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青春至死不渝

高二的生活其实很精彩,然而温雾没有时间去注意,她在努力的学会抬头和人说话。

她尽量在和人说话的时候,看着对方的眼睛。

张煜的笑脸也经常会出现,在她每次抬头和人说话的时候,这一刻,他好像真的变成了动力。

高三以后,温雾便再也没见过那个人,偶尔从同学口中提起,说他去当兵了,女朋友还在交往着。

其实没什么太大的感觉,温遇只是觉得很累,因为她知道这种喜欢自始至终是没有回报的,却还是停不下来。

后来,每逢高三放假,温遇都会放弃坐公交车。

她会沿着中长街一步一个脚印的走上半个小时,最后再绕过几个狭窄的胡同,走到家。

这条街是县城最繁华的,她想或许会有千分之一的机会再见他一面。

再后来,温雾高中毕业了。

高三毕业班的聚会还没开始,初中班的聚会倒是偶然搞起来了。

一般这种聚会都是班里性子活泼的人组织的,温雾在班里存在感很低,话也说的很少,所以她以为这种聚会不会叫上自己。

然而禾穗硬是把她拉上了,说张煜回来了,听说今晚也会来,你今晚要是不去,以后都看不到他了。

这个事实让温雾无法拒绝,再无欲无求,清晰理智,也会为能见上他一面而失了智。

后来,关于那晚的记忆,温雾只记得,那个人穿着一身黑,懒懒的靠在黑色沙发的一角,骨节分明的手夹着燃了半截的烟,嘴角噙着莫名的笑意,十分温柔的看着旁边的女生。

他的头发短了些,眉眼间多了些坚韧,手臂上还有隐约可见的肌肉线条。

温雾当时穿着白裙子,头发又长到了肩膀的位置,唇上还擦了口红,整个人看起来完全和初中的时候不一样了。所有人都在说,阿雾,你怎么变这么好看了?

张煜当时也看了她一眼,只是并没有主动搭话。温雾懂,以前他对自己说的所有的话,只是少年时期固有的捉弄心,不可否认的是,那里面还掺杂着几分莫名的尊重。

现在,少年长大了,学会了距离和疏远。

温雾尽量和所有人都打了招呼,然后窝在一个人少的角落里,静静的看着他。

他轻轻摸着那女生的长发,低头在她耳边说了什么,随后温柔的亲了下她的侧脸。

那场景,像一根针一样反复的扎着温雾的心,她只敢看一眼,而后便猛然侧头,抱着杯可乐,一口一口的喝起来。

胖胖的班长正在撕心裂肺的唱着刘若英的后来,调子跑的真是不敢恭维,旁人都在笑,只有温遇抬手抹了两下眼睛。

温雾其实已经接受了张煜有女朋友的事实,只是在看到他眼里的神色后,还是会抑制不住的难过。

因为她在那个男孩的眼里看到了自己的样子。

那种热烈的,充满爱意的眼神,温雾照镜子的时候在自己眼中发现过。

如今,她在张煜身上看到了。

那个女孩,一定很幸福。

过了会,她忍不住,视线又悄悄的落到了他的身上,呆呆的看了一会。

张煜手里的烟快要燃尽了,他可能还想再抽一口,旁边的女生突然从他手里抽出那烟头,皱着眉头的说“不是让你戒烟吗,怎么还抽。”

语罢,她从口袋里掏出一颗话梅糖,塞进了张煜的口中。

而那个男孩只是笑着,什么也没说,却神色温柔,眉宇间的春,像是能融化长白山上的积雪。

温雾出神的看着那颗话梅糖纸,轻声呢喃了句“原来你是不喜欢奶糖的,怪不得。”

怪不得。

“阿雾,你唱一首吧,我记得你唱歌很好听的。”班长涨红着脸把话筒递给了温雾,所有人的目光聚集到这边,温雾不好意思拒绝,便接过了话筒。

她最近能直视人的眼睛了,甚至还在很多人面前演讲过,唱歌也应该是没问题的。

温雾喜欢的歌很多,但最喜欢的还是那首男孩。

她是抱着告别的心态唱的,温雾想着这估计是最后一次看见他了,她这荒凉的青春期应该在此刻有个了断了。

所以歌声中带着颤抖的哭腔,一首歌唱完后,整个包间安静了一瞬,而后便响起了掌声。

温雾被这么多人注视着,攥着话筒的手泛着青筋,她尽量让自己不低头,而后从容的从台上下来。

从椅子上下来后,温雾跟禾穗说她想回去了。

和禾穗告别后,温雾出了包间,而后在门口愣愣的站了会,想要回头再看他一眼,却又想到了那个女生。

最后,温雾还是忍住了。

只是一抬头便发现前方站了个人,此刻他没了在包间里的慵懒,浑身散发着清冷的气息,单手插兜,眼神带上了距离感的看着温雾。

“歌唱的不错。”张煜打量了下她,经过温雾身边的时候,又低声说了句“还有,进步了很多,学会说话的时候直视人的眼睛了。这样多好,女孩子就该自信点。”

不过,温雾到嘴边的话还没说出口,那人便已经推门进去了。

自那以后,温雾真的没见过他了。

明明他们两家一个住在这头,一个住在那头,中间不过五百米的距离,却连一面都见不了。

时光荏苒,温雾上了大学,认识了好多好多人,穿蓝色外套的男生也很多,右耳带耳钉的人也很多,甚至还有侧脸也和他很像的,只是哪一个都不是他。

她再也没有遇到过让自己心动的那一个,不能说是挑剔,而是那个穿蓝色外套坐在她前边的男生太独特。

在大学里,姑娘总是容易变美的。

温雾也不例外,她从耐看变成了漂亮。

不能说外表一无是处,毕竟它能给温雾带来些自信。

她有时候也觉得,自己不再自卑了,温雾变了。

但是变化的起点是哪里,温雾想了很久,觉得是那个男孩说讲话要看着人眼睛的时候。

大二那年的圣诞节,或许是岭都太冷,冻住了温雾多年的怯懦,她鼓起勇气加了那个烂在心里的qq号。

那天的自习室很冷,温雾却在那坐了三个小时,直到提示音响起。

他问“哪位?”

语气淡漠,和以前如出一辙。

温雾压下乱跳的心脏,规规矩矩的敲出自己的名字。

随后又把当年那个怯懦的自己揪了出来,想着当时的心情,写下了不算正式的告白。

张煜过了好久才回。

他说:“谢谢你的喜欢,但我也只能说谢谢。”

又过了几秒,他又说“温雾,你很好的,自信点。日子还很长的。”

或许张煜懂,懂得她在那个年纪的自卑,所以他说,温雾,自信点。

温雾很感谢,张煜美好了她那段自卑怯懦的时光。

虽然时常也会因为他更自卑,但那股力量不断鞭策着她,告诉她,每一个女孩子都可以追寻爱。

那本用烂的日记本终于要丢弃了,温雾想了想,拿起笔在最后一页写道“那抹蓝,在未经察觉的日子里,逐渐融入了我抬头望向的天空,即使偶尔乌云密布、阴风阵阵,但我深知,前方仍有光,那片天空往后会更湛蓝。”

“而我,有时是那个坐在蓝色外套后的女生,有时又会变成蓝色外套背后那个涂鸦的小鬼。我依旧是温雾,却又不再只是温雾。”

“我没有和喜欢了很久的那个男孩在一起,虽然可惜,但是并不后悔。”

“少年悸动不歇,青春至死不渝”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