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的有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地区、人民解放军和特邀人士代表。毛泽东在开幕词中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林伯渠作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工作的报告,谭平山作关于草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的报告,董必武作关于草拟《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经过及其基本内容的报告,周恩来作关于草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经过及其特点的报告。

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等重要文件,以及关于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4个决议案。

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致闭幕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