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南地来客

黑石镇外的晨雾尚未散去,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从小镇外面响起。马蹄声渐渐的缓慢下去,但声音却越来越清晰起来。

几名骑士身影隐藏在浓雾中,稀微的晨光笼罩在他们周围,形成朦胧的光影。

节奏十足的马蹄声在一棵大树前驻足,树荫下一名袒胸露乳,肌肉虬结的男子侧躺在那里呼呼大睡,也许是因为他响若雷霆的呼噜声,这才将赶路的这几名骑士吸引了过来。

“嗨!小子,只有你一个人吗?”骑士们并没有下马,居高临下倨傲地问道。

“黑石镇的男爵城堡在哪你知道吗,给我们带路的话我就让你加入我的队伍,带你进镇。上个月这里可是刚爆发了一场野蛮人袭击,你应该不想让自己的头盖骨被野蛮人们当碗使吧。”

问话的那名骑士还比较年轻,估约二十多岁,一脸白嫩,金色长发被他细致的梳理成一个马尾辫,嘴唇上甚至还有一层薄薄的绒毛。这一看就是来自诺德王国南方的贵族。

男子被惊扰了睡眠似乎很是不满,他站起身来,擦了擦惺忪的眼睛,随后伸了个懒腰,“打扰别人睡觉可不符合贵族的礼节,我不知道该称呼你为少爷还是小姐,至于你说的那些野蛮人强盗?他们的脑袋还在小镇门口插着呢。”

男子站起身来足足有一米八九,面容还很稚嫩,估摸着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光秃秃的脑袋上有一道恐怖的疤痕,从额头一直蔓延到头顶,或许是因为方便治疗男子才将头发尽数剪去,因为他的光头上已经开始长出细碎的小短发。很难想象这么强壮的一个大个子,竟然还是一名少年。

少年的脸上有着不同于同龄人的凶狠,熟识他的人会发现他的眼中多了一丝以往看不到的机灵。

随着少年的站起,众人才得以看清楚他的身材相貌。这名高大的赤身少年,身上布满了或深或浅的疤痕。即便是隔着还有数米距离,仍然能感觉到一股股血腥气息从这名少年身上散发出来。

金发骑士座下的战马似乎被这股血腥气息惊吓到了,连连后退,差点把马背上的那个金发骑士给甩了下去。

“哈哈!没想到南方的战马还不如那些土狗有胆量呢!看来它只适合搭着小姐们郊游。”赤身少年不顾那些瞬间警戒起来的士兵们,他伸手指着狼狈的金发骑士放声笑了起来。

“该死的蛮子,你只不过是一个混了点野蛮人血统的杂种罢了,谁给你的勇气敢冒犯子爵大人的嫡子!”金发骑士身旁的一个年轻的骑士扈从一把扯下腰间长剑,指着赤身少年气急败坏地骂道:“该死的杂种,快跪在地上祈求大人的原谅,然后乖乖带路带我们去见此地的男爵,大爷我心情好还可以赏你几块铜板!”说完这话,他还高傲的扬了扬手中长剑,冲着赤身少年挥剑就要砍下。

听到杂种这两个字眼,本来还嬉皮笑脸的赤身少年瞬间血红了双眼,他低声咆哮一声,随手就从腰间扯下牛角战斧来。也不答话,就这样拎了战斧,快步朝端坐马匹上的年轻扈从冲了过去。

短短十多米的距离,对一般兵士来说冲过去也需要几个呼吸时间,而赤身男子的速度快上几倍。他没有改变路线来躲避战马的冲撞,而是侧身用肩膀狠狠的顶了上去。

“该死的蛮子,我要让利剑教会你该如何尊重一名诺德贵族。”那名骑士扈从大声喊叫着,手中的骑士长剑狠狠的朝少年的脑袋劈砍过去。

赤身少年大声吼叫着,以一种与体型完全不匹配的速度当先在骑士长剑挥砍下来之前就撞上战马。

只听“咚!”的一声闷响,那数百斤的战马就好似脆弱的纸张被狂风吹起一般,瞬间就被撞倒在地。

马上扈从躲闪很快,就地翻了两滚就直起身来,刚想应对就发现眼前那柄牛角战斧就好似闪电一般,当空划出一道明亮的弧线。

锋利而又沉重的牛角战斧在庞大的力量下,直接将没反应过来的扈从头颅斩断。

冲天的血液从残破的身躯创口喷薄而出,溅湿了赤身少年一身,少年抹去脸上敌人的血液,一脸狞笑着,就好似地狱中浴血的恶魔。

这一场景让那些骑士们心憷,他们不由自主后退了几步,眼中充满了对该男子的忌惮。这名扈从在宫廷里的剑术还算不错,没想到一来到北地就身首异处,脑海中不由得回想起家里长辈对自己的叮嘱。

不要招惹北地的诺德人,他们从一出生就为了抢夺母亲干瘪的乳头而撕咬同胞,为了啃上一块比石头还硬的黑面包他们甚至愿意赌上性命去拼杀。

“吾乃黑石镇男爵孙子坦格萨尔,告诉我你们的身份和目的,不然就做好准备将你们的脑袋留下来当作黑石镇大门口的装修材料吧。”赤身男子收起战斧,斧刃上还残留着敌人的鲜血,滴答滴落在地上。

只可惜有异议的人已经躺在地上了,空洞无神的眼睛静静看着自己两分的身体,哪还有时间回答胜利者的询问?尸体无力的抽搐几下,随后就再也没有了动静。

“这位大人,我家大人现年幼,并未外面行走过,还望大人不要计较。”守卫那个金发骑士一旁的护卫头领本来一看到赤身少年那黑色的瞳孔,心里就不由的咯噔一下。再又看到男子腰间别着的一根半米多长、雕刻了精美花纹的牛角战斧后,又是不由的倒抽了一口凉气。可惜他还来不及阻止那名年轻气盛的扈从,冒犯的话就已经脱口而出了。

像他这种做护卫的,可以不是职业者,也可以武力不强大,但绝对会拥有丰富的见识和识人的能力。

这个护卫头领在诺德王国做了十多年的雇佣兵,走南闯北见识多广,他当然知道诺德王国所有人种里面,只有野蛮人血统的人才会有这种恶魔一般的瞳孔颜色,而且现在是秋天的北境,凌晨的许多植物叶片上甚至还蒙上了一层薄霜,能在这种天气打赤膊,体质岂能小觑?

最让他心悸的还是赤膊少年的武器,他见识过很多骑士,职业者,强盗巨寇,但很少有使用牛角战斧的。

上次见到牛角战斧的时候还是五年前,由一名被俘虏的野蛮人角斗士持有,当年那角斗士挥舞了一把牛角战斧,愣是劈杀掉一名子爵培养的十个重甲战士。虽说那个角斗士最终还是寡不敌众力涸而亡,但那血腥的战斗场面,让他数年来都不曾忘记。

牛角战斧是诺德王国北境及极北荒原最为强大的战斧之一,毕竟三十公斤重的战斧可不是一般人甚至一般职业者能够长时间挥舞的,这也是一般野蛮人最喜欢的常用武器。

“大人,他估计就是我们要找的那个人。”那个护卫头领转身压低了声音对金发骑士解释起来:“我们完全没有必要跟一名北境蛮子多做计较,毕竟这一点不符合您高贵骑士的身份。”

金发骑士的脸色青红一阵,但很快转变为正常。作为一名从小深受宫廷教育的真正贵族,他当然学会了该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绪,从而以冷静的心态去面对问题,这是一名贵族的基本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