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人都是他自己的历史学家:论历史与政治
- (美)卡尔·贝克尔
- 16550字
- 2024-11-04 17:25:57
上篇 1776年精神
论堪萨斯
几年前,在新英格兰的一座大学城,我告诉一位新英格兰朋友,我打算去堪萨斯,他的反应相当冷淡:“堪萨斯?哦。”看得出,他这样回答纯粹是出于日常交谈的礼节;但是,从我的这位新英格兰朋友的态度中,我猜想他真的是没什么话要说。实际上,站在新英格兰静静的榆树下,堪萨斯的确看起来很遥远。几个月后的一天,我乘车从堪萨斯城出发,第一次进入那块一直被我称为蝗虫之地、干涸之地、不毛之地的社会试验场。在我的前座,是两位年轻女性,确切地说,是两个女生,后来我还在大学里遇到过她们。当我们把这块沉闷的土地抛到身后,进入堪萨斯河沿岸那个半面环山的县城时,本来一直在两岸响个不停的潺潺流水声,在这段河岸突然消失了。我们向车窗外看去。这时其中一位姑娘的注意力似乎被凝固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她一直盯着窗外的某处景色—玉米地,也可能是道路两旁的向日葵1。最后,她转向同伴,以一种游子回归的满足语气叹道:“亲爱的老堪萨斯!”不知怎的,这句话让我想起了我的那位新英格兰朋友。我想知道,其实我相信我一定知道,为什么有人说起“亲爱的老堪萨斯”时,会那么心动。我曾认为,堪萨斯就好比意大利,充其量不过是一个地理名词。但是我错了。自此以后,我不时地听到同样的感叹—这种感叹并非只出自多愁善感的年轻姑娘之口。要理解人们为什么会说“亲爱的老堪萨斯”,就要懂得堪萨斯不止是一个地理名词,它还集 “思想之州”、宗教、哲学等含义于一体。
我那位古板的新英格兰朋友的回答,与这位多愁善感的年轻姑娘的感叹截然不同;这或许是一种象征,在某些方面代表了两种不同的人之间的差异:一种人愿意留在家里;另一种人,一代一代地,愿意向未知之地冒险—“西部”、新英格兰或堪萨斯,哪里都行。在17世纪,无疑,很多英国人—比如,那些高级教士们—穿着用上等细麻布做的长袍,在“什一税”和《三十九条信纲》2的庇护下过着舒适的生活,他们只需一句“新英格兰?!哦”,就可以让我们看出他们的立场。当时的新英格兰是否也曾有人说过“亲爱的老新英格兰”,我不知道。但是,那种感情是存在的,它们点亮了人们“内心的灵光”3,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今天,新英格兰的好处,我相信,对于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人来说,是毋容置疑的;其实,在17世纪,当新英格兰的居民还只是一些边疆人时,那些人也曾像今天的堪萨斯人一样赞叹:啊!气候宜人呀。1629年,希金森(Higginson)先生,一位可敬的绅士,回到英国后这样告诉自己的朋友们:“新英格兰的河流使这个地方具有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我的阅历告诉我,世界上再也找不到一个比它更好的地方,更有利于我们英国人的健康。很多以前在英国体弱多病的人,一来到这里,就完全康复,变得健康而强壮了。这里空气清新、气候干爽宜人,是绝佳的疗养胜地,特别适合那些患有伤寒、忧郁、冷漠、风湿等病症的人……因此,我认为,对患有各种伤寒并发症的人来说,到新英格兰疗养是一剂良方;一勺新英格兰的河水,就胜过一大扎‘老英格兰’的麦芽啤酒。”今天,我们这些生活在堪萨斯的人都知道,这里拥有世界上绝无仅有的好气候,它比其他任何地方都更能使人远离酒精。
很多人会说,事实上已经有很多人在说,一些统计数据令人震惊地显示,今天堪萨斯只有少数地区居住着新英格兰人的后裔,因此,说堪萨斯代表了清教徒移民,是相当可笑的。诚然,堪萨斯人主要来自“中西部”,比如伊利诺伊、印第安纳、俄亥俄、爱荷华、肯塔基,以及密苏里。但是,这几乎不影响我们的论述主题;因为,是理想而非他们所生活的地理环境,决定了他们的前进方向。正如人们所说的,“是‘始祖移民们’(the Pilgrims)的思想,而非他们的子嗣,统治着这个年轻的共和国”。有时候,思想与帝国之星一道,引领着人们西行;于是,堪萨斯变得比今天的新英格兰更具清教色彩。今天的堪萨斯好比昔日的新英格兰。新英格兰起初本是“老英格兰”,后来变成边疆,变成不断变化的土地,才吸引那些勇敢的人前去挑战命运、征服环境。
边疆不仅指地点,清教精神本身就是一种边疆。有“思想”的西部,也有“地理”的西部。两者都离经叛道,都为谨言慎行者所不齿。对人进行分类总很容易,虽然常常难免偏颇,但也便于我们从总体上认识事物。这里,我们有必要考察两种人:一种人喜欢深居简出,另一种人难耐寂寞;一种人认为世界就像自己所看到的那样一切皆好,另一种人梦想找到更好的事物,至少,是不同的事物。社会为人们建造了各种栖身之所—传统、信条、政治制度、思想观念、世代耕耘的土地、鳞次栉比的城市大楼。这些东西日积月累,为人们提供了单调而舒适的生活,使人们对习惯变得麻木,对变革心怀抵触。其中,恋家与怯懦是最主要的问题。那些人坐在熟悉的角落里,不受偶发事故的干扰。但是,也有另一些人,他们努力挣脱按部就班的生活的束缚,热切希望探索未知世界。他们放弃已被踏平的小道,闯入人迹罕至的蛮荒之地。他们总处于人类事务的边疆,使成规旧制服从于前无古人的新环境。因此,边疆就是新生活方式的温床,不论那是制度上的,还是思维方式上的,都能在那里生根发芽;在一定意义上,所有的进步都以回归原始为条件。
今天,一般来说,那些开创了边疆世界的人—不论是宗教、政治、科学、地理上的探索,还是到新的区域定居,都有着某种重要而卓越的品质。他们首先是有信仰的人。他们相信自己,他们是个人主义者。他们还是理想主义者,因为他们相信宇宙,相信一切自有安排。他们拿未来做赌注,他们自立新神,他们总是把世界改变得像自己理想中的那样。他们相信人的力量,相信人性的完善,因此,他们还是平等主义者,是改革家、不宽容者,他们的目的是要他人达到与自己同样的高度。这些品质不仅属于清教徒,还属于美国人;堪萨斯不仅是清教思想的拓殖地,还是美国精神的拓殖地。在个人主义、理想主义、平等主义这些堪萨斯的主流思想中,我们看不到什么标新立异之处,我们看到的只是人们所熟悉的美国精神的新嫁接。但是,由于堪萨斯是一个有着独特而杰出的历史的社会,那里的人民对于个人主义、理想主义以及平等主义,也就有着自己的独特而杰出的理解。如果能够把握这类独特而杰出的事物,我们就能理解,为什么有人看一眼那些生长在道路两旁的向日葵,就禁不住感慨:“亲爱的老堪萨斯!”
一
在边疆各地,个人主义是典型特征。在美国,但凡那些个人主义起着重要作用的地方,某种独特的个人主义就会成为那里的人民的显著特征。“到边疆去,”特纳教授说道,“美国人的才智有自己的显著特征,那就是:粗犷有力加敏捷好奇;注重实践与发明,能够快速发现生机;对重要事物当仁不让,虽缺乏艺术性但有力量实现伟大的目标;拥有不竭的活力;个人主义压倒一切,不成功便成仁;此外,还有因自由而形成的心情舒畅和生机勃勃。”在边疆,一切都成就于个人,没有什么是由有组织的社会做成的。勇于创新、足智多谋、敏捷、自信,以及正确的判断,这些都是成功的必备品质。但是,由于边疆面临的问题是相当明确而清晰的,那些在边疆获得成功的人就必然形成了同样明确而清晰的创造精神和聪明才智,他们的判断只会涉及那些人人熟悉的问题。这样一来,那种源于边疆、影响全国的个人主义就有了新的特征,那就是,虽然人们都有很强的自由观念,但在能力、习惯、观点方面,绝不缺乏某种一致性。边疆培养了强烈的个人主义,但那是一种特定类型的个人主义,所有的人都服从某个同一的模式。边疆的个人主义是一种成就力量,而不是一种离心倾向,它源于认识到自己有力量克服阻碍,而不是源于在压力面前的怯弱。这不是因为人们害怕政府行为,而是因为人们经常不知道什么是政府,结果美国人都成了个人主义者。边疆人讨厌犹豫、多疑、谋划、自省;但他们是有信仰的人,只不过他们信仰的不是外部力量,而是自己、自己的运气,以及自己的天命,他们相信自己能够得到自己需要的一切、想要的一切。正是这种显著的自力更生精神,为美国人赋予了巨大的创造力量;同时,由于不存在根深蒂固的分歧,美国人又获得了同样巨大的协调一致的社会行动力量。
在那些靠毅力取得成就的人身上体现出来的这种自信的个人主义精神,就是堪萨斯人的典型特征。实际上,在堪萨斯,这种特征带有夸大的成分,这是由于,不论在堪萨斯取得什么成就,其实都要付出艰辛的劳动。堪萨斯人不仅要面对通常的边疆困境,还要面对不断的毁灭与灾难;只有那些宁死也不认输的人,那些绝不投降因此绝不会失败的人,才能在毁灭与灾难中生存下来。一场场边境战争之后,接踵而来的是热浪、干旱、蝗灾;天灾之后又是人祸,一会儿是“魔鬼的抵押”(mortgage fiends),一会儿是“通货紧缩”。1895年之前,整个州的历史就是一系列的灾难史,并且总有新的、极端的、奇异的事情出现,以至于后来堪萨斯这个名字成为一个笑柄,成为不可能与滑稽可笑的代名词,只会引起人们的嘲笑,只会为人们提供取笑和欢闹的机会。“对上帝,我们信赖;对堪萨斯,我们无奈。”这句谚语在移民中广为流传。一些移民受尽了折磨,最后回到更舒适的地方。多少年来,这句谚语一直充分表达了人们对那块倒霉的土地的普遍看法。
然而,总有不愿放弃的人。他们战胜了它。他们承受了在堪萨斯可能遭受的一切。他们矢志不移,或许,如果他们由此感到这块土地将从此因他们而戴上光荣的桂冠,他们会得到上帝的宽恕。那些在1875年至1895年间留在堪萨斯的人,一定一开始就具备某种非凡的忍耐品质,而这种品质只有经过多年的磨炼才会获得。而当一切努力终于换来成功的回报,他们又体会到某种光荣,某种生机勃勃的活力;还有某种优越感,这种优越感伴随成功而来,但来得太晚,来得太难了。这样的结果,为堪萨斯式的个人主义添加了独特的风味。有了堪萨斯的这段历史做后盾,真正的堪萨斯人就会觉得,再大的事情都没什么大不了。既然在这里,失败不仅是人之常事,而且是一种荣誉;既然在这样的土地上都能取得成功,那么,还怕什么危险,还会在什么障碍面前犹豫不决?既然连堪萨斯都能征服,他们就一定懂得,再也没有哪个世界更难征服了。因此,堪萨斯精神就在于,在挑战极端的困难时,总能找到某种兴奋点。圣奥古斯丁说:“人爱忍耐,但不爱所忍耐的。”对堪萨斯人而言,特别值得骄傲的一点就是,乐于接受命运带来的伤痛;如果他们不能在伤痛中找到快乐,那么乐于承认伤痛也会给他们带来一种成就感,这本身也是一种回报。真正的堪萨斯人忍受可能发生的最糟糕的事情;但并不觉得其中有什么悲壮的殉难色彩。堪萨斯人的第一反应是,把它们当作一小桩烦心事克服掉,把它们当作一个调笑的机会;因为堪萨斯人的标志就是,把逆境当作笑料,而从不把它们当一回事。实际上,忍受极度的不幸,培养了堪萨斯人对某种幽默感的热爱,这种幽默感在西部随处可见,那就是,漠视困难,或者把困难变成另一种恰恰相反的困难。自蝗灾时期以来,人们就有了某种传统,这种传统能很好地说明这一点。据说,在灾害最严重的中部,当虫子在街上堆到6英寸高时,一家地方报纸的编辑只用了一行文字表达自己对这种形势的评论:“今晨,在法院大楼的台阶上,人们看见了蝗虫。”似乎这只是本周发生的一件琐事而已。春天,雨下了6个星期,小麦眼看就要颗粒无收,而玉米还没有播种。一位农夫看着自己一年的收成就要完蛋,抬头看看阴暗的天空,吸一口潮湿的空气,煞有介事地说道:“嗯,看来又要下雨了。我们得把庄稼保护好。”“是的,”他的邻居回答,带着同样一本正经的语气,“雨就要来了,不会有什么好事的。”当接二连三的不幸袭击某个人时,有一段时间,他会无济于事地与之抗争,到最后,那些不幸会在这位不幸者心中产生某种局外旁观式的好奇心,他会带着听天由命的哲学态度,去审视命运的反复无常,最终获得一种令人心痛的快意。这样,堪萨斯人“惯于正话反说,以表达他们对命运的轻蔑”,他们把幽默当作对抗苦难的避难所。他们不仅学会了忍受不幸,而且学会打心眼里嘲笑它。
我说过,美国式的个人主义是一种成就感,而非一种离心倾向。这里,我要再次提到这一点,因为相比大多数州,这一点更符合堪萨斯,尽管在外人看来,堪萨斯充满了怪异和反常之辈。在欧洲,人们一度普遍认为,美国人全都是特立独行之辈—或许事实的确如此。今天,堪萨斯人的特立独行与整个美国的人的特立独行是一样的:他们在某些方面不同于其他美国人,就像美国人不同于欧洲人一样。但是,堪萨斯人的个人主义有个根本的特点,那就是倾向于服从;它是一种讲求服从而非反叛的个人主义。既然学会了忍耐到底,他们也就学会了服从。关于美国人,外国人会十分费解但又津津乐道地评价说,在美国,每个人都只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但是,暴乱和起义的危险却如此之小。当然,原因之一就是,边疆的生活环境使个人摆脱了以前那个按部就班的社会的各种束缚,但原始的社会里严酷的生活需求又不可避免地为人们规定了行为路线,并要求人们严格遵守它。在边疆,人们很快就学会了服从那些最基本的法则,因为抗拒或漠视它们只会是死路一条,在那里,生存法则自然而然起着作用。尽管对新来者来说边疆人看上去十分古怪,但在根本性问题上,他们少有改变。在这个新社会里,个人主义意味着个人有能力取得成功;要取得成功,个人不需要屈服于某种外在的传统权威,也较少听命于未受雕琢的个人意愿,而是承认并心甘情愿地接受那些必需的条件。的确,堪萨斯滋生了特立独行的作风;但是,当地有一种说法:“怪异之物仅供出口。”在某种意义上,这一说法是完全正确的,因为让人感到特别震惊的是,总体上,堪萨斯本地人都是一个样子的。堪萨斯是一个高度团结一致的社会;对于本地人来说,“东部人”看上去才是特立独行的。
在堪萨斯,对蛮荒地带的征服培养了人的忍耐品质,以及沉着冷静、坚忍不拔、在自然困难面前保持乐观、服从那些被视为必然之物的品质。然而,忍耐、沉着,以及乐于服从等品质被严格限定在那些被视为属于自然过程的事物之内。如果堪萨斯人看上去反应迟钝,那也只是表面如此。特殊的起源与历史条件在人们的性格中糅进了某种浪漫和伤感的因素。在他们平静的外表下面,有某种东西在肆意地燃烧,那是一种潜在的力量,不经意间从一些琐碎的事件或某个响亮的词语中释放出来。在最近一次颁奖典礼上,亨利·金(Henry King)先生说,早年堪萨斯的形势可谓“一触即发”。当然,堪萨斯人本身也是一触即发的,轻轻地一压,只要用力得当,就能使他们奋发。“每个人都在应答‘谁?—万岁’4这一口令,每个人都很警觉、警惕,像一名站岗的哨兵。”这一特点最明显地表现为人们对本州的浪漫主义忠诚,表现为对外部批评的某种警觉,但首先,还是表现为普遍的热忱,有了它,人们无须他人警告也会投身某项事业,特别是当这里的人们已经成为某句警语的化身和践行者的时候。反叛是堪萨斯的本来状态,它的政治史就像它的气候一样,充满令人惊异之处,这使它“在人类事务上轮番成为责备与赞叹的靶子”。但是,这种表面上的动荡只是对当地人极端的、自信的个人主义的自然补偿:既然成功地战胜了这么多无法避免的阻碍,那么他们就毫不怀疑自己有能力快速捣毁那些似乎是人为建造出来的事物。于是,一方面没有人比堪萨斯人更能用坚韧的品格及良好的幽默感去忍受自然的逆境,另一方面,那些看上去是人为的灾祸却会在他们心中引发一种真正的反抗激情。对不公正的猜疑、那些锦衣玉食之辈或真实或煽动性的宣传、强制性法律所带来的压迫,都在他们的本性中添加了某种一点就着的成分,使平静务实的人们变成激动的革命者。蝗虫只引出俏皮话,但“魔鬼的抵押”导致平民主义政体,这是一次讨伐“金钱力量”异端的宗教远征。同样的精神还体现在最近的“扳倒老板”(Boss Busters)运动上;仅一个夏天,这项运动像一把燎原之火,燃遍整个州,掀翻了那架现成的、被认为永不会出轨的机车。在堪萨斯,“高级法”仍然是一支力量。拒绝遵守“伪法律”仍然是一种容易被激起的精神。一个人忍受了自然界最严酷的暴政,也乐意接受那些自愿负担的人间暴政,但不愿忍受那些本可以改变的困境。
二
在边疆一直盛行理想主义,因为不论从地理上还是文化上看,边疆几乎没有为那些安分守己的人展现什么希望。在蛮荒之地冒险,人们必须放眼未来,而不只是着眼于现在。边疆属于那些放眼未来的人,那是一块希望之地,没有信心的人是不会进入的。理想主义正是深深地根植于这些人的品格之中。但是由于美国的边疆是地理上的和物质上的,美国的理想主义至今仍带有物质上的偏向,美国人也常常被误解为物质至上主义者。的确,美国人的兴趣主要在于物质,他们更多用金钱来衡量事物的价值:一个人有价值,因为他有这么多钱;一所大学很了不起,因为它有最多的捐赠;一座好的建筑物就是一座价值连城的建筑物。价值是粗放的,而非精细的、内在的。他们认为美国是世界上最好的国家,因为美国最有钱、最强大。美国人民是最好的,因为他们最自由、最有活力、受教育程度“最”高。但是,如果在这一切事物里面只看到物质至上主义的倾向,那么就是错把形式当实质。美国人关心物质,说明他们把握住了所希望得到的事物的根本。相比对钱的关注,他们更关注挣钱:财富有价值并非因为财富意味着便利,而是因为财富意味着奋斗、成就和进步。一个城市里竖起第一座摩天大楼,这本身并不说明什么,它更多的是一种增长的证据,它是通向目标之途中的一级“玉阶”。
这种类型的理想主义就是堪萨斯精神的精髓所在。很少还有人会如此频繁地使用“进步”这一词语;即便使用,也较少与物质联系在一起。它代表着“最高善”( summum bonum ),这已成为一种信条。错误是可以原谅的,只要一个人在不断进步。而不求上进的人是难以想象的;就像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非政治动物”,不求上进的人不属于人类。或许这可以说明为什么每一位堪萨斯人都一上来就想告诉别人,他来自某某镇,那是这个州最好的镇。其实,他无意说这个镇真的就是本州最好的镇,而是说你如果不怕麻烦,愿意探究一下这个镇,了解它的土地、气候、降雨,再看看这个镇子本身,那么你会觉得这个镇就是最好的。偶尔,他也会承认,那里很热,那里降雨稀少,那里的土地由于缺乏雨水都快被烤干了;但所有这些都无关紧要,因为很快,他们通过灌溉解决了缺水问题,实际上,灌溉比降雨效果更好。接下来,他还会向你描述他的镇子,其实不用他描述,你也很容易生动地想象出来:只有一条街道,两旁是大同小异的圆木结构的商店;街道的一头是火车站,另一头是邮局;街道后面是一排排木屋,有的漆了颜色,有的没有;不远的地方有座学校,另外一头是尖顶的教堂;大致就是这样。从外表上看,这个镇子与你在西部其他任何地方随处可见的数百座镇子一样,是一个沉闷的地方,你会觉得,全世界人都不在乎让它自生自灭。但是,你面前的这个人是热情的;他开口闭口谈的都是这个镇。他哪里来的这么多热情呢?你会发现,秘密就在于:“终有一天,这将是一个伟大的市镇。”这是不可避免的;你会想到,说到底,这个人并非生活在这个沉闷的镇里,而是生活在“终有一天”会变得伟大的国家里。他们拥有圣奥古斯丁所说的“天城”,那是未来的理想化的堪萨斯—要拥有它,你只需相信它。
对于堪萨斯的这种理想主义的描述,最好的莫过于麦考密克夫人的那本描写个人经历与思考的小书5。她讲述了一位典型的农场主数十年的奋斗历程,然后形容说,当正义战胜邪恶时,“正义女神”向他展现了那块土地“所应该呈现的样子”。
在约翰眼里,这个四百英里长、两百英里宽的大平原就像一个庞大的农业王国,农夫耕种着土地,城镇和乡村四处散落着。在每一个农庄,伫立着漂亮的房子,房子外墙涂着好看的颜色,房内家具十分考究,另外还配有各种便于管理房舍的现代设备。屋里地板上铺着布鲁塞尔地毯,客厅里摆着油光发亮的家具和钢琴,餐厅里欢声笑语,餐桌上铺着亚麻桌布,摆着镂花玻璃杯和银质餐具。自来水从水库流进乡村的房子里,就像在城市里一样。农民们的妻子和女儿们不再需要像奴隶般劳作,不再缺少各种顺手的器具和家具;她们拥有一切必需的物件,便于做灯下的活计,把房子收拾得可心迷人。她们拥有“夏季厨房”6、洗衣房、晾衣房、凉亭等。前院有翠绿的草坪,院子里不会留下猪的脚印,没有驴子会来啃树枝,也没有母鸡会到花圃里抱窝。树荫、吊床、藤椅被随意安排,看上去都那么称心。谷仓里存满粮食。农舍被院墙围着,一块一块的田地里,麦浪滚滚,草场碧绿。
为偿还债务,约翰曾卖身为仆;当他劳苦一生,偿清了所有债务时,在一个夏天,看到的据说就是这幅景象。约翰不如那位女人善感,他真实所见的画面或许并非如此多彩;但这幅画面代表了某种理想,即便不是堪萨斯农夫们的理想,也是堪萨斯妇女的理想。
然而,美国理想主义的这一特征并非只在堪萨斯才体现出来,它几乎是所有西部社会的共同特征。但是,堪萨斯的理想主义中有某种特别的因素,这使得它看上去与众不同。堪萨斯的历史应该从反抗奴隶制的斗争说起。在这个问题上,堪萨斯久负盛名。“山中无岁月,逍遥不知愁”不是对堪萨斯社会的写照。堪萨斯有自己的历史,堪萨斯的人民为自己的历史感到自豪,他们认为那段历史是必然发生的,必须在公立学校里被讲授。在堪萨斯,有很多“老式家庭”,他们知道并且坚守自己的位置—“堪萨斯斗争”这一传统的神圣传承者。“堪萨斯斗争”对于堪萨斯人的意义,就像美国革命对于新英格兰人的意义一样;虽然现在还没有出现“堪萨斯斗争女儿会”这样的组织,但无疑总有一天会有的。“堪萨斯斗争”被视为人类争取自由的事业的关键时刻,就像麦考兰7据说曾认为《改革法案》是一个终点,所有的历史都只是在为此做准备。对于所有真正的堪萨斯人而言,早年发生在边疆的那些战争能引起经久不衰的兴趣:他们告诉人们琼斯在哪里枪杀了史密斯,引导旅游者来到莱康普顿(Lecompton)村,或者自豪地指给人们看某一棵树,树身留着考崔尔袭击战8留下的光荣伤疤。约翰·布朗到底是一个杀人犯还是一位烈士?这是一个只有本地人才敢充满自信地回答的问题。最近,在一份测试学校老师的试卷中,有这样一道试题:“什么是Andover Band ?”似乎很少教师知道它是什么。有的说是一块铁牌,有的说是一个印第安人团伙。一些报纸提到过它。人们发现,除了一些旧家庭之外,人们普遍不知道Andover Band是什么东西。当人们得知Andover Band与“堪萨斯斗争”有关时,简直羞愧难当。9
堪萨斯为建功立业而创建,这种观念使得它在其居民的眼中成为一个特别的自由家园。它使自己的历史超越了一般西进运动的平常之处,为堪萨斯人的性情添加了某种崇高的、斗志昂扬的品质。爱荷华和内布拉斯加的人也不错,但是他们从来没有经历宏大的历史进程。人们觉得,“始祖移民”们较少怀有崇高的、利他主义的动机。萨尔10说过:“‘始祖移民’们逃避压迫,到新世界寻求‘礼拜上帝的自由’。”但是,堪萨斯的移民们来到堪萨斯,是为了“根据自己的原则直面、反抗和挫败压迫。他们是一群自我牺牲的移民,而别人都是自我满足之辈。正义虽然姗姗来迟,但是终将带来最高的荣耀,堪萨斯先辈们为神圣的人权事业献出了自己以及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后人将永远怀念他们。”
这可能是偏袒之见,但在堪萨斯并非奇异之谈。训练有素、不带偏见的重农主义历史学家会告诉我们,这种说法没有文献支持。他会说,文献显示,堪萨斯移民与其他地方的移民一样,是冲着这里便宜的土地而来的,并且怀揣着改善生活条件的希望;他们的真正动机在于经济,就像所有的历史动机一样;堪萨斯移民们或许认为自己来到堪萨斯是为了反抗压迫,但其实他们是为了抢占农场。至少,很多移民自以为自己是为反抗压迫而来,这是无须辩驳的事实。他们的后代也会这么认为。而且,毕竟,重要的或许是区分两种人:一种寻求更好的农场并且知道自己除此之外别无他求;另一种人也寻求更好的农场,但他们认为自己参与的是一场神圣的战争。当纽顿(Newtown)的人希望搬到康涅狄格时,我们得知,他们会提出三种理由:第一,“他们需要找地方安置自己的牲畜”;第二,“康涅狄格富饶而辽阔”;第三,“他们有强烈的迁徙倾向”。在解释人类历史时,有时或许要调用所谓“他们的强烈倾向”。毫无疑问,牲畜需要安置;但是,一种观念即便是建立在错误基础之上,也会变成事实,有时还会改变历史的走向。无论如何,堪萨斯人坚信,他们的祖先为崇高的目的而斗争;这种信念,无论正确与否,都对他们的品格产生了影响。在堪萨斯,开拓边疆是一种理想主义,其中渗透着这样一种强烈的观念:自由有时远不止是经济进步的副产品。
堪萨斯的理想主义带有19世纪上半叶的人道自由主义色彩。无论怎样,它都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当时朦胧的、情绪化的让·保罗11式浪漫主义的影响。相对于所有沮丧的、神秘的情绪,堪萨斯精神是异乎寻常自由的。在堪萨斯,没有拜伦,也没有唐璜。这里有的是光明,但不是那种“从不照耀大地与海洋”12的光明。堪萨斯的理想主义不像学院派的沉思,在不可捉摸的事物上耗尽自己的力量。它是实实在在的、合乎现实的理想主义,它选择特定的目标作为自己的追求对象,并且一旦找到这样的目标,就会为之付出永无止境的活力;这种活力令人震惊—不论目标是什么,人们都会付出热情和必胜的信念,只有通达“绝对主宰”的人,才被赋予这种热情和信念。专注于实实在在的、合乎现实的事物,似乎会使人们追求相对更有价值的东西;但是在新的乡村里,物质运输问题如此紧迫,人们要求手边的工具能立即带来最终的价值。堪萨斯是一个新州,它的居民专注于眼前,他们没有体验过以前那几个世纪的经历,他们只把今天的自己与昨天的自己相比较。“世界历史就是世界法庭。”这句话所包含的理念,在一个经20年快速物质进步,人们坚信未来无限美好的社会里,得到了一定的验证。在这样的社会里,过去和未来都被缩短了,最新式的机械设备使我们迈出了走向盛世的坚实一步,而盛世似乎只需翻过下一座山就到了。结果,通过某种奇特的精神历练,讲求实在、注重现实的人呈现出某种绝对的尊严,而追求舒适则带有伟大远征的色彩。不论是宗教信仰还是筑路,不论是教育还是垃圾处理,都会成为人们一时关注的焦点,都会使人们同样地忙碌奔走,同样地热情高涨,同样地精神焕发。所有这些,都是人们的战利品,人们评判它们的标准是它们是否包含看得见、拿得走的有价值的东西,人们赢得它们的手段是对它们发起协调一致的、有组织的一击。我还记得,我曾读过堪萨斯的一份地方报纸,上面提到某镇的一座临近村庄(那里有一所学院,但报纸误说成大学),那段简短的评论这样写道:“某某大学也设立了音乐节,其内容安排与州立大学一样,并且取得了十分令人满意的结果。第一届音乐节就大获成功。某某镇是一座迷人的小镇,是该州最好的城镇之一。它有着极好的大学,里面居住着上等的居民,这些人使它成为文化的中心。该镇唯一的缺憾,就是没有下水管道。”或许,有些人会发现,把文化与下水管道相连有点莫名其妙。但是对我们这些堪萨斯人来说,情况并非如此。应该承认,文化与下水道都是值得拥有的好东西。那么,就让我们积极地、毫不动摇地追求它们吧!这样一来,理想中的下水道就会变成某种目标,直达任何正直的社会的道德深度。
这种迫切的、注重现实的理想主义,总是忙于处理具体问题。它很可能更喜欢那些循规蹈矩的理想,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会有失于思想的灵活应用,对那些放荡不羁的、批评性的以及沉思型的精神总是投以怀疑的眼光。这种理想主义过于自信,不能理解某些思想所带有的无形力量。它只知道自己是对的,一门心思想着往前奔。一旦具备某些习惯性的前提,它就匆忙得出显而易见的结论。这样一来,绝大多数的美国人都心满意得地满足于对那些耳熟能详的词语的纯粹形式化的解释;在他们看来,那些词语代表了某些观念,而他们的制度据说正是建立在这些观念之上。在这一点上,堪萨斯人是地地道道的美国人。没有哪个地方的人比堪萨斯人更忠于自由、民主、平等、教育这类词语。但是,专注于具体的事物会使人将注意力集中到词语本身,集中到词语习惯上所带有的含义上。比如,传统上,民主这个词意味着选举,以及选举的诸多方面。如果你坚持认为,民主并不必然地与某种具体制度相连,它正在被复杂的“全面选举”(blanket ballot)所扼杀;那么,就没有人能理解你,或者说,人们只会认为你是在宣扬某种精英政治。美国的民主在一定程度上与具体事物相连,因此,追求“短票选举”13就是非美国式的。
三
在像美国这样如此信奉个人主义的国家里,人们自然会期望找到最全面的宽容,而不愿意将政府用于强化社会统一的目的。从逻辑上讲,强调自由与强调平等似乎是不相容的。然而恰恰是在美国,恰恰是在美国的西部,自由与平等总是并行不悖地同时出现在大众演讲之中。在这里,人们的自由意识格外强烈,但追求平等也是一种重要的主张。纵观历史,西部曾经是推动国家政府权力扩张的主要因素,西部各州在各种激进的带有平等化特征的立法中起着领导作用。当人们在堪萨斯讨论这些问题时,这种明显的不相容性给人印象尤为深刻。在这里,平等的主张确实存在,人们认为,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确保平等成为人们的共同信念。所谓“针对平等的立法”是治疗各种弊病的特效药。社会福利被认为始终优于个人利益,但另一方面,没有人怀疑完全的自由是人人与生俱来的权利。
或许,真相在于,真正的宽容不属于美国人的本来性情。宽容是对于怀疑论者而言的,是多虑的产物,或者漠不关心的结果,有时还的确只是迫于社会的异质性而做出的一种“妥协”( modus vivendi )。在美国,我们相信自己是有着自由胸怀的,因为我们宽容那些我们不再认为重要的事物。在美国,我们宽容各种宗教信仰,但不宽容无宗教信仰者;我们宽容不同的政治主张,但不宽容非政治性的意见;我们宽容各种习俗,但不宽容对习俗的漠视。清教徒们为宽容—也是为自己—而战。但是一旦赢得宽容之后,他们又立即否认对他人的宽容。美国的历史没有哪一段是清教斗争的再演;作为普遍原则的宽容不是美国历史上的斗争目标,那些斗争是为了让人承认文明乃是寓于特定原则之上的—从外部关系上讲,是为了使美国获得欧洲的承认;从内部关系上讲,是为了使“西部”获得“东部”的承认。宽容原则被写进我们的宪法,但没有被写进我们的心里;因为那些确保个人自由的著名条款只是对个别意见的承认,而非对任何意见的宽容。事情本该如此。那些开辟边疆、创立新的文化的人有着太强烈的信仰,不可能宽容;他们是彻底的理想主义者,不可能不在乎其他事物。边疆条件恶劣,不利于思想家及学院派们发展,只有那些做对了并且相信自己是对的的人,才能成功。当然,知道自己是对的,这向来是美国人的典型特征。他们当然认识到自己在这个世界上肩负着使命,并且认识到自己一直相信这个世界。他们已经解决了此前尚未解决的重大问题,他们认识到,乌托邦一直是欧洲人的梦想,但欧洲人从来没有将其实现。因此,他们属于文化的先锋,他们方向明确,怀着必胜的信念朝着最终的目标进发。人人做自己喜爱的事情,这句话只是在很有限的意义上才成为美国人的一个信条。人们能够知道什么是对的,对的就应该承认,对的就应该去做;这些才是更为重要的信念。
无论如何,在堪萨斯,人们毫不怀疑,自由与平等是两个相容的术语。然而,信奉平等就是相信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这并不等于相信为人人平等创造条件乃是社会的责任。那种观念与这里宣扬的占主导地位的个人主义是不相容的;就此而论,也是它的自然结果。至少在堪萨斯,没有人坚持认为个人有权做自己喜欢的任何事,而不管自己喜欢的是什么。对个人的信任是对具体个人,也就是说,对真正的堪萨斯人的信任,他们历经磨难,最后服服帖帖地去做该做的事情。人性,或者至少可以说,堪萨斯人的品格,本质上是好的,如果环境允许,所有的人都能达到那样的人格高度。好的环境是可以人为塑造的,这一点毫无疑问。那些勇往直前、自强不息的人克服了重重障碍,他们不可能再怀疑自己这种完善人格的能力。在征服了自然之后,他们满怀欣喜地迎接人性改造的任务。正因为堪萨斯人是如此彻底的个人主义者,如此足智多谋,对自己的判断力如此深信不疑,如此不拘于先例,如此习惯于在新困难面前找到应变之策,才不会把世人的种种失败记录放在眼里。他们总是能绝处逢生,失败的土地为他们带来难以抗拒的挑战。
为了实现这些美好目标,堪萨斯人很自然地转向政府,因为他们对为什么要建立政府、政府是什么样子有着简单而实际的想法。在堪萨斯,政府并非抽象的概念。堪萨斯不是德国,没有那么多的形而上学。在这个边疆社会里,还没有人认为政府作为一种权力不是他们自己为克服邪恶而创造的。堪萨斯人思考政府,就像思考其他事物一样,总是用很具体的方式。实际上,他们为什么不这样呢?在人们的记忆中,堪萨斯本没有政府。堪萨斯人自己创设政府,为的是自己的目的。因此,政府只是他们自己为做特定的事情而雇佣的特定的人。政府是那些创建它并且不定期地修正它的人的能力、良好的判断,以及智谋的总和。政府的个人性不言而喻,每一个堪萨斯人都从政府中看到被放大的自我。一切按法律办事,这种热情并不意味着无望而沮丧的个人会转向另外的、超过保护自我所需要的限度的权力;它只是一种本能,人们将众多才智中的一种有效地用于实现向往的目标。一个仇视个人的政府,对他们来说是难以想象的;那样的政府是“伪政府”,它制定的法律是“伪法律”。为抵制和推翻那样的政府,所有的潜能与才智,只要旨在树立一个能被视为合法的政府,都被调动起来。在成文法之上,是高级法。在这里,国家的法律如果不代表个人的意志,就不是法律。
以这样一种简易的方式把个人意志等同于社会意志,实际上预设了社会存在某种稳定性:种族、风俗、习惯、需求的一致,以及在道德、政治问题上的意见趋同。堪萨斯就是这样的社会。它的人民大体上都在美国出生,祖辈主要是来自中西部的拓殖者。堪萨斯是一个农业州,生活条件对每个人来说都一样,或者说在这之前一直一样。“在这田园牧歌般的边疆,”前参议员英格斯(Ingalls)以其独有的堪萨斯方式说,“没有百万富翁,也没有乞丐,只有一些因为年龄、疾病或者不幸失去劳动能力的人。这个州没有什么横财,也没有人通过商业、制造业或投机活动聚集起财富。没有豪华大厦、锦衣玉食、排场铺张会让人群情激奋、如痴如狂。”稳定感源自种族的相同、风俗的一致,其核心是该州的独特历史。堪萨斯人互敬互爱,共渡难关;独特的经历导致强烈的“团队精神”( esprit de corps)—虽然堪萨斯人与其他人不同,但一个堪萨斯人与其他堪萨斯人不仅同样优秀,而且很相似。对人数的关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就这样生了根;很少有同情心被浪费在少数派身上。卢梭曾指出,少数就是错误,这种观念在这里被广泛接受;而且,个人意志很容易与社会意志相一致。
在某种意义上,这种观念是非常正确的,因为人们在一些根本性问题上,很少有不同意见。在宗教领域,有很多种教义、很多教派,但是它们之间的差别不被人看重。然而,在道德领域,有一种绝对的教义。洗礼只适用于信奉它的人,但道德生活适用于所有的人。而且,道德生活由什么构成?答案是十分清晰的:讲究诚信、欠债还钱;友好、善良、有幽默感但不愤世嫉俗;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但在内心里视生活为严肃的事情;尊重他人的情感及无害的偏好;尊重伟大的思想传统;过坚定而正直的生活。—这些都是他们深信不疑的。在政治领域,同样如此。一个人可以是民主党也可以是共和党,可以坚定也可以灵活,可以是反对派也可以是顽固分子;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没有人整天想着否定民主,否定人民的意志,否定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以及否定在正义与机会面前人人平等。不论涉及政治、经济、教育还是道德问题,意见的统一几近完美:意见在对中庸的膜拜中统一起来;意见是“追求总体水准”这一教义的内核。
毋庸赘言,堪萨斯的总体水准被认为格外地高。堪萨斯人不认为自己只不过是些像爱荷华人或内布拉斯加人那样的西部人。他们在热浪中死里逃生,是经过了七重锤炼的西部人。E. H. 阿伯特(E. H. Abbott)先生说:“在堪萨斯,人们出于虔敬之心感谢上帝—自己没有像其他人,尤其是密苏里人那样,沦为酒鬼、懒汉,或者习俗的囚徒。”即便遭到普遍的怀疑,人们的判断最终仍被证明是正确的;那么对于这些人来说,骄傲之情或许是最自然不过的。多年以来,堪萨斯人为民族的兴盛贡献卓著,他们不再是国家的贱民。堪萨斯人听惯了“约伯的安慰”,当那些人的庄严的预言化为泡影时,他们已经习以为常了。“当满怀嫉妒的对手们在讪笑,并用僵硬的手指轻蔑地数落着旱灾、蝗灾、热浪、颗粒无收以及其他大灾难时,整个世界突然惊愕了:在纪念费城建城100周年的大展览中,堪萨斯人的很多产品夺得了最高奖。”堪萨斯人发现自己将他人废弃的石材打造成了一块重要的基石;这时,他们自然会认为自己是最杰出的工人。
用高标准去要求他人是人的一种本能做法。人们对那些从外地来到本州的人的品行保持警觉。其中的关键是,他们是“我们这类人”吗?他们讲“堪萨斯话”吗?其实,堪萨斯话并不代表某种说话方式或表达某些特别的观念,它更代表一种特定的个人品质。不久前,有一位大人物从东部来到这里,发表了一次公开演说。他受到了友好的接待,就像所有的来访者一样,不论其是大人物还是小人物。他的演讲中充满了半个世纪前的自由主义理想,人们专心地听讲,并给予很高的评价。但是,那些理想根本没有意义。人们发现,这位大人物名不副实,因为人们发现他在各种随身用品之外,还带了一个仆人。这真要命。人们评论这位可怜的仆人甚于评论演讲,关注仆人甚于关注主人。这种氛围为这位遭诟病的人打上了一个标签:他明显不是“我们这类人”。很明显,没有谁既带着仆人又讲堪萨斯话。不用说,在堪萨斯,没有人需要仆人。
堪萨斯人觉得,优越感本来属于上帝的选民,但同样使他们倾向于不在乎他人的建议或经验;穿百衲衣的苦行僧不需要听那些穿绫罗绸缎的人讲禁欲主义。有一次,在与一位州立法委员讨论大学及其问题时,我大胆地提出了一些统计数据,它们显示,其他州对自己的大学的拨款要比堪萨斯州慷慨得多。我以为,这种比较是有启发性的,会触及人们对州的自豪感。但根本没有。“这个情况我完全知道,”那位立法委员回答,“任何州立机构中任何有志于增加自己部门的拨款的人,都会持这种观点。但是这类观点不会影响到州的立法。在堪萨斯,我们不关心其他州在做什么。堪萨斯是引领者,而不是追随者。”事实上,不墨守成规几乎是一条信念;说“有人做过这类事情”就意味着现在是该改进的时候了。历史告诉人们,法律不能规定将人带到天国。堪萨斯人并非无视事实;问题在于那些事实并非他们自己的。历史经验并不适用于那些有志于完善它并坚信一定能完善它的人。让那些举棋不定的人,那些胆小怯懦的人去从历史中受益吧;只有始终勇于运用自己热情的人,才会创造历史,而不是简单地重复历史。堪萨斯人树立了自己的标准,就像人们看到的,堪萨斯州成为社会科学的一块试验田。
因此,在堪萨斯,追求平等就是实现个人主义、实现堪萨斯人民的理想。在这一基础上,它有着利他主义的动机,平等的目的不是要降低所有的人,而是要提升所有的人。堪萨斯人的个人价值观使他们相信没有人会比自己更好,同时这种自信的理想主义又激励他们希望没有人比自己更糟。
四
堪萨斯精神是对美国精神的双倍提炼,是美国式个人主义、美国式理想主义以及美国式宽容精神的新的嫁接。堪萨斯就是美国的缩影:美国人在欧洲背景下反观自己,同样,堪萨斯人在美国背景下反观自己。在边疆,美国精神—纯净的、未被污染的美国精神—获得了新的活力。这群自发走到一起的人,其使命正是见证这种精神不会毁于外部力量。光明无论在别处如何不受眷顾,一旦投射到堪萨斯这块祭坛之上,必定获得双倍的力量。如果说这是地方主义,那它是关于信念的地方主义,而不是关于地域的地方主义。为州献身就是为理想献身,而非为地域献身;如果有人说起“亲爱的老堪萨斯!”,那是因为对于他们来说,这个名字象征着这一立州箴言最能表达的涵义—“充满艰辛的星光大道”( ad astra per aspera )。
1910年
1 堪萨斯州有“向日葵之州”的称号。
2 《三十九条信纲》(the Thirty-nine Articles),英国议会于1571年通过,确立了英国新教安立甘宗的国教地位,但后来遭到清教徒的反对。
3 “内心的灵光”(inner light),清教中的激进派贵格会的一种信条。
4 “谁?—万岁”,法文qui vive ,哨兵的口令。
5 这 里 指 Fannie McCormick,A Kansas Farm, or the Promised Land,New York: J. B. Alden, 1892。
6 summer-kitchen,在没有空调的时代,乡间房舍都有一间独立的建筑,用于做饭、储藏,特别是确保主妇在烹调时不让热气进入主房。
7 这里指乔治·麦考兰·特里维廉(George Macaulay Trevelyan,1876—1962),英国历史学家,中文旧译“屈勒味林”,见我国著名法学家钱端升(1900—1989)所译其中译本《英国史》(上、下册)。后文“改革法案”为The Representation of the People Act 1832, the Reform Act 1832, 指英国1832年国会改革法案。
8 考崔尔袭击战(Quantrill Raid),即“劳伦斯大屠杀”(Lawrence Massacre)。1863年美国内战期间,威廉·克拉克·考崔尔(William Clarke Quantrill,1837 –1865)率领的游击军袭击了堪萨斯州亲北方派的市镇劳伦斯。
9 Andover Band,即“安杜佛团”,指的是一队在内战之前来到堪萨斯的传教士,他们来自马萨诸塞州的安杜佛神学院。Band在英文中又有“牌子”的意思。
10 这里疑指希尔瓦诺斯·萨尔(Sylvanus Thayer,1785—1872),美国军事教育家,据传是西点军校的创始人。
11 让·保罗(Jean Paul),笔名,原名约翰·保罗·弗里德里希·里希特(Johann Paul Friedrich Richter), 1763—1825,德国浪漫主义作家,著有《赫斯珀洛斯》(Hesperus,1795)等。
12 英国诗人威廉·华兹华斯诗句。
13 “短票选举”(short ballot),指对少数主要官员的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