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智深酒足饭饱后,就被绑了起来,跟着秦牧、杨志和曹正一起来到二龙山。
这二龙山,的确是落草为寇的好去处。
几年前,邓龙占山为王的时候,为防止官府捉拿,便凭高侍险,在二龙山筑寨自卫,山下设三关,关上尽摆擂木炮石,周围全布鹿砦。
所以,莫说是鲁智深一人,便是上千人的官军,都未必能攻克二龙山。
这个时候,秦牧等人佯装绑缚鲁智深送至二龙山前,终于诈开寨门,一起进入宝珠寺古刹杀死邓龙,制服众匪。
偌大的二龙山,有山贼五六百人,都愿意归顺。
于是秦牧等人大摆宴席,喝了聚义酒。
只是有一个问题,不得不解决。
宴会上,杨志喝了一大碗酒后,环视一周后,朗声道:“诸位,而今我等喝了这聚义酒,便是兄弟。”
“但是,二龙山这偌大的一处山寨,焉能无主?”
“群龙不可无首!不然,我们就是乌合之众,犹如一盘散沙,迟早被官府剿灭!”
杨志的一席话,博得了一众山贼的叫好喝彩。
排座次吗?
谁当老大?
鲁智深抖擞了一下精神,虎目放在了杨志的身上,冷笑道:“怎地,杨志兄弟想成为这山寨之主?”
“我并无此意。”
杨志摇摇头道:“智深兄弟,我是想拥护秦兄弟为山寨之主,不知道你意下如何?”
“洒家……”
鲁智深想要反驳,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
这时,曹正笑吟吟的站起身道:“鲁达哥哥,依我看,秦兄弟的确可为寨主。”
“此番杀邓龙,夺了二龙山山寨,是秦兄弟出的主意。”
“秦兄弟年纪虽小,却做事稳重,少年老成,想必能将山寨中的事务打理得井井有条,不会亏待众人!”
闻言,鲁达不禁陷入了沉思。
虽说宁为鸡首,不做凤尾。
但,鲁达的确是没有非要当寨主的想法。
经过大半天的相处,鲁智深自认为看清楚了秦牧的为人,后者的确是可当大任的。
这若是杨志要争夺寨主之位,鲁达可能不服气,但是秦牧不一样。
“不妥!”
秦牧摆了摆手道:“论年纪,我不及杨志、鲁达二位哥哥年长。论武艺,我也是有所不如。”
“恐怕不能胜任这寨主之位!”
见到这般谦逊的秦牧,鲁达更是不由得高看他一眼。
“秦兄弟,你为寨主,洒家并无异议!”
“鲁达哥哥,我……”
这时,鲁达瞪着眼睛,瓮声瓮气的道:“秦兄弟,不……寨主,休要推辞!这山寨之主的位置是你的,谁都抢不走!”
“对!”
见状,曹正连忙朝着一众山贼吆喝一声,道:“诸位弟兄,快来一起拜见新寨主!”
“拜见寨主!”
鲁智深、杨志、曹正,以及二龙山的数百个小喽啰,都朝着秦牧躬身行礼。
见到无法推辞后,秦牧终于长叹一声,故作勉为其难的样子,答应下来。
杨志和鲁达的武艺,是不相上下的,所以谁都不服谁,故而在原著中,二人是并列为山寨之主。
现在,秦牧成了二龙山的寨主,要如何安排?
秦牧想了一下,随即站在台阶上,朝着众人抱拳道:“承蒙诸位兄弟厚爱,我秦牧成了二龙山的山寨之主。”
“今后,我等弟兄,当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自我之下,杨志、鲁达、曹正三人并列为头领,不分高低。不知道你们可有异议?”
闻言,杨志和鲁达都摇摇头,表示自己并无异议。
曹正则是一脸难为情的神色,躬身上前道:“寨主,我在山下还有酒肆的营生,不方便落草,还请寨主见谅。”
“无妨。”
秦牧微微一笑道:“曹正,过些时日,我将前往梁山拜访王伦和林冲林教头。你是林教头的弟子,不知是否同去?”
“同去,同去!”
曹正忙不迭的点头道。
……
翌日,成了二龙山寨主的秦牧,便正式开张。
开张做甚?
劫道!
秦牧、杨志领着一百多个山贼,潜藏在谷道的两侧,等候对面的一支队伍,进入谷道中。
“寨主,来了。”
秦牧身边的一名山贼提醒道。
放眼望去,只见偌大的谷道里,一支数十人的队伍,似是商队,正在缓慢前行。
秦牧瞥了一眼,估摸着对方有六十多人,后边是一辆朴素的马车,更多的则是盖着篷布的独轮车。
守在商队前后的汉子,一个个都握着朴刀,身上尽是一种江湖气息。
负责“保镖”的门客吗?
秦牧干过这个行当,自然是比较熟悉的。
这个时代,落草为寇的百姓太多,他们以劫道为生,商人们要保护自己的货物,当然需要花钱雇人。
看这商队规模,是大买卖!
“呔!”
在秦牧的授意下,一众小喽啰终于从谷道两侧站起身,便张弓搭箭,对准了下面的商队。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商队里的人都被吓了一跳。
为首的一个衣着华丽的商贾,骑着高头大马,见到自己被山贼拦路打劫后,咬咬牙道:“杀出去!凡有死伤,事后我一定从重抚恤!到大名府后,我重重有赏!”
“杀!”
商贾的这话一出,原本被吓得脸色发白的随从,立刻把心一横,提着朴刀便冲向对面的山贼。
“放箭!”
随着秦牧的一声令下,谷道上的山贼离开松开弓弦,射出了一支又一支箭矢。
箭矢的穿透力并不大,但是,对于这些并未穿着铠甲的门客来说,绝对是能致命的。
“噗嗤!”
“啊!”
被箭矢射中的门客,无不连连哀嚎,倒在了血泊之中。
这些门客都有武艺傍身,训练有素,只是他们“武功再高,也怕菜刀,衣服再吊,一砖撂倒”!
谁敢保证自己不被冷箭射中?
一阵乱箭后,二龙山的山贼们至少杀伤了十个门客。
“弟兄们,跟我上!”
秦牧提着一柄朴刀,身先士卒的冲过去,躲过一杆红缨枪的突刺后,脑袋一偏,就一刀砍翻了对方。
殷红的鲜血掺杂着腥味儿,喷洒到了秦牧的衣襟上。
这若是第一次杀人,指定会反胃,说不定忍不住呕吐不止,由此产生心理阴影。
好在秦牧不是初次刀口舔血,所以还能保持镇定。
有秦牧、杨志打头阵,再加上一百多个山贼的围攻,那剩下的几十个门客,压根儿就不是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