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36岁。这几年我一直觉得我很老了,因为从容貌上看。但现在写下来,发现36,好像还很年轻。从数字100来看,3打头,才位于100的前三分之一。从我今天看到的我同学的视频来看,同样的年龄,她却年轻貌美的让人羡慕。所以,仔细想来,终究是自己略历逼迫的。
我想给自己写本书,因为我觉得我可能快死了,我想我这么多故事,我想留下点什么。所以,终其一生这几个字自然而然就蹦到我脑子里了。不知为什么,我觉得很恰当。我刚刚,去拿了个快递,是《看得见风景的房间》,看了电影以后,我很想看看原书,因为我感觉我死水一潭的心被电影里的激情给打动了。我想文字可能比电影更生动。我昨晚还想再也不吃糖了,从不吃甜食开始,可就在刚刚,我买了一盒雪糕。准备吃完开始写我的第一张。
名字叫:今晚,下班路上,我想起一个朋友。
我没有回家,我在楼下一个明亮的角落里,靠着“盲人按摩”店门口的白炽灯,让我打起字来眼睛不至于太累,它有四个红红的大字,还有一盏白炽灯,托了白炽灯的福,在这条街上这个角落格外明亮。但是这两天下过雨,下雨下的都没了这个干燥城市的影子。有点江南韵味,湿湿嗒嗒,还没入夏,草丛旁就开始有蚊子过来骚扰。
那个朋友,好像叫张yi,或许是因为想起了死,就想起了他。又或者想起自己美好的高中,就想起了他。总之,想起了他,想起了他早已不在世上。想起了他的笑容,纯真的笑容。他是怎样一个人。
他总是穿着白色的上衣,他是小猪的朋友,他好像喜欢小戴,但对我也很温柔。他默默喜欢小戴那段时间,我们相处的很友好,或者说高中,留给我的记忆都是青春的,美好的。但是对他初印象好像不是那段时间那样,一直觉得他不男不女,没有男生的刚毅,却多了女生的娇柔。所以,初印象一直很不喜欢他。
你看,初印象,我这个人太喜欢以貌取人了。不知道是从小看了太多爱情故事,还是可惜了从小看了那么多书。小时候,是名副其实的花痴,长大了,无比吃颜值,现在才知道叫颜狗。总而总之,就是终其一生,太肤浅。要不然,也不至于落的当下这个地步。想想,人生中那么多路过的男生,长得帅的,一个也没追上,长得丑的,张口就能打到自己笑点上的,却没好好珍惜。
是的,就是这个男生,我依然记得夏日阳光里他温暖的笑容,关于他的消息,都是小猪说的,说他放弃高考去当兵,当时应该是有送别的,还拥抱过。现在记不清了。再到后来,他的离开,当时听到消息,觉得很是可惜,不知道是可惜他没有对小戴说出的感情,还是可惜他跟小戴没有后续故事。还是可惜这么年轻的生命。
现在这么多年了,也这么多年了,感觉我的青春到现在好像活了很多年,很多年。其实,想想,我孩子才6岁,结婚才8年。却像过了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