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 选择对象

在UG的建模过程中,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选择对象,以方便快速地选择目标体,❶在菜单栏中选择“编辑”→“选择”命令后,❷系统打开“选择”子菜单,如图2-14所示。

图2-14 “选择”子菜单

“选择”子菜单中部分命令的功能如下。

(1)最高选择优先级-特征。该命令的范围较为特定,仅允许特征被选择,像一般的线、面不允许选择。

(2)最高选择优先级-组件。该命令多用于装配环境下对各组件的选择。

(3)全选。该命令用于释放所有已经选择的对象。

当绘图工作区中有大量可视化对象供选择时,系统会打开如图2-15所示的“快速选取”对话框来依次遍历可选择对象,数字表示重叠对象的顺序,各数字框中的数字与工作区中的对象一一对应,当数字框中的数字高亮显示时,对应的对象也会在工作区中高亮显示。

下面给出两种常用选择方法。

图2-15 “快速选取”对话框

①通过键盘:通过键盘上的“→”键等移动高亮显示区来选择对象,当确定对象之后按Enter键或单击确认。

②移动鼠标:在“快速选取”对话框中移动鼠标时,高亮显示数字也会随之改变,确定对象后单击确认即可。

如果要放弃选择,单击对话框中的“关闭”按钮或按Esc键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