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鬼扒皮

“该死的支那人,神灵迟早会惩罚你们的!”

帽衫小子背靠着墙壁冷冷地威胁道,就是脸蛋上通红的一个巴掌印多少破坏了气氛。

“孩子,中文说不好,就说你的母语吧,不过你说也等于白说,因为小爷压根儿懒得听。”

说着,我就从帽衫小子的怀里掏出一个柳木盒子,拿在手里把玩着几下,嗤笑着说道:“能耐了哈,上次偷魄,这次就改偷整魂儿了,再有下次,是不是该偷大活人了?”

“哼,该死的支那人,我不想跟你废话,既然我落在你的手里,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帽衫小子冷哼一声,别过头去。

“嘿,还挺硬气,不过你一口一个支那人,一口一个该死,我们中国的俗语你倒是用的挺顺畅嘛?想必来中国之前,没少做功课吧?”

我扼住帽衫小子的喉咙,玩味地问道。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少他娘的装蒜!”

我怒吼过后,直接一拳锤在帽衫小子的肚子上,趁着他因为剧痛而本能地弓起身子的时候,我狠狠攥住他的头发,冷笑道:“既然你听得懂中国话,那我问你,你们的人现在都藏在哪里?你们来中国的目的又是什么?”

说实话,在这一刻,我是真的怒了,因为今天还好是被我给碰上了,天知道这群家伙来到中国之后,已经残害了多少无辜的人,想起他们的先人曾经在这片中华大地做过的种种恶行,我就几乎控制不住暴戾的情绪。

“你问我也没用,我是…不会说的。”

帽衫小子挑衅地看了我一眼,嘴硬道。

“好,不说是吧?凡爷我敬你是条汉子!”

我一边扒着帽衫小子的衣服,一边冲他冷笑道:“孩子,知道什么叫满清十大酷刑么?”

看来这小子是知道的,从他脸色骤变就看得出来,可能是真的怕我给他上刑,只听帽衫小子哆嗦着声音说道:“你…你不能杀我,杀人是犯法的,你就不怕引起国际纠纷么?”

“国际纠纷?”我嗤笑一声道:“我确实挺怕的,但前提是你得有证据证明是我杀了你吧?还是说你以为我会愚蠢到亲自动手?”

就在帽衫小子愣神的一瞬间,我突然大喊一声“五鬼听令”,紧接着,五道朦胧的身影就出现在我身边,自然就是陈碧松他们了。

身为阴阳师,纵然帽衫小子的道行不深,但也能感应到五鬼的存在,这家伙的脸色当场就变了,颤抖着问道:“你…你想做什么?”

死亡,多么沉重的一个话题啊,在我的认知当中,是个人都怕死,就拿这小子来说吧,刚才那么强硬,现在还不是熊得一塌糊涂?

没理会他的问题,我看了一眼五鬼,自顾自地说道:“除了满清十大酷刑之外,我们中国还有一种刑法,叫作鬼扒皮,就是让鬼附到活人的身上,然后生生地把自己的皮给扒下来,由于这种刑法的特殊性,只有擅长驭鬼的人方能为之,不过很不凑巧,我对这驭鬼术就略知一二,而且我这几位哥们都对这种刑法很感兴趣,要不就让他们陪你玩玩?”

可能是处境不同,尽管我已经说得够随意的了,帽衫小子还是被吓出了一身冷汗,他恐惧地瞪着我:“你…你不是人,你是魔鬼!”

我很满意他这幅反应,冷笑一声道:“你管我是什么,我再问你最后一遍,说还是不说?”

帽衫小子顿时沉默了,我淡淡地看了五鬼一眼,大手一挥,吩咐道:“哥几个,伺候着!”

随着我一声令下,中方五鬼陈碧松顿时化成一道光团钻进了帽衫小子体内,要是换做平时,有三盏阳火护体,五鬼根本近不了他的身,不过现在帽衫小子被我扼住了喉咙,等于锁住了他的命脉,阳火早已衰微到极致。

被附身之后,帽衫小子的表情时而痛苦时而狞笑,显然是在与陈碧松争夺身体控制权。

我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趁着帽衫小子还残留着几分理智,我继续吓唬他道:“据说鬼扒皮,是先从眼睛下手,把眼珠子挖出来之后,再一点点把全身的皮给扒下来,这样就不会在扒皮扒到一半的时候,犯人因为看到自己的惨状而活活吓死,如此一来,才能让犯人充分体会到这种刑法的精华所在。”

话音刚落,从帽衫小子的身上突然飘起一股尿骚味,这可怜的娃儿,竟是当场被我这番解说给吓尿了,我拍了拍手,示意陈碧松出来,然后笑了笑问道:“现在可以说了么?”

帽衫小子无力地靠在墙壁上,一副被玩坏的样子,听了我的话,他艰难地动了动嘴唇:“我们的人现在都藏在宏府小区,我们之所以来到中国,是为了寻找一个拥有阴阳…”

“给我闭嘴!”

结果帽衫小子话未说完,就被一声娇喝给打断了,我玩味地看着这位拥有一头酒红色长发的漂亮女人,眼中的忌惮不似以往那般凝重,毕竟她最为倚重的四大神将,早在刚才,就被老吊死鬼一嗓子给超度了,纵然只是分身,也不可能那么快就能再次召唤。

相比之下,我还有五鬼助阵,以及帽衫小子这个人质在手,我没理由赢不了她。

“又见面了,看来我与阁下还挺有缘分。”

漂亮女人说着便冲我甜甜一笑,那让人如沐春风的亲切感,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哪个学校的校花偷偷从学校溜出来了,也只有我知道这小妞儿其实是个不折不扣的蛇蝎美人。

“错了,我跟你可没什么缘分,就算真的有,也一定是孽缘,那种相爱相杀的孽缘。”

打嘴仗,哥们自认没服过谁,毕竟从小身子骨弱,跟人打架斗狠占不了便宜,就只能在嘴上讨回点利息,这也是上官皓从来不跟我讲道理的原因,一是他知道自己讲不过我,二是他发现用拳头比讲道理更有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