因为他们倘或有名,通常不愿演奏。而即便他们同意演奏,音乐也会妨碍谈天。人们想听音乐,大可去音乐会。她青睐更加微妙的音乐,心灵之音。她对作家,尤其是前途光明而目前寂寂无闻的作家,热情不减。她对崭露头角的创作天才独具慧眼,不时与她把盏品茗的知名作家,绝大多数在尝试写作阶段得到过她的鼓励,在写作生涯初期得到过她的指引。她的文学地位已岿然不动,根本不会对别人产生嫉妒之心。人们对她写作天分的赞美不绝于耳,她因此不会为他人所获得的成功而心生嫉妒。

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对文学后人的甄别能力自信满满,确信能做到公正无私。基于上述种种,不难理解她何以能够在荒蛮之风甚嚣尘上的国度成功打造法国十八世纪沙龙似的聚会清谈。人人都觉得,能够接受邀请“星期二吃面包、喝茶”是一种无上的荣耀。置身朴素的客厅,在肃穆的灯光下,往齐本德尔式椅子里一坐,你会恍然感觉自己正经历鲜活的文学历史。美国大使曾经恭维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

“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跟您喝茶,是不可多得的心灵盛宴,我有幸参加,真是荣耀之至。”

确实,类似的聚会清谈是一种无与伦比的享受。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品位卓尔,她对正确的事情必加以赞美,必做出精准的评判,时常令人叫绝。出席她的高雅聚会之前,我常会先喝上一两杯鸡尾酒解馋。事实上,我发现自己很难融入她的沙龙聚会。一天下午,我到她家门口通报,本来应该问开门的女仆,“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在家吗?”我却问道:“今天有没有礼拜?”

当然,纯粹是随口这么一问,不幸的是女仆吃吃笑了起来。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一位最忠实的崇拜者埃伦·汉纳威碰巧在走廊里脱鞋子。我还没进客厅,她就已经将我的话学给女主人听过了。我进去时,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用老鹰般的眼睛盯着我。

“你为什么要问今天有没有礼拜?”她愠怒道。

我解释说,自己纯粹是随口一问。孰料,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继续盯着我,眼神咄咄逼人。

“你是不是想说我的聚会……”她在寻找合适的词眼,“很神秘?”

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可我无意在众多聪明人面前暴露自己的无知,于是认定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奉承一番。

“亲爱的夫人,您的聚会就像您本人一样,完美无瑕,高雅神圣。”

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高大的身躯微微一颤。仿佛突然冲进开满风信子的房间,醉人的香气令她目眩神迷。她变得温和起来。

“你要是想耍幽默的话,”她说,“我想最好用在我的客人身上,不要跟仆人插科打诨……沃伦小姐会给你倒茶。”

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挥挥手,示意我这个话题告一段落了。但她却开始揪住这个话题不放,在接下来的两三年里,但凡需要向别人介绍我,她总不忘加上一句:

“您务必好好跟他聊聊,他上这儿来只是为了赎罪。他到门口时总会问:‘今天有没有礼拜?’很逗,对吧?”

然而,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并不满足于每星期二举行一次的茶会。每个星期六她都会准备八个人的午宴:用她的话说,八个人最适合清谈,再者,她家的餐厅容纳不下更多的人。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吹嘘说,比起她久负盛名的午餐会,她为人所知的英国韵律学知识可就小巫见大巫啦。她对客人精心挑选,谁要是接到邀请,不单是受到抬举那么简单,简直就是受宠若惊。餐桌上的交谈比鱼龙混杂的茶会更加高雅,几乎所有的客人离开餐厅时都会对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能力信心倍增,对人性的信念也更加积极。她只邀请男客人,尽管她坚定地支持女性并且在很多地方愿意见到女人,但是她认为女人在饭桌上只会谈些家长里短,妨碍广泛的思想交流,她想让聚会不仅成为味蕾的享受,更是一次心灵的盛宴。不得不说,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午餐会有可口的佳肴、优质美酒和高级雪茄。凡是参加过文人聚餐的人都知道,这几样绝对非同寻常,文人们通常精熟于思考,可生活乏味。他们满脑子充斥着各种思想,鲜少会留意到羊肉尚未烤熟或土豆早已冰凉,他们喝喝啤酒就心满意足,认为红酒过于柔和,而咖啡过于浓烈。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很乐意别人赞赏她的食物。

“如果人们肯赏脸与我共同进餐,”她说,“我就有义务提供与他们家常饮食一样美味的餐肴。”

过多的溢美之词,她也会稍加推却。

“承蒙您如此盛赞,我当真有愧。您得表扬布尔芬奇太太。”

“布尔芬奇太太是谁?”

“我的厨师。”

“那她当真不可多得,不过,别跟我说酒也是她挑选的。”

“酒还行吗?我无暇顾及这些琐碎事务。全权交给我的酒商啦。”

可要是有人提到雪茄,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一准会满脸兴奋。

“啊,说到雪茄,你们得表扬艾伯特。雪茄是艾伯特挑的。我想,没有谁比艾伯特对雪茄更在行。”

她看着坐在餐桌尽头的丈夫,明亮而骄傲的眼神仿佛母鸡(尤其是奥平顿鸡)看着小鸡。此时,一阵赞美声响起。急切想向男主人表达感激之情的客人,终于找到机会赞叹雪茄的独特芬芳。

“不用客气,”艾伯特说,“你们喜欢我就高兴。”

之后,他会就雪茄做一番演讲,解释他挑雪茄时看重哪些品质,并且遗憾地表示,由于雪茄行业越来越商业化,品质每况愈下。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脸上洋溢着满足的笑容,聆听他的演讲,很明显,她为他演讲成功感到由衷的高兴。当然,也不能无休无止地谈论雪茄,一旦她觉得客人们有些许耐不住,就会引入更加广泛、更加重要、更加有趣的话题。艾伯特于是再度陷入沉默。但他已然出了风头。

艾伯特比较木讷,他的存在令福里斯特夫人的午餐会不如茶会那般妙趣横生。可尽管她无疑深知这一点,还是坚持让他参加。实际上,她把时间定在星期六(除了这一天,他都很忙),就是为了艾伯特能够参加。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觉得让丈夫出现在这些欢乐的场合,是她为着自尊偿债。她永远不会粗心地让世人揣测到,她嫁给了一个精神世界与她相去甚远的男人。或许在寂静的深夜里,她会问自己,哪里才能找到一个精神世界与其比肩的男人。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朋友们却不似这般留情面,她们替她叫屈,说这样一位有才华的女士配这样一个索然无味的男人,真是可怕得很。她们私下里议论,她怎么会嫁给这样一个男人。答案(她们大多独身)令人绝望,没有人知道一个人为什么会跟另一个人结婚。

并不是因为艾伯特说话啰嗦,或盛气凌人、令人厌烦,他不会强人所难地讲述冗长的故事或纠缠不休地说些无聊的笑话。他不会拿些陈词滥调折磨你的耳朵或弄些市井流言摧残你的神经,他只是个无趣的人,一个微不足道的人。久负盛名的法国浪漫主义作家克利福德·博伊莱斯顿曾经说过,在只有艾伯特一个人的房间里,你会觉得他跟空气很好地融为了一体。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朋友们觉得此语甚妙。知名小说家、最无所畏惧的女士罗斯·沃特福德曾经斗胆对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重复了这句话。福里斯特夫人佯装嗔怒,却禁不住嘴角露出笑容。她对待艾伯特的态度令朋友们对她倍加尊敬。她坚持说,无论她们在心底怎么看待她丈夫,必须待他彬彬有礼。她自己的举止令人羡慕。如果艾伯特偶然发表见解,她会侧耳聆听。如果他帮她拿来一本想要的书,或是帮她找来铅笔以便她能记录迸发的灵感,她总是诚意感谢。她不允许朋友们公然忽略他的存在。尽管她不乏心计,但还是明白,要她时时处处带着他未免太过勉强。于是,多数时候她只身一人外出,但朋友们知道,她希望她们每年至少邀请艾伯特一起吃顿饭。她出席公开宴会发表演讲时,丈夫总是陪伴在她身边。她发表演说时,总是留心在讲台上给他留个座。

我确信,艾伯特应当属于中等个头,但兴许是因为他总是跟身材魁伟的妻子一道出现,会让人觉得他个头不高。他身形瘦弱,看上去比真实年龄老。他妻子也比较显老。艾伯特头发很短,斑白稀疏,留着粗短的白色胡子。五官平淡无奇,瘦削的脸上布满皱纹。曾经魅力十足的蓝眼睛,变得黯淡憔悴。他一成不变地穿着整洁的雪花呢裤子,搭配也一成不变,黑外套,灰领带上别着珠光针。他毫不惹眼。当他站在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客厅招呼她请来的客人时,看上去跟安静而具有绅士派头的家具一样不起眼。他彬彬有礼,跟客人们握手时笑容可掬。

“您好!真高兴见到您!”如果对方有些名望,他会加上一句:“别来无恙吧?”

如果声名显赫的陌生人第一次来,客人进屋时,他会恭立门边迎接,自报家门说:

“我是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丈夫。我来领您去见我太太。”

之后,他会将来客引到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身旁,她背对灯光站立,兴奋而急切地欢迎陌生人的到来。

他以妻子的文学名声为荣,举止得体不逾矩,从不抢她的风头。需要他时,他总在那里;不需要他时,他绝不出现。这种机敏,如果不是刻意为之,则必定是与生俱来的天赋。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是第一个欣赏他优点的人。

“我真不知道少了他我该怎么办。”她说,“他是我的无价之宝。无论写什么,我都读给他听,他的评论通常很有教益。”

“活脱脱莫里哀和他的厨师第二。”罗丝·沃特福德小姐揶揄道。

“这很好笑吗,亲爱的罗丝?”福里斯特夫人略带不悦地反问。

艾伯特·福里斯特遇上自己不赞成的说法,总会满脸无辜地问,是不是自己太笨没能理解那个笑话,问得大家摸不着头脑。但这种做法绝不会令沃特福德小姐尴尬。沃特福德小姐风流艳事不断,但对文学充满了激情。福里斯特夫人虽然不认同她刚才的揶揄,却也不好发作。

“得了得了,亲爱的,”沃特福德小姐说道,“你很清楚,没有你的话,就不会有他。他也认识不了我们这些人。对他来说,能接触到这个时代最出类拔萃的人物是他莫大的荣耀。”

“虽说蜜蜂离开了遮风挡雨的巢穴,也许会死亡,但蜜蜂也有自身存在的价值。”

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朋友们深谙艺术和文学,对自然史却一无所知,因此,他们对这一譬喻没有做出回应。她继续往下讲。

“他不干涉我。他潜意识里知道我什么时候不想被打扰。的确,当我专心思考,文思如泉时,他在家里,非但不会妨碍思维,反而让我感到非常放松。”

“就像一只波斯猫。”沃特福德小姐说。

“即便如此,也是一只训练有素、风度翩翩、举止高雅的波斯猫。”福里斯特夫人厉声说道,沃特福德小姐终于有所收敛。

但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却没有立刻放弃谈论她丈夫的话题。

“我们文化圈的人,”她说,“总是生活在自己的圈子里。我们喜欢抽象,不喜欢具体。有时我想,我们超然地俯察这个喧嚣的尘世,自命清高。你们不觉得我们有面临缺失人性的危险吗?我一直感激艾伯特,他使我始终不会脱离凡人的世界。”

朋友们无不欣赏她这般饱含卓越洞见的精妙之词,正是她这一席话,她的好朋友一度戏称她丈夫为“凡人艾伯特”。但不久之后,人们又找到了新的话题。他又成了众所周知的“集邮家艾伯特”。这个称呼是克利福德·博伊莱斯顿的戏作。一天,他绞尽脑汁也找不到合适的话题跟艾伯特聊,最终绝望地问:

“你收集邮票吗?”

“不集邮,”艾伯特腼腆地说,“我不集邮。”

刚一问完这个问题,克利福德·博伊莱斯顿立刻就发现了玄机。他曾写过一本有关波德莱尔姑妈婚姻的书,吸引了无数对法国文学感兴趣的读者。而且,众所周知,他在法国精神研究方面颇有造诣,在很大程度上继袭了法国人的敏捷和智慧。他全然不顾艾伯特的否认,自顾自逮着机会告诉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朋友们,说他终于发现了艾伯特的秘密:艾伯特集邮。后来,他每次见到艾伯特都会问:

“噢,福里斯特先生,集邮进展怎么样?”或是:“上次见面后又买邮票了吗?”

不管艾伯特如何否认都无济于事,这个捏造的事实十分巧妙,令人不由得不信。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朋友们坚持说他集邮,一跟他聊天就会问他集邮进展如何。连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玩笑开到兴头上的时候也会称丈夫“集邮家”。这称呼简直像手套一样妥帖。有时候,他们当着他的面讲,他也欣然接受,大家不得不佩服他性情温厚;他毫不嗔怒地微笑,并不辩驳。

当然,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极具社交敏感,断不会让高贵的客人坐在艾伯特左右,威胁午餐的顺利进行。她想方设法安排老友和密友坐在他身边。当这些指定的牺牲者进屋时,她会告知他们:

“我就知道,你不会介意坐在艾伯特身边,对吧?”

他们只好说乐意为之,要是他们面带难色,她就会开玩笑地拍拍他们的手,说:

“下次让你坐我旁边。艾伯特在生人面前很害羞,你知道怎么跟他相处。”

他们的确知道怎么跟他相处:直接忽略他的存在。对他们来说,他的座椅跟没人一样。大家吃着他花钱买来的美食却对他视而不见,他也不会流露出丝毫怨愤。以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收入,自然买不起他们眼下大嚼特嚼的鲑鱼和芦笋。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如果开口讲话,也只是对仆人吩咐一二。如果是位新来的客人,他就目不转睛地盯着客人。幸而他的目光如孩童般天真,如此打量并不会令客人难堪。他似乎是在思索这个奇妙的生物到底是什么,但经过一番细致打量之后答案究竟如何他从来不露声色。当人们聊得起兴时,他的目光就从一个说话人转移到另一个说话人,但从他这张瘦削而布满皱纹的脸上,你依然无法捉摸他对饭桌上往来穿梭的奇思妙想有何感触。

克利福德·博伊莱斯顿说,艾伯特听到的一切奇思妙想就像水珠滚落鸭子背一样,不会留下丝毫痕迹。艾伯特压根就没打算了解他们谈话的内容,不过是做出聆听的样子而已。可才华横溢的批评家哈里·奥克兰却坚持认为艾伯特一字不落地记在心里,竭力用他愚钝、糊涂的大脑将听到的美妙事物理出头绪。奥克兰认为艾伯特一定会进城吹嘘他认识的名人,没准跟城里那些人在一起,他还会被当成有见识的文人,被奉为权威呢。要是能听到他如何自吹自擂,那真是妙不可言。哈里·奥克兰是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坚定的仰慕者,曾就她的创作风格撰就一篇精妙散文。奥克兰举止优雅,长相英俊,毛发异常浓密,酷似生发剂中毒的西班牙巴斯克人。他很年轻,尚不足三十,业已从事过戏剧评论、小说评论、音乐评论和美术评论等工作。但他渐渐对艺术心生厌倦,扬言今后将致力于体育评论。

需要说明一点,艾伯特虽然在城里有份工作,不幸的是,福里斯特夫人的朋友始终认为她美德过人之处全在于能够委屈下嫁这么一位没钱的丈夫。如果艾伯特是手握国家命脉的富商,或者能调遣满载珍稀香料的船队到达诗家广为传颂的地中海口岸黎凡特港,那也许还有些传奇色彩。可艾伯特只是个卖葡萄干的商人,只能勉强让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过上优渥、体面的生活。他常常要在店铺里忙到下午六点钟,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星期二下午聚会上最尊贵的客人离开后他才赶得回来。等他回来,客厅里最多不超过三四个密友,肆无忌惮而又幽默风趣地谈论已经离开的客人,他们听到艾伯特的钥匙插进前门,就不约而同地意识到时间不早了。艾伯特迟迟疑疑地打开门锁,好脾气地朝屋内扫一眼。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满脸明媚地跟他打招呼。

“快进来,艾伯特,快进来。我想这里每一位你都认识。”

艾伯特走进屋,与妻子的朋友们一一握手。

“你刚从城里回来吗?”她急切地问,明知道他不可能从别的地方回来,“想喝杯茶吗?”

“不了,亲爱的。刚在店铺里喝过。”

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满脸洋溢着笑容,屋里其他人都觉得夫妻恩爱情深。

“再喝一杯好吗?我去给你倒。”

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走到茶桌旁,浑然不觉已经沏泡一个半小时的茶早就冷透了。她还是给丈夫倒了一杯,加上牛奶和糖。艾伯特道声谢,接过茶,轻轻搅动杯中茶水。一伺福里斯特夫人回到被他回家打断的闲谈中,他就一口未喝径直放下茶杯。他回家是聚会结束的信号,余下的客人渐次离去。但有一次,聊天很吸引人,话题又很重要,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根本不理会客人们离开的请求。

“这个话题一定要谈透彻。再说了,”她用近乎调皮的口吻说道,“艾伯特对这一话题肯定有话说。咱们听听他的高见吧。”

时下正流行女人剪短发。这次讨论的话题是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是否该剪短发。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身材魁伟,高大的骨架完美地隐藏在脂肪下。要不是她身形如此人高马大,肯定会显得臃肿肥胖。她很以这副身板为豪。她的五官略大,无疑衬显出她的阳刚智慧。她肤色较暗,可能会让人认为她身上流淌着黎凡特人的血液:她曾坦言相信自己有吉卜赛人血统,这也解释了她诗歌中为何时常流露出一股放荡不羁的激情。一双黑色大眼睛炯炯有神,鼻子与惠灵顿公爵别无二致,只是丰满许多。方颔大嘴,嘴唇肥厚猩红,却并不是涂抹口红的效果,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从不屑于使用化妆品。浓密的灰色头发拢向头顶,平添了她的高度。这副身形即令算不上惊悚,也足以令人印象深刻。

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衣着得体,面料昂贵,色泽庄重,非常契合她的文人形象。她小心翼翼地追求时尚(毕竟是凡人,难免爱慕虚荣),衣服剪裁时髦。我认为,她蠢蠢欲动想去剪个短发,却觉得应朋友们恳求去剪比自己主动去剪更加合适。

“哦,必须剪,必须剪,”哈里·奥克兰像小男生一般急切敦促道,“你剪短发肯定非常、非常好看。”

克利福德·博伊莱斯顿正在创作一本关于路易十四的情妇曼特农夫人的书,他不看好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剪短发,认为将会是一次危险的试验。

“我觉得,”他一边用细麻布手帕擦拭眼镜,一边说,“我觉得人选定发型以后就不应尝试改变。路易十四要是不戴假发,会是什么样子?”

“我很矛盾。”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说,“毕竟,我得与时代同步。我属于这个时代,不想落伍。诚如威廉·迈斯特[1]所说:美国时代已然到来。咱们老爷的意见呢?艾伯特,你说呢?剪还是不剪,这是个问题。”

“亲爱的夫人,恐怕我的意见无足轻重。”他温和地答道。

“对我来说,你的意见至关重要。”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讨好似的说。

她一定非常清楚,朋友们觉得她对“集邮家艾伯特”多么贤淑!

“我要你说嘛,”她不依不饶,“我就是要你说嘛。谁也不如你那么了解我,艾伯特。短发适不适合我?”

“或许适合。”他答道,“我唯一担心的是,你五官轮廓清晰,短发兴许会让你看上去有点像,怎么说呢,热情的古希腊女诗人萨福曾经唱过情歌的希腊岛。”

现场出现短暂的尴尬。罗斯·沃特福德忍住笑,其他人谁也没说话。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嘴上的笑容僵住。艾伯特失言了。

“我一直都觉得,拜伦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诗人[2]。”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最终开口说。

客人散去。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没有剪短发,后来再也没有提及此事。

又一次,在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星期二聚会临近尾声时发生了一件事,对她的文学生涯产生了巨大影响。

这是她办得最成功的一次聚会。工党领袖莅临聚会,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竭力显示,差不多要明确向他表忠心,宣告自己已经准备好与工党同呼吸共命运。现在时机成熟,如果她有心问政,就该下定决心了。克利福德·博伊莱斯顿领来一位法兰西学术院院士,尽管她知道院士完全不通英文,但听到他赞扬自己文风华丽而清晰还是令她格外满足。美国大使也出席了聚会。还有一位俄罗斯王子,得亏他有名正宗罗曼诺夫血统,外表看起来真像个舞男。席间还有跟公爵离婚,嫁给赛马手的一位仪态万方的公爵夫人。她佩戴着草莓叶,尽管已经干枯焦黄,无疑为聚会增添了一抹色彩。此次聚会,可谓文学巨星云集。此刻,众人逐渐离去,只剩下克利福德·博伊莱斯顿、哈里·奥克兰、罗斯·沃特福德、奥斯卡·查尔斯和西蒙斯。奥斯卡·查尔斯身材矮小,比侏儒高不了多少,年纪不大,长得尖嘴猴腮,戴着金丝眼镜。他在政府部门工作,闲暇时间喜欢舞文弄墨,给便宜的周报写些小文章,对世间诸事颇为不屑。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欣赏他,觉得他有天赋,尽管他素爱表达自己对福里斯特夫人行文风格的钦慕,可他出了名的刻薄还是令她畏惧三分(其实,正是他给福里斯特夫人取名“分号女”)。西蒙斯是福里斯特夫人的代理人,圆圆脸,戴着深度眼镜,镜片后的眼睛看起来怪诞、畸形,让人想起玻璃缸里看到的古怪甲壳动物。他长期参加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聚会,一方面是因为他无比仰慕她的天赋,另一方面是因为在她的客厅里容易发掘潜在客户。

他为她殷勤奔走,但收效甚微,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并不反对给他正当赚钱的机会,常常言辞恳切、满怀感激地将他介绍给持有待售文学产品的客人。臭名昭著的圣斯威森夫人回忆录销路极佳,当时就是在她的客厅里敲定的,每每想起此事,她总不无骄傲。

剩下来的这几位围坐在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身旁,兴致勃勃地议论当天出席的各位宾客,不得不说,这些议论都是些飞短流长。沃伦小姐没精打采,在茶桌旁忙活了两个小时,眼下正满屋子收拾散放的杯子。她有份马马虎虎的工作,但总能抽时间帮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白天倒倒茶水、晚上打印手稿。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并不支付她薪酬,总是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对那可怜人已经够好了。她将别人免费送她的电影票转赠给沃伦,还经常将自己不穿的衣服送给她穿。

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正用她深沉、圆润的嗓音发表长篇宏论,客人们听得聚精会神。她措辞严谨,从她口中喷薄而出的文字可以不加润饰直接写在纸上。突然,走廊里传来一声重物跌落地上的巨大声响,紧接着传来一阵激烈的争吵声。

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停下来,高贵的眉毛笼上一层阴云。

“我还以为他们都知道我不能容忍在家里如此喧闹。沃伦小姐,请你按铃问问到底怎么回事?”

沃伦小姐按下铃,过了一会儿,女仆进来。为免打扰到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沃伦小姐站在门口,低声向女仆问话。但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怒气冲冲,亲自过问:

“喂,卡特,怎么回事?房顶塌了,还是红色革命终于爆发了?”

“对不起,夫人,是新厨子的箱子。”女仆答道,“门房搬箱子时失手摔地上去了,厨师非常生气。”

“什么‘新厨子’?”

“夫人,布尔芬奇太太下午走了。”女仆说。

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盯着她。

“我还是头一回听说。布尔芬奇太太提出辞职了吗?等福里斯特先生回来,告诉他我有话问他。”

“好的,夫人。”

女仆走出客厅,沃伦小姐缓步回到茶桌旁。尽管没人要喝茶,她却机械地倒了好几杯。

“真是飞来横祸!”沃特福德小姐嚷道。

“你该把她找回来,”克利福德·博伊莱斯顿说,“那个女人可是个宝贝,厨艺精湛,每天都有长进。”

恰在此时,女仆又走进来,端着镀金小托盘,里面放着一封信。她将信递给女主人。

“这是什么?”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问道。

“福里斯特先生说,如果您要找他,就将这封信交给您,夫人。”女仆回答。

“福里斯特先生人在哪里?”

“福里斯特先生走了,夫人。”女仆答道,好像这么问令她很惊讶。

“走了?好吧,你先出去。”

女仆走出客厅,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满脸困惑,打开信封。罗斯·沃特福德小姐跟我说,她的第一感觉是认为,艾伯特害怕布尔芬奇太太离开会让他妻子怪罪自己,索性投泰晤士河自杀了。因为,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读完信,脸上惊恐万状。

“噢,太可怕了,”她惊叫道,“可怕!可怕!”

“出了什么事,福里斯特夫人?”

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脚戳地毯,仿佛情绪激昂的马匹用蹄子扒地逡巡不前。她双臂交叉,俯视好奇而受了明显惊吓的朋友,姿势很难描绘(就像泼妇即将撒泼的情景)。

“艾伯特跟厨子私奔了。”

房内响起一片倒吸冷气的声音。之后,发生了令人惊骇的一幕。站在茶桌后面的沃伦小姐突然失控了。三年来,她从没开口讲过话,也从没被人搭理过。来的这些客人每星期都会见到她,走在街上却也认不出她。此际,沃伦小姐纵声大笑。大家不约而同惊骇地转身望着沃伦。众人的感觉一定跟以色列先知巴兰听到自己的驴子开口讲话时一样。沃伦小姐尖声大笑。这场面有种难以形容的恐怖,好像自然现象突发异常,就像桌椅板凳毫无征兆地在地板上跳起古怪舞蹈一般令人目瞪口呆。沃伦小姐试图止住大笑,但她越努力克制,越是笑得浑身战栗。她抓起一块手帕塞进嘴里,急急忙忙冲出客厅。门在身后嘭地关上了。

“发神经!”克利福德·博伊莱斯顿说。

“真是神经,一点儿没错。”哈里·奥克兰说。

但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一言不发。

信已经被她扔到脚边,代理人西蒙斯捡起信递给她。她没有接。

“读出来,”她说,“大声读出来。”

西蒙斯将眼镜推到额际,把信凑到眼前,大声读道:

亲爱的,

布尔芬奇太太想换个环境,决定辞职离开。没有她,我觉得自己也没必要继续待下去,于是也决定离开。我已经受够了文学,受够了艺术。

布尔芬奇太太不在意结不结婚,不过,如果你愿意跟我离婚,她很乐意嫁给我。希望你对新来的厨师感到满意。她的推荐人很棒。随信附上我的地址,省得你找起来费周折,我和布尔芬奇太太住在东南区肯宁顿路411号。

艾伯特

谁也没说话。西蒙斯先生将眼镜戴回鼻梁上。尽管他们平素谈锋机敏,任何时候都能找到合适的话题,此时却都成了哑巴。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不是那种容易安慰的女人,大家都怕弄巧成拙,反而授人以柄。最终,克利福德·博伊莱斯顿鼓足勇气,打破僵局。

“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谨慎地说。

又是一阵沉默,接着罗斯·沃特福德小姐开口问道:

“布尔芬奇太太长什么样?”

“我怎么知道?”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略带恼怒地回答,“我从来没有看过她一眼。佣人一直由艾伯特管理,那女人只是头一回来的时候进来了一下,让我看看品貌是否周正。”

“可你每天早上打理家务的时候肯定会见到她呀。”

“家务都是艾伯特负责打理。他主动揽下那档子事,说这样我才能专心工作。人嘛,精力有限。”

“你的午餐也是艾伯特安排吗?”克利福德·博伊莱斯顿问。

“当然。这是他的职责。”

克利福德·博伊莱斯顿稍稍扬起眉毛。自己多愚蠢啊,竟然从来都没想到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美味佳肴全是艾伯特的杰作。美味的夏布利酒冷藏温度总是恰到好处,口感良好,不至于冰镇过头,失去醇香,这自然也是艾伯特的功劳。

“他可真是调配美酒佳肴的好手。”

“我一直跟你们说,他有自己的长处,”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答道,好像克利福德·博伊莱斯顿是在责备她,“你们都取笑他。我跟你们说我亏欠他很多,你们还不相信。”

大家都无言以对,沉重而不祥的沉默再次笼罩在这群人头上。突然,西蒙斯先生扔了一枚炸弹。

“你一定要去把他弄回来。”

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万分惊讶,要不是身后靠着壁炉架,肯定会吃惊地连连后退。

“你到底是什么意思?”她嚷起来,“我这辈子再也不想见到他。去把他找回来?想都别想!他就是回来跪在地上求我,我也不会答应。”

“我没有说把他找回来,我说的是,把他弄回来。”

可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压根儿不理会他的这套说辞。

“我为他付出了一切。没有我,看他到底怎么办?你们想想。我给他带来他连做梦都想不到的声名地位。”

不可否认,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发怒都自有一股肃穆劲儿,可西蒙斯先生似乎浑然不觉。

“你打算怎么生活?”

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狠狠地剜了他一眼。

“上天自有安排。”她冷冰冰地说。

“我可不这么认为。”他毫不相让。

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耸耸肩,一脸盛怒。西蒙斯先生舒适地坐在椅子里,点燃一根烟。

“你知道,没谁比我更欣赏你的艺术。”他说。

“是没人比我更欣赏。”克利福德·博伊莱斯顿纠正他说。

“就算是吧。”西蒙斯先生不温不火地继续说道,“我们都知道,在创作上无人可与你匹敌。你的散文和诗歌绝对举世无双。还有你的创作风格。大家都了解你的文风。”

“兼有托马斯·布朗爵士的华丽与纽曼主教的清晰,”克利福德·博伊莱斯顿说,“约翰·德莱顿的活泼与乔纳森·斯威夫特的精确共冶一炉。”

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听完,报以惨然一笑。

“还有你的幽默。”

“世界上还有谁,”沃特福德小姐惊叹道,“能将机智、讽刺和诙谐的洞察融入分号之中?”

“纵有这些,你的书却从不畅销。”西蒙斯先生不依不饶,“我代理你的作品二十多年,实话告诉你,佣金根本养不胖我,可我依然坚持代理你的书,因为我时常喜欢优秀作品。我一直相信你,希望迟早有一天,公众能接受你。但你如果觉得可以靠写这些东西养家糊口的话,我不得不告诉你,压根儿不可能。”

“只恨我生不逢时。”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感喟道,“我应该生在十八世纪,那时出手阔绰的赞助人愿意为一篇献词花一百金币。”

“你以为葡萄干买卖利润很高?”

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叹了口气。

“非常微薄。艾伯特一直跟我说,他一年大概挣一千二百英镑。”

“他想必经营有道。虽然不可能指望这点收入能给你带来多少盼头。但你目前只有一条路可走,就是听我的话把他弄回来。”

“我宁愿贫困潦倒住阁楼。你认为我能够容忍他带给我的羞辱吗?你要让我跟一个厨子争风吃醋吗?别忘了,对我这样的女人来说,有样东西比安逸的生活更加重要,那就是自尊。”

“我正要说到自尊。”克利福德·博伊莱斯顿不为所动。

他环视众人,那双不对称的怪异眼睛看起来异常恐怖,像金鱼的眼珠。

“我笃信,”他继续说道,“你在文学界名声显赫,独树一帜。你从来不出卖文才换取肮脏的钱财,你高举纯真艺术的旗帜。你想进入国会。我本人对政治毫无兴趣,但无可否认,如果你打算进国会,这些都会是很好的炒作噱头。到时候再来个全美巡回演讲,一定会有很好的效果。你有理想,有追求,我敢保证,即便从没有读过你作品的人也一定会敬重你。但以你的身份,有一件事情你承受不起,那就是笑柄。”

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明显吃了一惊。

“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对布尔芬奇太太知之甚少。我只知道她是个受人尊敬的女人,但事实是,一个男人如果跟着厨子私奔,他的妻子定会成为笑柄。如果对方是个舞女或者有身份的女人,倒也无妨,但是个厨子却会让你彻底完蛋。不出一个星期,整个伦敦都会嘲笑你,如果说有什么东西能终结作家和政治家事业的话,那就是笑柄。你必须把丈夫弄回来,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他给弄回来。”

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脸上漾起一层暗红,她没有马上回应。她耳朵里突然响起迫使沃伦小姐冲出客厅的可恶的诡异笑声。

“我们都是好朋友,你大可以相信我们。”

福里斯特夫人看着她的这帮朋友,能够察觉到罗斯·沃特福德小姐眼里不怀好意的笑容。奥斯卡·查尔斯的瘦脸上表情古怪。她真希望刚才没有冲动泄露自己惨遭抛弃的秘密。西蒙斯先生很清楚文学界,将目光驻留在众人身上。

“不管怎么说,你是他们的核心。你丈夫不仅抛弃了你,也抛弃了他们。这对他们也很不利。说实话,艾伯特·福里斯特让你们大家都成了十足的傻瓜。”

“我们大家,”克利福德·博伊莱斯顿说,“我们大家都在一条船上。他说得非常正确,福里斯特夫人,‘集邮家艾伯特’必须回来。”

“见你的鬼去吧,小子!”[3]

西蒙斯先生不懂拉丁文,他若能听懂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吐出的这几个词,一定不会再帮她出主意。他清清喉咙:

“我建议,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明天去见他,所幸我们有他的地址,去让他仔细想清楚。我不知道女人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开口,但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机敏而又富有想象力,一定会说得很好。不管福里斯特先生开出什么条件,一概接受下来。一定要做到万无一失。”

“如果处理得当,明天晚上就一定能够把他带回来。”罗斯·沃特福德小姐轻松地说。

“你愿意这么做吗,福里斯特夫人?”

至少有两分钟,她转身背对大家,盯着空无一物的壁炉。突然,她挺直身子,面对大家。

“为了我的艺术,不是为了我自己。我不会让市井小人卑鄙的笑声玷污我历来追求的真善美。”

“好!”西蒙斯先生起身说道,“我明天回家路上会顺便来看看,希望你和福里斯特先生届时能像雌雄斑鸠一样情意无限。”

他告辞离开,其他人也都不愿意留下来陪着情绪激动的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纷纷跟着离开了。

第二天下午五六点钟,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穿着黑丝绸衣服,戴上天鹅绒礼帽,气度不凡地离开公寓,从石门乘公交车前往维多利亚车站。西蒙斯先生已经打电话告诉她如何经济便捷地前往肯宁顿路。无论是感觉上还是外表上,她都不像妖妇黛利拉[4]。在维多利亚车站,她改乘有轨电车沿沃克斯豪尔桥路前行。过河后,她来到伦敦最喧嚣破烂的地区,这里跟她惯常所处的环境迥然不同。然而,她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无心打量这里的环境。她很庆幸,电车沿着肯宁顿路一路行驶,她请售票员在距离目的地几幢房子的地方将她放下。电车继续轰隆隆前行,将孤单的她留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她感到莫名的失落,仿佛东方传说中被神仙发落到陌生城市的旅人一样。她缓步行走,左右张望。尽管愤怒和尴尬的情绪竞相涌进她丰满的胸脯,她还是禁不住想,这里真是绝妙散文的上好素材地。矮小的房屋保留着久远年代的气息,彼时这里还是一片乡野。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在自己惊人的记忆库里增添一条:必须调查一下肯宁顿路的文学因缘。411号在远离街道的一排简陋房屋中。房前有一小块破败的草地,一条石子路通向油漆严重剥落、装着栅栏的木门廊。屋前长满矮小凌乱的藤蔓,再加上那条喧嚣嘈杂的马路,使房子有了一股怪诞、不祥、不真实的乡村气息。房子的气息隐约提醒着人们,仿佛里面住着一些纵情享乐而生活窘迫的女人。

一个身材羸弱、双腿颀长、头发凌乱的十五岁姑娘打开门。

“请问,布尔芬奇太太住这里吗?”

“你按错门铃了。她住二楼。”女孩儿一边指着楼梯,一边尖起嗓子喊:“布尔芬奇太太,有人找。布尔芬奇太太!”

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走上黑乎乎的台阶。台阶上铺着破旧的地毯。她步履缓慢,不想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她刚爬上二楼,一扇门豁然打开,出来的人正是她曾经的厨子。

“下午好,布尔芬奇,”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语气庄重,“我想见你的主人。”

布尔芬奇太太迟疑了一秒,随即敞开门。

“进来吧,夫人。”她转过头,“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想见你。”

福里斯特夫人快速绕过她进了屋,艾伯特坐在壁炉旁边一张破烂的真皮扶手椅里,脚上穿着拖鞋,身上只穿了件衬衫。他正在读晚报,嘴里叼着雪茄。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进屋时,他站起身。布尔芬奇太太跟着来客走进屋里,随手关上门。

“你还好吗,亲爱的?”艾伯特高兴地问,“希望你一切安好。”

“你最好穿上外套,艾伯特。”布尔芬奇太太说道,“福里斯特太太看到你穿成这样会怎么想呢?我倒是从来都不在乎。”

她拿起挂在木钉上的外套,帮他穿起来。接着,非常熟络自然地扯扯他的马甲,把衬衫衣领露出来。

“我收到了你的信,艾伯特。”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说。

“我想你肯定收到了,不然也不会知道我的地址,对吧?”

“请坐吧,夫人?”布尔芬奇太太一边说,一边麻利地掸掸椅子上的灰尘,将椅子向前推推。全套家具都蒙着暗紫色绒布面,椅子也不例外。

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点点头坐下。

“我想跟你单独谈谈,艾伯特。”她说。

他眨眨眼睛。

“我想,你要说的话对我和布尔芬奇太太同样重要,最好让她也留下。”

“随便你吧。”

布尔芬奇太太拉过一张椅子坐下。在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印象中,她总穿着印花裙子,系着大围裙。现在她穿一件开领白丝短衫,黑裙子,银扣高跟皮鞋。大约四十五岁年纪,头发微微泛红,面色红润,说不上多漂亮,但面容和蔼,丰满圆润。她让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想起一位荷兰老画家戏谑画上的胖厨娘。

“亲爱的,你有什么话就说吧。”艾伯特道。

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脸上露出灿烂、和蔼的笑容。硕大的黑眼睛里满是宽容与幽默。

“你自然应该清楚,这件事很荒唐,艾伯特。我想你肯定是着了魔。”

“亲爱的,你这样认为吗?我可真没料到!”

“我不生你的气,我只是觉得好笑。但是玩笑归玩笑,不要开过头。我来带你回家。”

“我的信上没有写明白吗?”

“很明白。我不盘问,也不怪你。咱们只当这是一时糊涂,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吸引我跟你继续生活下去,亲爱的。”艾伯特语气十分和蔼。

“你不是认真的吧?”

“非常认真。”

“你爱这个女人吗?”

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脸上依然带着急切而灿烂的笑容。她下定决心,轻松应对这件事。依她本性看来,这个场面确实滑稽。艾伯特望着布尔芬奇太太,布满皱纹的脸上笑意盈然。

“我们相处得很好,对吧,姑娘?”

“还不错。”布尔芬奇太太说。

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扬起眉毛。在他们的婚姻生涯中,他从没叫过她“姑娘”,她也不允许他这么称呼自己。

“如果布尔芬奇对你有一分在乎或尊重的话,她就应该知道,这件事不可能。有了之前的生活和圈子,在这么简陋、连家具都是租来的房子里,她根本无法给你带来长久的幸福。”

“这些家具不是租来的,夫人。”布尔芬奇太太反驳道,“这都是我自己的家具。你知道,我很独立,喜欢有自己的房子。所以,不管有没有工作,我总有自己的几间屋子,好随时有个去处。”

“一个温馨、舒适的地方。”艾伯特说。

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环顾四周。壁炉里有个灶头,灶上的水壶咕嘟嘟冒着热气,壁炉架上摆着黑色大理石钟表,两旁各有一只黑色大理石烛台。大餐桌上铺着红桌布,一个梳妆台,一架缝纫机。墙上挂着圣诞季照片和装饰画。后面房门上遮了红丝绒门帘,从房子面积看,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闲暇时对建筑有较为广泛的研究)断定这套房子仅有这一间卧室。布尔芬奇太太和艾伯特的亲密关系至此一目了然。

“你跟我在一起不幸福吗,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声音低沉。

“我们结婚三十五年,亲爱的。太久了。真是太久了。你有你的好,但你不适合我。你是文人,而我不是。你是艺术家,我也不是。”

“我一直小心翼翼,努力让你分享我的兴趣。我苦心孤诣,不让你生活在我成功的阴影中。你不能说我没有让你参与。”

“你是个出色的作家,这一点我从不否认。可事实上,我一点都不喜欢读你写的书。”

“如此说来,容我冒昧,只能说明你缺乏品位。最优秀的批评家都承认我作品的影响力和魅力。”

“我也不喜欢你的那些朋友。跟你说个秘密吧,亲爱的。在你的聚会上我经常有种遏止不住的冲动,想要脱光衣服,看看大家如何反应。”

“什么反应都不会有,”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眉头轻蹙,“我只会派人去请医生。”

“艾伯特,你可没有脱光衣服的身材。”布尔芬奇太太说。

西蒙斯曾经暗示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如有必要,她必须毫不犹豫地施展女性的魅力,将误入歧途的丈夫带回家。但她根本不知从何入手。她禁不住想,要是穿上晚礼服,兴许还能施展点魅力。

“难道三十五年的忠贞不渝一文不值吗?我从来没有对别的男人动心,艾伯特。我已经习惯跟你生活在一起。没有你,我会不知所措。”

“我已经把所有的菜单都留给了新厨师,夫人。你只需要告诉她有多少人吃饭,她就能够胜任。”布尔芬奇太太说道,“她人很可靠,做糕饼是个好手,我认识的人里顶数她了。”

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开始灰心。布尔芬奇太太这么一说,铁定使她无法继续打感情牌了。

“亲爱的,恐怕你在这里只会浪费时间,”艾伯特说,“我主意已定。我不再年轻,我需要有个人照顾我。当然,我会尽力给你一笔补偿金。科丽娜希望我退休。”

“科丽娜是谁?”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万分惊讶。

“是我,”布尔芬奇太太答道,“我母亲有一半法国血统。”

“如此我就明白了。”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说完,嘟起嘴。尽管她很欣赏法国文学,可她知道法国人的道德观念亟待提升。

“我是说,艾伯特已经工作很多年了,该享受享受生活。我在滨海克拉克顿有处产业。那里的生活健康,空气洁净。我们可以生活得非常舒适。海滩和码头总能找到事情打发时间。那里的人都非常友善。你不干涉别人,人家也不会干涉你。”

“我今天跟合伙人谈过,他们愿意认购我的股份。当然啦,免不了吃点儿亏。转让之后,我每年能有九百镑收入。我们三个人,每人每年三百英镑。”

“这点钱怎么够我支出?”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嚷道,“我总要维持场面吧。”

“你有一支流畅、多产而卓越的笔呀,亲爱的。”

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不耐烦地耸耸肩膀。

“你知道我的书除了给我带来名声别无他用。出版商总是抱怨我的书让他们赔钱,可实际上他们就是为了赢得好名声才出版我的书的。”

布尔芬奇太太突然冒出个建议,竟然产生非同一般的效果。

“你为什么不尝试写点儿惊悚侦探故事呢?”她问道。

“哪里?”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失声问道。她生平第一回说话出现这样的语法错误。

“这主意不错,”艾伯特说,“这主意真不错。”

“会被文学评论界唾弃的。”

“我可不这么认为。让习惯了阳春白雪的人看点下里巴人的东西,又没刻意贬损他,他会感激得不知如何是好。”

“多谢你这么说。”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若有所思,喃喃说道。

“亲爱的,文学评论界会接受的。用你美妙的文辞写出来,他们一定会将其奉为杰作。”

“这种想法很荒谬,跟我的才华大相径庭。我从来都不会刻意去取悦大众。”

“为什么?大众想读优秀的作品,却不喜欢枯燥乏味的素材。他们都知道你的名字,但不读你的作品,因为你的作品索然无味。说实话,亲爱的,你本人确实很乏味。”

“艾伯特,真没料到你居然会这么说。”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说,语气里并无怨怼,就像有人说赤道地区寒冷赤道并不会反感一样,“大家一致认为我高雅、幽默,没有谁能像我一样从分号中发掘出如此深刻的幽默韵味。”

“如果你能为公众创作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好故事,同时净化他们的心灵,你就会赚到大把大把的钱。”

“我长这么大从没读过侦探故事。”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说,“我听说纽约有位巴恩斯先生写过一本书,名叫《出租马车之谜》。但我没有读过。”

“当然,你得讲究技巧,”布尔芬奇太太应声说道,“第一个要领就是不要写情爱场面,这种情节跟侦探小说不搭调。书中要的是谋杀、警犬,要到最后一页才能让人知道凶手是谁。”

“亲爱的,要是写,你可一定要尊重读者。”艾伯特说,“我最讨厌嫌疑一直落在秘书或有头衔的贵妇头上,结果真凶却是只会说‘马车已经备在门外了’的男仆。尽量为读者设置悬念,但别把他们当成傻瓜。”

“我喜欢优秀的侦探故事。”布尔芬奇太太说,“要写就写穿着晚礼服的贵妇,身上缀满钻石,躺在书房地上,胸口插着匕首,我敢打赌绝对精彩。”

“不要再囿于品位之类的东西,”艾伯特说,“就我来说,我喜欢类似下面的情节:出身名门望族的律师,留着络腮胡,戴着金表链,面容和蔼,死在海德公园里。”

“被人割断喉管吗?”布尔芬奇太太急切地问。

“不是,背后被人捅了一刀。读者们尤其对名声清白的中年绅士被人谋杀感兴趣。表面上看似清白无辜的人,背后却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想想都让人兴奋。”

“我明白你的意思,艾伯特,”布尔芬奇太太说道,“死者肯定知道了惊天秘密。”

“亲爱的,我们会给你各种建议。”艾伯特春风满面地对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说道,“我读过成百上千部侦探小说。”

“你吗?”

“这正是我和科丽娜最初走到一起的原因。我看过的小说,经常会拿给她去看。”

“当凌晨的曙光悄然穿过窗户,听到他关掉电灯,我就情不自禁笑着自言自语:‘终于读完了,他现在可以睡个好觉啦。’”

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站起身,平静了情绪。“现在我终于看清我们俩之间的鸿沟,”她说,完美的女低音微带颤抖,“置身英国文学的皇皇巨著三十年,你却读了数百部侦探小说。”

“是上千部。”艾伯特无比满足地纠正道。

“我来此地,是为了稍作转圜,让你跟我回家,可现在我已无意这么做。你让我看清,我们根本没有共同语言,从来没有过。我们之间隔着万丈深渊。”

“很好,亲爱的,”艾伯特温柔地说,“我愿意服从你的决定。但请你认真考虑写侦探小说一事。”

“我要走了,”她喃喃自语,“去茵尼斯弗利站搭车。”

“我送您下楼。”布尔芬奇太太说,“您要是不知道地毯上哪里有洞的话,可得倍加小心。”

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小心谨慎地下楼梯,同时还没忘继续端着高贵的尊严。布尔芬奇太太打开门,问需不需要帮她叫出租车,她摇摇头。

“我坐电车。”

“您不要担心我照顾不好福里斯特先生,夫人,”布尔芬奇太太轻松愉快地说,“他会过得很舒适。布尔芬奇先生上回生病,我照顾了他整整三年。照顾病人我很在行。我倒不是说福里斯特先生身体虚弱或行动不便。当然啦,他得有个爱好。我一直觉得男人应该有个爱好。他准备集邮。”

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暗暗吃了一惊。正在此时,一辆电车驶来,跟所有其他女人一样(身份高贵的女人也不例外),她冒着生命危险冲到马路中间,拼命挥手。电车停下来,她钻进车里。她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西蒙斯先生。等她回到家,他一定会在那里等她。克利福德·博伊莱斯顿很可能也在。大家可能都在,她得告诉他们很不幸,计划没有成功。此时此刻,她从这一小群忠实的仰慕者身上没有感受到丝毫温暖的友情。她想知道现在是什么时间,抬头打量坐在对面的男子,思忖着是否合适向他询问,却陡然吃了一惊——坐在对面的是位中年绅士,外表令人尊敬,留着络腮胡,面容和蔼,戴着金表链。跟艾伯特刚才描述的死在海德公园里的男子正好吻合。她不得不推断,他是位家庭事务律师。这巧合真是太离奇了,看起来命运之手真的在向她召唤。他戴着丝帽,身穿黑外套,灰雪花呢裤子,略显肥胖,块头很壮,身旁放着公文包。行到沃克斯豪尔桥路中途,他喊售票员停车。她眼看着他走进一条狭小的街道。为什么在这里下车?为什么?深深沉浸在冥想中,电车到了维多利亚车站她也浑然不觉。直到售票员非常生硬地提醒,她才起身下车。埃德加·爱伦·坡[5]就写过侦探小说。她上了公交车。坐进车里,陷入沉思,但公交车到海德公园拐角车站时她突然决定下车。她再也坐不住了。她感觉自己必须下去走走。她进了公园大门,走得很慢,不时四处打量,看似心不在焉,实则专注而急切。没错,埃德加·爱伦·坡写过侦探小说,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可以说,他发明了这种文体,但大家也都知道他对法国高蹈派诗人的影响有多大。也许是象征主义诗人?管他呢。反正是波德莱尔[6]还有其他什么人。经过阿基里斯雕像时,她驻足片刻,凝神打量。

终于,她回到公寓。打开门,她发现客厅里挂着几顶帽子。朋友们已经来了。她径直走进客厅。

“总算回来了。”沃特福德小姐惊叫道。

艾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走上前去,面带微笑,握住伸来的手。西蒙斯先生和克利福德·博伊莱斯顿都在,还有哈里·奥克兰和奥斯卡·查尔斯。

“噢,可怜的朋友们,你们没喝茶吗?”她欢快地嚷道,“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时间了,但知道我肯定回来得非常迟。”

“怎么样?”他们齐声问道,“怎么样?”

“亲爱的朋友们,我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们。我有了新的创作灵感。谁说好曲只应天上来?”

“什么意思?”

她顿了一顿,想让即将披露的消息产生最令人震惊的效果。趁他们都还没有回过神来,她陡然丢出一句:

“我打算要写一部侦探小说。”

每个人都张大了嘴巴。她举手做了个阻止大家插话的姿势。实际上,谁也没打算插嘴。

“我要把侦探小说上升到艺术的高度。我在海德公园突然萌生这个想法。一桩谋杀案,我要等到最后一页才揭晓谜底。我要用最完美的英文创作。最近,我觉得已经穷尽了分号的潜在优势,我决定改用冒号。目前还没有人探索过冒号的潜能。我将致力于发掘冒号的幽默与神秘功能。书名已经想好了,就叫《阿基里斯雕像》。”

“书名太棒了!”西蒙斯率先回过神来,惊叹道,“仅凭书名和你的名声,准能卖掉连载的版权。”

“可艾伯特呢?”克利福德·博伊莱斯顿问。

“艾伯特呢?”福里斯特夫人机械地重复道,“艾伯特呢?”

她望着克利福德·博伊莱斯顿,从表情看,仿佛她根本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接着,她轻声低呼,似乎突然回想起来。

“艾伯特!我就想着要出去办个什么事,可就是完全想不起来到底是件什么事。我走到海德公园,就萌生了这番灵感。你们瞧,我多愚蠢啊!”

“就是说你压根儿就没去见艾伯特咯?”

“亲爱的,我完全把他给忘了。”她笑得无比开心,“就让艾伯特跟厨子过吧。我现在可顾不了艾伯特。艾伯特属于分号的时代。我要写一部侦探小说。”

“亲爱的,你真是太棒了。”哈里·奥克兰由衷地赞道。

(辛红娟 译)

注释

[1]歌德代表作《威廉·迈斯特的学习时代》和《威廉·迈斯特的漫游时代》中主人公。

[2]艾伯特所说“热情的古希腊女诗人萨福曾经唱过情歌的希腊岛”出自诗人拜伦名作《哀希腊》的前两句:希腊岛啊,美丽的希腊群岛!热情的萨福曾在这里将情歌唱过,……

[3]此处为拉丁文。

[4]《圣经·旧约》中,参孙的情妇,她将参孙出卖给非利士人,在参孙睡觉时剪掉了他的头发,使参孙丧失了能量,后来指“妖妇”“不忠实的女人”。

[5]埃德加·爱伦·坡(Edgar Allan Poe,1809—1849),十九世纪美国诗人、小说家和文学评论家,主要成就在侦探小说、恐怖小说和诗歌。

[6]夏尔·皮埃尔·波德莱尔(Charles Pierre Baudelaire,1821—1867),法国十九世纪最著名的现代派诗人,象征派诗歌先驱,代表作有《恶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