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灾后风险与危机应对:结构·情感·文化
- 高恩新
- 3898字
- 2023-04-07 18:29:05
前言
中国是自然灾害高发、多发的国家,每年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3000亿元以上。自然灾害不仅仅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还会引发各种社会风险,尤其是会影响到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从历史上看,自然灾害发生后,流民四起,盗匪横行,对传统的王朝政治统治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破坏,甚至导致王朝灭亡。从现实来看,灾区民众哄抢物资、聚众抗议等各种规模大小不一的集体行动和社会冲突严重冲击了救灾工作和当地社会秩序,既给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带来较大的影响,又给地方社会稳定和地方政府治理带来严重挑战。可以说,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社会风险扩散、妥善处置各类灾区社会矛盾、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灾害应急管理的重要工作和关键目标。
自然灾害作为一种外部威胁,需要人类社会集体应对。在自然灾害冲击下,社会成员之间更容易激发出团结感、互助感,闪耀出人性的光辉,以集体的力量来应对自然界的破坏力。在需要集体团结应对外部破坏力的时候,为什么灾区还会发生各种冲突性集体行动呢?本书试图从结构、情感和文化三个角度来解构自然灾害诱发社会风险链的形成过程,构建理解自然灾害社会风险后果的理论框架。本书共包括七章内容:第一章,主要介绍了研究背景、基本研究概念,简要回顾了自然灾害引发冲突性集体行动的研究现状以及本书的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第二章,介绍了本书研究的理论基础,即关于冲突、抗争和群体暴力的已有研究观点和代表性理论;第三章,借鉴因果机制和“链式”结构的概念,提出了自然灾害引发社会风险链的三个关键因素和作用机制的理论框架;第四章,从结构角度揭示了灾民的身份建构和问题化过程,展示了自然灾害对冲突性集体行动过程的主体塑造过程;第五章,从情感角度揭示了灾区灾民群体意识和冲突性集体行动意向的生成过程;第六章,从文化传统和灾民心理角度讨论了灾区冲突性集体行动的文化框架、行动策略问题;第七章,总结了自然灾害情景下社会风险链的形成与演化结构,并从四个方面提出了阻断自然灾害引发社会风险链的管理建议。最后,本书对研究问题进行了理论反思,并对未来研究进行初步展望。
从社会结构的视角来看,灾区民众的集体行动是民众对灾区国家—社会结构和自我身份建构的认知结果。在中国“家国同构”政治传统中,国家对民众承担着巨大的伦理责任,有义务为民众提供生活保障、安全以及稳定的秩序。灾区民众将自己定义为具备社会弱者身份特征的“灾民”,通过身份建构确认了国家和官员的“道德责任”。通过“诉苦”,灾区民众描绘了自然灾害对个体和家庭的破坏力;通过“问题化”,灾区民众将自己遭受的“苦难”与一定的社会结构要素相联系,包括政府救助和权利救济体系、户籍身份等。自然灾害将隐藏在日常生活中的社会结构问题显性化,并通过外部化社会归因与叙事,与灾民所遭遇的困境和苦难建立了联系。灾区民众通过“诉苦”和“问题化”的过程,确认了灾民的“身份”,实现了救灾责任的外部化;“诉苦”和“问题化”过程还实现了“社会聚焦”,通过灾民的归因和归责过程,将地方政府行为和救灾政策合理性、有效性置于灾害管理问题中心,完成了冲突性集体行动的议题建构。
从社会情感角度来看,灾区民众通过群体情绪聚焦和社会问题聚焦,形成了典型的灾民心理。灾害不仅仅带来个体应激心理障碍,引发悲伤、无助、绝望、攀比、怨恨等个体情绪,而且还容易在社会成员特别是共同遭受灾害影响的民众之间建立群体认同和群体意识。通过个体诉苦所展示的个体苦难历程诱发“道德震撼”和“自我归类”机制,使遭受自然灾害的民众相信“社会群体”的存在,并将自己纳入群体之中。自然灾害催生的情感体验在群体认同形成过程中发挥了“黏合剂”的作用。特别是灾害发生后,灾民长时间没有摆脱生产生活困境和心理创伤,会逐渐引发以政策执行主体为情感表达对象的“弥漫性负面情绪”,对救灾、安置和重建政策的不公平感、不满意感和对腐败的痛恨成为增强灾民群体认同、引发冲突性集体行动意向的重要诱因。从道德震撼到自我归类,个体苦难引发的情绪体验与心理压力催生了灾民群体意识,地方政府如果不能及时回应灾民的诉求或者应对不当,会引发冲突。可以说,在自然灾害诱发社会风险的过程中,情感发挥了双向“负反馈”的作用,使少数灾民群体与基层政府容易由于认知固化而陷入冲突之中。
从文化传统的视角来看,中国文化传统塑造了灾民与基层政府的关系。借助于传统文化框架对国家—民众角色的塑造机制,灾民不仅仅凸显了自己经济和政治地位上的“弱者”身份,还强调了道德上的“强者”优势,即以社会弱者地位将自身的集体行动合法化。中国文化传统中国家责任、民众身份以及国家—社会关系不仅塑造了灾民抗争的叙事框架和行动策略,还塑造了灾民的灾后心理预期。“等、靠、要”的观念导致部分灾民缺乏自我主体人格,将摆脱因灾生活困境的希望寄托于国家援助,从而引发了灾后预期与救灾实效之间的紧张。一些灾民缺乏自我主体人格,也使得灾区社会人际关系丧失了平等社会主体之间对话、沟通和协商的空间,激化了生存资源竞争环境下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少数灾民内心的“失序”最终演化为群体性的道德退化,将社会暴露在风险之中。
防范自然灾害社会风险、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尽快使灾民恢复有序生产生活是灾害管理的核心目标。在救灾、安置和重建的过程中,应该统筹考虑从预期管理、基本生活救助管理、引导管理和社会秩序管理四个方面斩断自然灾害诱发社会风险的能量集聚和扩散过程:
首先,要重视对灾民的预期管理。在灾害信息沟通和传播上,应该坚持信息“对称管理”:一方面,政府灾情信息沟通应该让灾民及时了解灾害的真实情况,形成比较客观的灾情认知;另一方面,政府、社会媒体应该及时向灾民传达救灾政策、采取的救灾行动、救灾行动面临的难题,让灾民看到国家、社会对灾区的关爱和实际帮助,了解救灾工作的客观困难和制约因素。对称性的信息沟通既不能让灾民灰心丧气、缺乏信心,又不能夸大外部救援能力,导致灾民期望过高,防止灾民形成“高预期、高落差、高不满意度”的情绪反应。各级政府应该正确引导灾民树立“依赖个人、依靠集体,再辅之以必要的政府和社会救助”的思想,改变部分灾民放弃自我主体人格和自救互救责任的倾向,避免形成救助责任外部化的依赖心理。同时,对灾民的不良预期要及时进行干预,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避免不良灾后预期的传导和扩散。
其次,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救助管理。政府救灾应该注重以基本生活救助为主,通过物资发放或者资金发放解决灾民短时间内面临的生活困难。在对灾民进行救助的过程中,应该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和自治组织的作用,避免因物资发放不及时、不公平等问题引发针对基层政府的不满和抱怨。地方政府的救灾工作应该注重引导、鼓励和支持灾民的农业生产、企业生产和市场交易活动,尽快让灾区恢复到灾前的经济秩序之中。在灾民安置工作中,应该尽可能尊重灾民原有的共同体的完整性、小聚居格局。即使是根据特定情况必须集中安置的,也应该积极帮助灾民适应新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建立相互支持、相互帮助的网络,形成新的社会支持体系。
再次,注重对灾区社会舆情的引导管理,塑造灾民积极乐观的心态。灾区新闻宣传应该以灾民为中心,真实反映灾民灾后生活的现状、救灾安置情况、生活中的困难、后续灾情发展的预判等问题。通过将灾民放在新闻宣传工作的中心,激发灾民的主人翁意识,引导灾民重新树立自尊、自爱、自强意识。新闻宣传要为灾民提供权威、准确的信息,使灾民能够形成理性判断和良好预期。灾害管理部门应该尽快恢复通信设施,保证灾民能够及时接收到准确信息,将谣言传播空间压缩到最小。
最后,注重社会秩序管理,及时回应可能诱发社会风险问题的各类矛盾和诉求。地方政府应该积极推进灾区各类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改革,推动资源、人员和工作机制下沉到基层社区,更准确了解灾民的利益和情感诉求,并及时作出回应。通过畅通民意表达通道,构建透明、开放、制度化的利益表达和协调机制,有效减少社会矛盾的积累,防止灾区各类社会矛盾激化。灾后管理应该注重基层社区组织、居民自治组织的恢复,让灾民有集体归属感,形成有效的社会控制体系。各级地方政府在应对灾民的群体聚集活动时,应坚持运用好处置日常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机制,快速介入,做好与聚集群众沟通、说服和疏散工作,坚持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枪械的原则,防止现场事态恶化。
长期以来,灾害管理研究注重救灾政策过程的研究,对灾民集体行动的研究一直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本书从结构、情感和文化的视角切入,通过构建灾害背景下社会风险链的生成机制,揭示了自然灾害破坏能量向社会的转移过程,有助于弥补已有学术研究的不足。本书的学术价值体现在:(1)解构了自然灾害与灾区社会风险之间因果关系的作用过程和机制,将结构、情感和文化作为转化过程的关键因素,为理解灾民冲突性集体行动提供了基本分析框架;(2)发现了文化传统对灾民集体行动框架和策略的塑造作用。
本书所作研究的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任何救灾政策在制定过程中都应该考虑到民众的政策感知、情感体验,并基于此来设定救灾和重建政策目标、政策实施手段、政策评价标准。只有考虑到灾民的政策感知、政策预期以及政策评价,才能确保救灾和灾后重建政策获得更广泛的合法性和社会支持,有助于在政策执行主体和政策对象之间构建合作型政策关系。(2)在建构灾害情境下社会风险链形成框架的基础上,本书提出了“预、安、引、断”四字诀,阻断自然灾害负能量向社会风险的转化过程,避免灾区各类社会矛盾的积累和激化。“预、安、引、断”策略有望为各级地方政府优化救灾政策、灾区管理和灾后重建工作提供重要的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