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伊凡听到米拉波垮台的消息的时候,他忽然想起了一句话,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从不可一日的弗兰西特首相到万人唾弃的阶下囚,总共只过了三个多月。
要知道,他可是革命军的发起者,是有着米跑跑外号的老革命家了。
米拉波被马萨林从城市里面赶到乡下里面。
他一直没有放弃过,并且一直在鼓励身边的同伴。
说真的,以一个普通人的视角来看,米拉波或许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但是他的意志非常坚定,属于一百次失败都打不垮的男人,而且很会抓取微小的机会。
他不是来自马恩省、普罗万那样的大城市。
米拉波和伊凡一样来自边境地区。
他是马赛的当地贵族。
根据报纸上的宣传,米拉波犯下的是欺诈罪。
罪名是用谎言隐瞒自己的普通人的身份,让国王和贵族以为他是伯爵。
米拉波不是伯爵,他的哥哥是伯爵。
欧罗巴贵族阶层的长子继承制是指在封建制度下,贵族家庭的继承制度以长子优先为原则,即贵族家庭的遗产和权力由长子继承,其他儿子则被淘汰或被迫自食其力。
这种继承原则是为了社会权力和经济地位。
也正是犹豫这种原则,米拉波几乎一无所有的离开了家族。
他的父亲不喜欢这个次子。
因为他们两个性格太相似了,米拉波脾气执拗,而且有的时候不达目的不罢休,当他年纪还小的时候,便常常家里和父亲争吵,父子两个甚至会大打出手,砸碎家里的花瓶。
如果就是这样,米拉波也只是为人稍有瑕疵。
关键是当他离开马赛来到巴姆城的时候,他发誓自己要作出一番事业,并且将执拗地把目标定在了马萨林身上。
抛开马萨林本身的力量不谈,他掌握的势力堪称可怖。
北方的大地主阶级代表。
本身又是红衣主教的弟弟,受到传统宗教势力的认可。
要不是马萨林脑子变异了,在国内搞严苛的神学统治,还真不一定有人反对他,米拉波正是看到了马萨林对待民众的恐吓,才意识到自己有推翻他的机会。
但是光有机会还不行,还得有人、有钱。
要是这两样都没有,就得有名。
于是米拉波假借了哥哥的伯爵称号,并且用这个名头汇聚了一笔不小的力量,成功混到了革命军的高层的位置。
他和革命军是互相成就的。
米拉波需要力量。
革命军需要米拉波的知识和眼界。
但是有个问题是,他错误估计了人心,哪怕是革命军对国王保有期待感的人也不在少数,所以当米拉波尝试推广人权思想的时候,革命军内部的一些人也开始反对起了米拉波。
因为这些人已经从普通人变成了既得利益者。
路易十六看准时机,把米拉波和一些革命军的顽固分子一起瓦解了。
都没有死人。
其他人基本上都流浪了。
米拉波因为欺骗国王,则是勒令停职,永不录用。
伊凡放下手里的报纸,叹了一口气。
米拉波伯爵和路易十六两个人都有自己的私心,区别是他们两个人站在不同的阶级立场上,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米拉波伯爵和路易十六的斗争其实就是资产阶级和封建贵族阶级的斗争。
只不过这次资产阶级失败了。
但是时代的发展不会因为一两个人就停止。
路易十六之前和爱斯巴尼亚签订的协议,让人权思想如同潮水一般涌入了弗兰西特,短短一个月,伊凡就看到有报纸在批判人权思想了。
被批判,总比被无视好。
革命军一些人私下里给布斯巴顿医院来信。
伊凡也收到了。
但是他不能出手。
因为他现在的职位是护国大法师。
父亲的封地和爵位都是路易国王给点,至少要给点面子。
不能说人家好不容易弄下去一个政敌,你再给弄回来,而且米拉波伯爵只是失去了职位,其他生命安全都很正常。
除了以上这些理由,还有一个事情。
就是伊凡没有名义。
他早就脱离了革命军、宫廷贵族。
如果米拉波早些时候加入了茉珀社,伊凡还好掺和。
但是他并没有。
此时的路易十六得意万分,他特意召集众人,炫耀自己的成功:“我虽然前半生不值一提,但是后半生却能够一直走运,这和我的努力和智慧是分不开的,所以在我新宫殿里面一定特别建造智天使和能天使。”
“陛下,您是被上帝眷顾的人。”
“一些角落里的妖魔鬼怪是不敢和您叫板的,要不然迟早会现原形。”
他的父亲奥尔良公爵看到没人和自己作对,彻底放弃了领地。
奥尔良公爵成为了新的财政大臣,并且用尽全力地向人们收取赋税,好不容易因为开放而获利的弗兰西特人民再一次变得贫穷了起来。
而与此相反,弗兰西特的王室越来越富裕。
他们日日召集贵族举办舞会,邀请裁缝制作新的衣服。
欢乐笑声从宫殿中传到了脏乱街角。
金币辉煌的穹顶展演就变成了灰色的天空。
乞丐横行,孩子瘦骨嶙峋。
他们呆呆地望着上空,凄声祈祷上帝,希望知道自己下一顿饭在何处。
当然,路易十六也用不着那么得意。
以伊凡自己的眼光来看,米拉波的谋划至少成功了一半。
等到十月份的时候,一本名叫《论法的精神》恢弘巨著从南方迅速传到了北方,人人争相传阅,大街小巷只要有识字能力的人基本上都在谈论书中的观点和内容。
出版社加印了好几次。
还不是不够。
只好不停地想外地购买印刷的纸张。
一时间,普罗万印刷用的纸张都贵了不止三层。
就这有时候还买不到。
《论法的精神》的作者是孟德斯鸠。
文中有一个关键句子“一切拥有权力者,皆会滥权”,奠定了将权力关进笼子里的思想基础;“万物皆有法”的阐述,道出了人人传颂的法意。
还有一些很有意义的观点。
“为防止滥权,就必须用权力制衡权力。”
“启迪民智并非无关紧要,官吏偏见始于民众偏见。”
“在蒙昧时代,官吏即使犯下弥天大罪,也会毫无顾忌;在开明时代,官吏即使做了天大好事,也会诚惶诚恐。”
“万物皆有法:神有其法,物质世界有其法,超人智能有其法,兽有其法,人有其法。”
如果之前的洛克、伏尔泰之类的人所谈论的人权还只是思想上的浅吟低唱,那么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就是在严格的法律条文上纵横驰骋了,《论法的精神》这本书每一个章节都在打传统贵族的脸。
是讨论。
是思考。
同时是可以实践的制度精神。
打个比喻,这本书类似于民主宪法。
如果不是米拉波留下来的影响力,如果不是国王的骄傲。
这本书根本不可能大规模印刷,甚至还弄到人手一本的地步。
反应过来的路易十六脸色阴沉:“米拉波,米拉波,你是真该死啊。”
“不行,不能再留下这个祸害了。”
“来人呐,给我找个机会,去吧米拉波给我除掉。”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