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讲

问题1:

为什么必须明确经营企业的目的?

答:

对于员工不足百人的小型家族企业来说,其第二代、第三代接班人往往毕业于一流大学,因为“不屑于继承家业”,而进入了一流的公司。但是,工作了四五年之后,他们就以“父亲要求我回来”“父亲病倒了”等理由,回到了自家的公司。其实,他们“虽然进入了一流公司,但看不到自己有上升的空间”,这才是他们回家的真实理由。但他们故意回避这一点,用一些冠冕堂皇的说辞回到了家 乡。

进入家族企业后,因为父亲是社长,自己一下子就有了常务或专务的头衔。当事人如果又能说会道,就会在当地的许多社会团体露脸,接受别人的抬举奉承,以为自己已经是当地有头有脸的经营者,于是照此行事。

对于这样的人,如果问他:“你把企业经营的目的和意义放在哪里?”他的回答就会是:“只因为父亲要我干公司的工作,我才干的。”就是说,为什么要经营这家公司,他们中的大部分人连想都没有想过。对于这些人,我会这么 说:

“你必须成为一名优秀的经营者,必须提升企业的利润。为此,你当然会要求员工们‘加油干’。但你自己呢?不过是因为父亲是社长,你才当上了常务、专务,并不是因为你作为经营者,表现得很出色,才有了这些头衔。因此,你鼓励员工们加油干,在员工们看来,你的目的不过是继承家业的你为了增加你家的财产而已。

“员工们会想,自己在这家公司再怎么努力,也当不上经营者,拼命工作不过是为了增加创业者家族的财富。即使不深究到这种程度,员工们大体也都会无意识地这么想。所以,不管你怎么号召,他们都不会由衷地配合你。他们拿多少钱、干多少活,做到这样就算不错了。”

这就是在实行家族经营的中小企业中,经营者与员工的真实关系。

另外,有的员工努力工作,被提拔进入了领导班子。即使是这样的人,他们的想法也大体雷同。进入公司,工作出色,成了经营者,或者成了二号或三号领导人,对于“这家公司该向哪里走”“企业经营的目的是什么”,他们也不会认真思考,大多数人的想法不过是“过去一直就是这么干的”,于是只是沿袭以往的做法。

情况就是这样的,即使当上了经营者,但究竟应该以什么为目的经营企业才对,几乎所有的人都没有思考 过。

我认为,追求“全体从业人员 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幸福”,是具备大义名分的、高层次的企业目的。这个目的不是为了某个人,而是为了集团。正是为了集团的幸福,而且是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幸福,我们才拼命地工作。虽然这是我当初为了平息年轻员工们的不满才制定的目的,但我认为,这是一个具有大义名分的企业目的。

“我的父亲也许并没有这样的目的,但既然我继承了这家公司,我就要改变公司的目的,我准备把为了在这里工作的员工们的幸福,确定为公司的目的。”

如果你宣告这一点,员工们的态度就会为之一变。看到你为此而拼命地、辛苦地工作,员工们就会热心地支持你、协助你。

问题2:

具备大义名分的目的能带来什么?

答:

在京瓷的经营理念中,之所以用的不是“员工”,而是“全体从业人员”这个词,是因为这个所谓追求“全体从业人员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幸福”,追求的不仅仅是员工,而且包括作为社长的我自己,也包括每天在现场努力做事的钟点工在内的所有人的幸福。

不是将经营者和劳动者分隔开来,而是把所有从事事业的人都定义为“从业人员”。我决定追求所有这些人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幸福。

这虽然是一个极其质朴的经营企业的目的,但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目的,我甚至觉得,这应该是神灵赐予我的宝贵启示。

因为是追求全体从业人员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幸福,我们就不必顾忌有人反对。就是说,我们之所以拼命工作,不是为了我这个社长,不是为了稻盛家族,也不是为了股东,而是为了追求聚集在公司的全体从业人员的幸福。

如果是这样的目的,那么大家都能共有。“你经营的目的,是追求我们的幸福。我双手赞成。”众人都会有共鸣。

因为我自己工作极度认真,有时会严格斥责员工。自从改变了企业目的,我在斥责员工时就没有了负疚感。为什么?因为斥责不是为了我自己。“为了你的幸福,我从早到晚,粉身碎骨,拼命工作,而你如此马虎,好意思吗?你也必须更认真!”我可以堂堂正正地批评工作不努力的人。

为了你,我在拼着命干,你却不负责任,说得过去吗?这时候,我斥责也好,批评也好,就没有精神负担。从这个意义上讲,我认为,在企业目的中,必须具备大义名分。

问题3:

为什么大义名分必不可缺?

答:

在从事一项事业的时候,经营者为了自己发财而任意驱使员工,是不行的。不管哪项事业,都需要高尚的事业目的,都需要大义名分。在我们盛和塾的塾生中,有从事大楼清扫的企业经营者,他们就确立了出色的大义名分,把事业做得风生水起。

“客人信任我们,把工作委托给我们。我们一定要让客人满意,让客人感叹‘清扫所到之处,大楼变得干净美丽’。我们的工作具有社会意义。”这就是这家公司的企业目的。

不是为了经营者赚钱而努力,而是确立了大家都能赞同的、具备大义名分的企业目的,依据这一目的开展经营。在企业确立了这种具备大义名分的目的之后,快速转变为优秀企业的案例屡见不鲜。

不仅是企业经营者,哪怕是企业里的事业部长,在自己负责的事业范围内,也必须确立大义名分。这样的话,部下就会说:“为了这个了不起的目的,为了这项事业,哪怕赴汤蹈火,我们也在所不辞。”“这项事业既是为了社会,也是为了我的家人,还是为了我个人。所以,我必须努力。”

在京瓷,在各个事业部内,上司看着每个月的核算表,会进行严格的追究:“这个月里,每小时的附加价值成绩不佳,没有做出利润,你们究竟是怎么干的?”但是,上司不只是追究为何没能赢利,还必须进行如下说明:

“投资了这项具备大义名分的事业,目的是对社会做贡献,但是这样的成绩无法让事业发展。如果出现赤字,那么这一事业目的就无法达成,也就无法为社会做贡献。所以要指导下属搞清亏损的原因,帮助他们改善收支状况。”

如果部下因为业绩不佳遭到上司的批评,而上司只是不假思索地迁怒于部下的话,那么,没有人愿意从内心努力提升业绩。

“为了贯彻这项事业的大义名分,利润是必需的。但我之所以严格追究,目的并不是利润。为了履行大义名分,让事业发展,公司又必须做出利润。因此,我才会严格要求。”我必须让大家理解这层意思。

经营者自身,事业部长自身,如果认识到“这项工作很有意义,在这项工作中感受到了人生的价值”,那么就要提出与此相应的大义名分,让大家产生共鸣。“这么有意义的事业的这一部分,就让我来承担吧。”要让下属主动提出这种要求。经营者必须确立这样的大义名分。

所谓大义名分,属于“公”的范畴。如果事业目的出于私,是为了自己,那么内心就会纠结羞愧。如果把自己搁在一边,为了“公”的话,人就会精神振奋。

例如,在运动会上赛跑时,为团队出力,拼命奔跑,这就是人。如果是为“公”、为“正义”、为“公平”、为“社会”的话,自然力量就如泉涌。

经营十二条的第一条——“明确事业的目的和意义”,不仅对于事业,对于人生也照样适用。在自己人生的目的和意义中,也需要确立大义名分。哪怕只是“为了家人”,这也是大义。“只要自己一个人快乐轻松、平安无事,就行了。”这是行不通的。为了让自己的人生过得有声有色,自己也要确立具备大义名分的目的和意义,并为实现这个目的和意义而努力奋斗,这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