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遇见林知逸,是在2002年9月,我刚转学到C大不久,那年我二十岁。

高考失利的我原本在一所大专院校读计算机专业,大二那年通过“专转本”考试考取C大管理学院的会计学专业。没想到我的人生走了个弯路,却让我遇到了别样的风景。

初从南方到北方,一切是那么陌生而新鲜,人来人往的校园大得仿佛走不到边。

林知逸的到来,开启了我人生的新篇章,就像是骤然洒进心房的一米阳光。

遇见他之前,文学是我的白月光。高考失利,父亲责骂,学费无着,前途一片渺茫时,缪斯女神每每将我从暗淡无光的生活中拯救,让我对未来永怀希望。

即便历经波折转学到C大,我依旧没有放弃自己的文学梦想。


那是个明朗的初秋午后,温柔的阳光透过窗外晾晒的白裙子,沿着窗口滑进女生宿舍,照在我书写的笔记本上。

我正在奋笔疾书,为一本杂志赶稿子。

终于写完最后一个字,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仰头靠在椅背上,伸了个懒腰,舒展下僵硬的脊椎。

正打算睡个午觉解乏,这时,宿舍里的电话响了。

原来是杂志编辑打来催稿的,幸好那篇稿子刚刚已经写完了!

然而,挂断电话,我又犯愁了。编辑希望我能在周一前将稿子发到她的信箱,但是今天已经周六了,5000字的文稿还躺在笔记本上,并没有输入电脑。自己没有电脑,学校的机房又总是供不应求,该怎么办呢?

我决定出去碰碰运气。从管理学院的机房跑到计算机学院的机房,从化工学院的机房跑到图书馆的电子阅览室,结果都是:抱着希望而去,带着失望而归。

学校里的电脑资源太少,随着每年扩招学生增多,使得学校的资源与所招的学生并不匹配。每逢周末,这种弊端就越加凸显。

无奈之际,我灵机一动,想到将笔记本上的文稿扫描下来,再请人帮忙将纸稿敲成Word文档。我首先想到的“活雷锋”是西部阳光,他是一同在文学网站写作的文友,印象中他是个热心肠的男生,还曾帮其他文友给杂志投过稿。


我好说歹说向一位同学租来半小时的上网时间,登录QQ,点开西部阳光的头像,对他说明来由。

他很快回道:“不用那么麻烦,我有个高中同学就在你们学校,我们以前一个宿舍的,关系很铁,我的事就是他的事,他可以帮你敲字。”

他又补充道:“他也发表过文章,还被《读者》《青年文摘》转载过呢!而且他人长得帅,当时我们班里好多女生都喜欢他,他当年可是我们高三(1)班的骄傲!”

说完,他还发来照片——一个身穿藏青色风衣的男生站在天台上,戴一副眼镜,清俊儒雅。

我有些恍惚——干吗给我发照片?干吗给我介绍得那么详细?他帅不帅与我何干?我不过找个打字员而已,怎么感觉像在相亲?

西部阳光给了我那位“高三(1)班的骄傲”的宿舍电话。

不知怎的,按下那个电话号码时,居然紧张到心跳加快。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个号码后来会成为烂熟于心的一串数字。

“丁零零……”电话通了!小心脏随着电话铃声怦怦直跳,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事。

“喂,请问林知逸在吗?”我发现自己的声音有些颤抖。

“我就是。”对方答道,很好听的男中音。

“你知道我是谁吧?”我说。

我听到电话那端停顿了有两秒,心想第一次给人家打电话这么说是不是略显唐突。

“我知道你是谁……”对方一本正经地说。

看来西部阳光应该介绍过我了,我放下心来。

“……才怪!”对方继续说。

一句话一起说完不好吗?害我白高兴一场。

“我是西部阳光介绍的,是你的学妹,有一篇文章等着要交给编辑,想请你帮忙……”

我说明来由,他欣然应允。我们约好次日晚上在学三食堂门口见面。

第二天下了晚自习,我换上一身白色长裙,室友余乔给我梳了两个麻花辫,辫尾绑上两个毛球发圈。

“这样会不会像傻姑?”平时都扎高马尾,还不习惯新发型,我有些忐忑。

“不会不会,多清新可爱啊!”余乔给我打气。

咦,我这不是见打字员吗?怎么像是去约会?

不管了,给人家留个好的第一印象也不错。

从女生宿舍楼出来,沿着楼梯步行而下。快到学三食堂门前,望见食堂门口的梧桐树下站着一个白衣少年,路灯昏黄,看不清模样。但隐约感觉,那少年就是他了。

空气中飘着桂花若有若无的香甜气息,我走近他:“你好,请问你是林知逸吗?”

他抬头,微笑看我:“你是丁柠?”眼神中隐隐透着不确定。

“嗯。”我猜不透他眼神的含义。


许多年以后,我问他,第一次和我见面,对我有什么印象。

他想了想说:“就感觉那天我最喜欢吃的鱼香茄子都不香了,我只想抓住你辫子上的毛球发圈。”

“毛球发圈有那么可爱?”

“还要看是谁来戴。”

“那是你对我一见钟情咯?”

“算是吧。”

“大概那天月老太仁慈,加班给我俩牵了条红线。”素来对长相不够自信的我没想到也能被人一见钟情,只能把功劳推给月老。

“想不想听真相?”

“啊?”

“西部阳光给我介绍说,你是个发表过很多文章的才女,我以为才女长相欠佳。本来我是抱着见恐龙的想法来的,结果发现了一只孔雀,瞬间惊为天人,就想把他的网友下载下来当女朋友了。”

“……”


那天,我们一起走进食堂,本想请他吃饭,毕竟有求于人。谁知他主动刷卡请客,如此绅士的举止,让我对他顿生好感。

我们面对面坐在食堂的餐桌前,明亮灯光下,我悄悄打量起他来。他的鼻梁很高,眼镜架在上面,显得清俊斯文。他和照片上的感觉不太一样,照片里的他没有笑,有些许清冷气质。现实中的他爱笑,眉眼弯弯如月牙,笑起来眼里好像有星星闪烁,看起来温柔又阳光。

初次见面,我只是觉得这男生让人看着心情挺好,但那时并没有心动的感觉。后来,我才知道,不仅有种喜欢叫一见钟情,还有一种喜欢叫日久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