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间传说与村落社会治理:基于晋南赵氏孤儿传说的考察
- 孙英芳
- 7461字
- 2022-11-16 20:54:42
第一节 文献记载的赵氏孤儿历史及传说
赵氏孤儿作为中国历史上流传久远的传说,在中国早期的历史文献上已有记载,后世文献中也多有提及。赵氏孤儿传说与历史上春秋时期晋国赵氏家族尤其是赵盾执政以及“下宫之难”有着密切的内在关联,是赵氏孤儿传说的历史背景和产生起因。从文献上看,目前所见最早记载春秋时期赵氏家族历史的是《春秋》一书。《春秋》关于赵盾至赵武时期的赵氏家族主要有8条记载:
①(文公八年)“冬十月壬午,公子遂会晋赵盾盟于衡雍。”
②(文公十四年)“六月,公会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晋赵盾。癸酉,同盟于新城。”
③(宣公元年)“楚子、郑人侵陈,遂侵宋。晋赵盾率师救陈。宋公、陈侯、卫侯、曹伯会晋师于棐林,伐郑。冬,晋赵穿帅师侵崇。晋人、宋人伐郑。”
④(宣公二年)“秋九月乙丑,晋赵盾弑其君夷皋。”
⑤(宣公六年)“春,晋赵盾、卫孙免侵陈。”
⑥(成公八年)“晋杀其大夫赵同、赵括。”
⑦(襄公二十七年)“夏,叔孙豹会晋赵武、楚屈建、蔡公孙归生、卫石恶、陈孔奂、郑良霄、许人、曹人于宋。”
⑧(昭公元年)“叔孙豹会晋赵武、楚公子围、齐国弱、宋向戌、卫齐恶、陈公子招、蔡公孙归生、郑罕虎、许人、曹人于虢。”[1]
《春秋》记事简略,但征讨他国、参加会盟可以明确反映出赵氏家族在晋国的显要地位。春秋中后期是社会急剧变革的时期,随着生产力的巨大进步和经济的明显变化,诸侯国内部的一些贵族势力崛起,并开始向国君争夺权力,晋国的赵氏家族就是其中的一支。公元前607 年,赵盾的族弟赵穿弑晋灵公后,赵盾派赵穿从周京迎来晋灵公的叔叔姬黑臀,让他即位,这就是成公。成公即位后赐赵氏为公族大夫,赵氏家族在晋国成为地位最高的公族。关于赵氏孤儿,在《春秋》中看不到记载,但是《春秋》所载的“赵盾弑君”事件是历史上的敏感话题,有学者认为赵盾过度专权因而被史官记以“弑君”之名,但是孔子却给予了同情和理解,还称赵盾为“良大夫”,因为赵盾的言行符合仁义、礼乐的儒家思想。儒家对于不仁之君主进行严厉的贬斥,对于弑杀暴君的行为进行了合理的解释。比如《孟子》中记载:
齐宣王问曰:“汤放桀,武王伐纣,有诸?”孟子对曰:“于传有之。”曰:“臣弑其君,可乎?”曰:“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2]
在孟子看来,国君如果没有仁义,不过就是“一夫”,即使被杀,弑君者也无罪过。因此灵公不君,招致杀身之祸,实乃咎由自取,并不能归咎于赵盾,这体现出儒家的道德判断标准,也使赵盾能够以忠义的形象在中国历史上流传下来。强调赵盾的忠诚,对于赵氏孤儿传说的流传至关重要,因为在中国传统的善恶有报的道德逻辑里,赵盾的忠诚是赵氏孤儿传说感化人心的前提所在,没有赵盾的忠诚,这个传说便没有了道德根基。
《春秋》记事简单,到《左传》中,更加详细地记载了赵氏家族的历史。《左传》宣公二年、宣公八年、成公四年、成公五年、成公八年等都有关于赵氏家族的记载,勾勒出赵氏家族大致的发展过程,比较清晰地反映出赵氏家族从微到盛,到衰,再到复兴的起伏变化。其中,和赵氏孤儿传说有关的是对赵氏家族灭亡和复兴事件的记载:成公四年(前587),赵朔死后,其妻赵庄姬与赵婴齐(赵盾四弟)私通受到同母兄弟赵同、赵括的反对,并于成公五年春(前586)把赵婴齐放逐到齐国。赵庄姬因此怨恨赵同、赵括,向晋景公诬陷赵同、赵括作乱,晋国讨伐赵同、赵括,赵族被消灭。赵武跟随庄姬寄住在晋景公宫里,后来韩厥对晋景公说起赵衰、赵盾、赵朔对国家的忠诚和功劳,于是立赵武为赵氏后祀,归还赵氏田地,赵氏家族复兴。《左传》中虽然已经记载了赵氏孤儿的故事,但是和后来民间流传的赵氏孤儿传说有很大差别。《左传》中突出表现的是权力斗争中的政治事件和治国以礼、为政以德的政治理念,而非忠奸的善恶观念。从《左传》的记载来看,庄姬的谗言是导致晋君讨伐赵同、赵括,赵氏灭族事件发生的导火索,此后,“武从姬氏畜于公宫”。[3]居于宫中的赵武母子毫无权势可言,晋景公甚至把赵氏之田都赏给了祈奚。此后韩厥对晋侯说:“成季之勋,宣孟之忠,而无后,为善者其惧矣。三代之令王,皆数百年保天之禄。夫岂无辟王?赖前哲以免也。《周书》曰:‘不敢侮鳏寡,所以明德也。’”[4]韩厥用激励向善的政治意义和为政以德的道义感染晋侯,使得晋景公采纳其言,“乃立武而反其田焉”,[5]赵氏最终得以复兴。《左传》依据《春秋》叙述赵氏家族历史,内容更加丰富详细,对赵氏家族人物有较多的刻画,其中蕴含褒贬,虽然没有后来赵氏孤儿传说中程婴救孤等内容,但是可以看到,赵氏孤儿的故事正是源于现实政治和伦理道德复杂的矛盾冲突之中。
到《史记》中,赵氏孤儿故事的记述发生了很大变化,不仅有了新的内容,而且叙述详细,细节更加丰富,具有了传奇性。《史记·赵世家》中,详述了春秋时期赵氏家族的发展历史以及三家分晋后的赵国历史,赵氏孤儿故事是其中的一个事件,叙述了奸臣屠岸贾带领诸将发动“下宫”之难,诛杀赵氏,程婴、公孙杵臼舍己救孤儿,最终赵武长大成人并复兴赵族的过程。[6]《史记》中关于赵氏孤儿故事的记述对于后来民间赵氏孤儿传说有着最为重要的影响,其主要情节有如下几点:(限于篇幅,《史记》中关于赵氏孤儿故事的详细记录见附录。)
1.灵公不君,赵盾进谏不听,赵穿杀灵公而立成公。
2.晋景公时,司寇屠岸贾与诸将攻赵氏于下宫,灭其族。
3.程婴从宫中救出孤儿,与公孙杵臼商议对策,谋取他人婴儿代替孤儿。
4.程婴按计策告密,公孙杵臼和假孤儿被杀,程婴和孤儿藏匿山中。
5.十五年后,晋景公疾,占卜有祟,韩厥说明孤儿之事,景公复立赵氏。
6.程婴自杀,赵氏祭祀。
在《史记》中关于赵氏孤儿故事的记载,除了《赵世家》外,在《晋世家》《韩世家》中也有比较简略的记载,这两处记载与《赵世家》记载一致,可为呼应。与《春秋》中对赵氏孤儿故事的只字未提和《左传》中对赵氏孤儿故事的略有提及相比,《史记》中关于此故事上千字的记载可谓空前的详细,因而成为后来各种赵氏孤儿文学作品的底本,尤其是在后世的戏曲和小说中,关于赵氏孤儿的记载多以《史记》记载为蓝本,进行文学演绎。
在《史记》中,司马迁对“救孤”的故事进行了详细的叙述,但对于《左传》记载的“晋赵婴齐通于赵庄姬”这个敏感的话题没有提及,使导致“晋讨赵同、赵括”的人物从赵庄姬变为屠岸贾,大概是出于对赵庄姬的有意避讳。由于《史记》所载赵氏孤儿故事与《左传》有很大的不同,因而受到一些史学家的质疑,如孔颖达认为《史记》记载“与《左传》皆违。马迁妄说,不可从也”。[7]清代学者阎若璩也认为:“事之征信,《史》不若《传》,《传》不若《经》。成公八年大书‘晋杀其大夫赵同、赵括。’不闻有赵朔,盖朔已前死矣。朔死而武生,于是年已七岁,从母畜公宫,无遗腹之说。虽收其田,以韩厥言辄反之,冠而见卿大夫,皆历历训戒,无庸有为客匿孤之事。《赵世家》似得之传闻。”[8]因而,学界大都认为司马迁《史记》中所载故事的传说性大于历史真实性,即认为它不是真实的历史,而是司马迁史书写作中的文学性虚构。当然不只是赵氏孤儿的故事,在《史记》中记载的不少神话、传说都受到史学家的质疑甚至批评,如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中说:“带有神话性的,纵然伟大,不应作传。譬如黄帝很伟大,但不见得真有其人。太史公作《五帝本纪》,亦作得恍惚迷离。不过说他‘生而神明,弱而能言,幼而徇齐,长而敦敏,成而聪明’。这些话,很像词章家的点缀堆砌,一点不踏实,其余的传说,资料尽管丰富,但绝对靠不住。纵不抹杀,亦应怀疑。”[9]
《史记》所载赵氏孤儿故事之所以和《左传》有如此大的区别,应当与史家的记载倾向有关,《左传》记载历史以“事件”为主,而《史记》记载历史以“人物”为中心,对历史事件的记载往往围绕人物展开。司马迁继承着儒家以人为本的理念和仁义道德的价值判断,认为“人固有一死,死有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10]他首创的纪传体史书撰写体例,以人物为中心分列“本纪”“世家”“列传”等类,体现出“究天人之际”的修史目的,对那些“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11]有着特别的偏爱和较详细的记载。尤其对于那些能够舍生取义的义士,《史记》写得慷慨纵横,动人心魄。《史记》以“义”为标准取舍人物,超越爵位等级的传统观念,不仅为王侯将相树碑立传,也写了很多小人物。像程婴、公孙杵臼等人,这些能够持节守义的小人物在司马迁看来也是可以不朽的有德之士,虽然身份低微,但关键时刻能够舍弃生命、慷慨赴义。《史记》记载的赵氏孤儿故事中首次出现程婴等人物,应该就是这种观念主导下出现的,这也是司马迁思想中对理想道德人格典范的宣扬。司马迁秉承着儒家的道德人格理想,以仁德礼义为追求,无论人物身份的高低贵贱,司马迁都以“人”的道德标准进行衡量。因为在儒家看来,思想道德是人的本质特征,高尚的道德人格也是人生的终极追求。《论语》中记载:
子路问成人。子曰:“若臧武仲之知,公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曰:“今之成人者何必然?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朱熹注释:“言兼此四子之长,则知足以穷理,廉足以养心,勇足以力行,艺足以泛应,而又节之以礼,和之以乐,使德成于内,而文见乎外,则材全德备,浑然不见一善成名之迹,中正和乐,粹然无复偏倚驳杂之蔽,而其为人也亦成矣。”[12]
作为儒家理想的“人”,是进退有节,行为合乎礼义。而“义”,正是作为理想道德人格的一个重要内容。
另外,对赵氏孤儿故事的详细叙事也体现出司马迁作为史学家对善恶观念的彰显。孔子所编《春秋》一书蕴褒贬于简短文字叙事之中,被后世称为“春秋笔法”,备受儒家和史学家的推崇。司马迁曾高度评价《春秋》:“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13]在司马迁看来,排除嫌疑、判断是非,证据确实地阐明道理,让善恶褒贬、贤与不肖各得其所正是史家之职责,因此,史书的书写中必然贯彻惩恶劝善的理念。“史公著书,上继《春秋》,予夺称谓之间,具有深意,读者可于言外得之。”[14]司马迁在《史记》撰写过程中,蕴褒贬于行文之中,可谓深得《春秋》之笔法。
汉代刘向把《史记》所载赵氏孤儿故事采入到《说苑》和《新序》[15]中,对此故事进行了叙述。在《说苑》的“复恩”篇中,从赵盾举荐韩厥开始叙事,讲述梦占、屠岸贾灭赵族、程婴救孤、十五年后韩厥进言、赵武复兴的过程,文本与《史记》所载基本相同,但对于韩厥的叙述更加详细。在《新序》的“节士”篇中,以程婴、公孙杵臼救孤为主要内容,叙述了从赵穿弑君,屠岸贾发动“下宫之难”,程婴、公孙杵臼救孤抚孤,赵武复兴赵氏,程婴死志的过程。可以看出刘向以《史记》记载为主兼用《左传》《国语》的记载,编录此故事,其用意在于彰显儒家“复恩”“节士”的道德主旨,所以在文末议论:“程婴、公孙杵臼可谓信交厚士矣!”[16]“故人安可以无恩?夫有恩于此,故复于彼。非程婴则赵孤不全,非韩厥则赵后不复,韩厥可谓不忘恩矣。”[17]
在历史上,让赵氏孤儿故事流传开来并广为人知的是元代纪君祥创作的杂剧《赵氏孤儿》。稍晚,南戏在杂剧基础上创作的《赵氏孤儿记》以及由此改编的传奇《八义记》,同样演述赵氏孤儿故事,在南方地区广泛流行。在戏曲文本里,故事情节相比较于《史记》有了较大变化,若把元杂剧《赵氏孤儿》和《史记》记载的赵氏孤儿故事做个对比,其不同主要体现在下面几点:
表1-1 《史记》赵氏孤儿故事与元杂剧《赵氏孤儿》对比
可以看出,在元杂剧《赵氏孤儿》中,对《史记》中故事情节进行了艺术化的加工和处理,加入了作者的虚构和想象,强化戏剧冲突,使故事内容更加紧凑,情节更加复杂多变,矛盾斗争更加激烈,人物形象更加鲜明,其历史性在减弱,而文学性大大增强了。从接受者的角度来说,从《史记》记载到元杂剧《赵氏孤儿》,赵氏孤儿故事发生着从历史到文学的巨大转变。在史学家对善恶的褒贬扬抑之中,时时还体现出秉笔直书的史家精神,并不着重突出忠奸之间的对立,而到了文学作品中,伦理精神开始超越历史真实,凸显道德教化意义的目的驱使人们对历史故事情节不惜进行增删改变。
到明清时期,除了戏曲之外,赵氏孤儿传说在历史演义小说中影响较大的是《列国志传》《新列国志》和《东周列国志》。《列国志传》是余邵鱼在明嘉靖、隆庆年间编写的一部长篇历史演义小说,后来冯梦龙在此基础上加以改编,改名《新列国志》,清乾隆年间蔡元放又在此基础上修订润色,并加上了注释,成为后来最流行的《东周列国志》。在《东周列国志》中,作者详细叙述了赵氏孤儿传说的起因、发展过程和结局,并增加了许多《史记》中所没有的具体细节,如程婴通信庄姬、程婴和韩厥商议救出孤儿、韩厥派门客扮作大夫带出婴儿、景公遇鬼等情节。与《史记》相比,《东周列国志》的叙述不仅更加详细,增添了更多细节,而且采用了文学作品的创作手法,更具有传奇性和神秘性。
纵观赵氏孤儿传说从史书记载到文学演绎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到其中经历的复杂却分明的变化。作为历史事件的“下宫之难”和赵氏孤儿故事,客观地看,是有着复杂内容的政治事件,其中有国君和重臣之间的矛盾斗争,有晋国诸卿大族之间权力倾轧,甚至还有私通秽乱的不伦之举,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纷繁复杂的斗争在大众的视野里淡化,而作为小人物的程婴、公孙杵臼的存孤义行却被不断放大,赋予了这个故事以高尚的道德价值意义和感人的力量。这是历史的选择,也是人的选择,是社会发展的选择。究其原因,危急关头敢于舍生取义的所作所为体现的正是儒家乃至国家、民族的思想倾向和价值追求,是根植于华夏民族文化生态中长久不变的道德判断。这种忠义的精神,也是维系民族文化发展的核心精神。正因如此,赵氏孤儿的故事才会成为后世文学作品热衷的题材,不断地演绎、阐释、重建,在不同的阶层流传,以小说、诗文、戏曲各种体裁盛行,但无论怎么改编,其中包含的核心价值却是一致的,这是民族认同的基本内容所在,也是民族人文精神传承的生动体现。
赵氏孤儿传说从历史到文学的转变,也有中国传统的忠奸二元对立思维的影响。就像儒家常常把君子和小人作为对立面来论述品格道德一样,在忠臣的对面,总有一个奸邪之人和忠臣形成鲜明的对比,两者的矛盾冲突和斗争也更能引起人们的强烈反应。在赵氏孤儿的故事中,屠岸贾就是这样一个被不断塑造出来的奸臣。“屠岸贾的丑恶因不同层次的对照而无限放大,觊觎权力的小人物虽然无太多恶行,却交织于昏君奸臣的政治模式、忠奸对立的伦理判断、文吏两途的价值取向,诸般种种的夹缝之间,由小而大,由虚而实,由无到有,成为作恶多端奸佞典范。”[18]
虽然从《史记》开始,赵氏孤儿传说开始为人所知,并随着戏剧演出和小说传播成为人所熟知的故事,但是关于赵氏孤儿传说的发生地,上述文本均未提及。也即是说,无论是史书的记载或是文学作品中的演绎,都是脱离了具体地域背景的叙述,但这种情况,明清的方志记载中有了不同。明清的方志中,赵氏孤儿传说和具体地方结合起来的讲述,比如清雍正十三年(1735)《平阳府志》卷二十三“人物”中记载赵盾、赵朔、公孙杵臼、程婴、韩厥、赵武等人的事迹,其中在介绍程婴和公孙杵臼的事迹中记述了赵氏孤儿传说,[19]其内容与《史记》所载相同。
虽然《平阳府志》的记载中也未说明赵氏孤儿故事发生在平阳何处,但作为平阳的地方志记载下来,无疑认为是平阳属地发生的事情。平阳府的行政区划,按照《清史稿·地理志》的记载,共辖1区9县,与今天临汾市辖区大致相同。到清道光五年纂修的《太平县志》及光绪八年(1882)刊刻的《太平县志》等地方志中都记载有公孙杵臼、程婴、韩厥、赵武等人的事迹。以光绪八年刊刻的《太平县志》为例,在其卷十一“人物志”中介绍程婴、公孙杵臼等人时记载了赵氏孤儿传说,如:
公孙杵臼,景公时为赵朔客。屠岸贾杀朔,杵臼谓程婴曰:“胡不死?”婴曰:“朔妇有遗腹,若男吾奉之,故不死也。”乃生男,贾闻而索之,杵臼谓婴曰:“立孤与死节孰难?”婴曰:“死易,立孤难耳。”杵臼曰:“我为其易者。”乃取他人儿匿山中,使婴谬呼曰:“与吾千金,吾告以赵氏孤处。”贾遂攻杵臼。杵臼谬曰:“小人哉程婴,不能立孤儿,忍卖之乎?”贾遂杀杵臼及儿。其赵氏真孤实在婴所。祀乡贤。
程婴,为赵朔客,抱孤匿山中,居十五年。谋之韩厥,言于景公立赵后,是为赵武。攻屠岸贾灭之。武既立,婴曰:“昔下宫之难,非不能死,欲存赵后耳。今宜报宣孟与杵臼于地下。”武涕泣请曰:“武愿苦筋骨报子,而子忍去我死乎?”曰:“不可,彼以我为能成事,故先我死。今我不报,是以我事为不成。”遂自杀。武服齐衰三年,奉祀不绝。祀乡贤。
赵武,盾孙。盾生朔,下宫之难朔与其叔父同、括、婴齐皆为屠岸贾所杀。朔妻成公姊有遗腹,生武。贾索急,赖程婴、公孙杵臼匿以免。后为卿相。[20]
《太平县志》初修于明嘉靖年间,万历乙未时重修,后经清康熙、雍正、乾隆、道光、光绪各代屡次修辑,传至现在,有乾隆、道光、光绪等时期的多个版本存世。比较《太平县志》与《平阳府志》,关于赵氏孤儿传说的记载基本相同,均从《史记》而来。
从以上地方志的记述中可以看出,地方志的记载是以人物为中心的,在介绍地方人物事迹中叙述了故事大概,并没有完整地呈现赵氏孤儿传说的全部内容,但据地方志记载的特点,明确告诉读者赵氏孤儿传说的发生地是在太平县,程婴、公孙杵臼、韩厥及赵氏家族被认为是太平县人,因而才被收进地方志中加以记述。不过,地方志记载的问题在于,记述赵氏孤儿传说的地方志并非只有《平阳府志》《太平县志》等,在相隔较远的其他地方的地方志中也有记载,比如《光绪盂县志》《乾隆忻州志》等。按说,作为一个历史事件的赵氏孤儿故事,其发生地不可能有两处,而多处地方志的记载,无疑是故事的传播所致。虽然这些记载让赵氏孤儿传说扑朔迷离,真假难辨,但无论如何,这些地方志的记载都是赵氏孤儿传说在地化的具体表现。
总的来看历史文献和戏曲、小说以及地方志中记载的赵氏孤儿传说,其文本内容从先秦到明清经历了明显的变化,从《左传》中被普遍认为的信史到学界质疑的《史记》记载,再到戏曲、小说的改编虚构,赵氏孤儿传说从历史逐渐走向了文学。从《史记》开始,赵氏孤儿传说的整体情节内容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只在一些细节上有了增加或改变,故事的文学性不断增强。而地方志的记载使赵氏孤儿故事和具体的地方社会相结合,虽然故事情节又从明清小说的传奇虚构回归到《史记》中较为写实的记载,情节显得简单不够完整,但具有了独特的地方讲述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