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从城东搬到城西,只有一个原因。
一屋子家俱,五箱衣物,用了整整一天时间终于收拾妥当。十个小时前,她站在空荡荡的旧房子里,最后一次环视了一遍自己居住了近十年的天地,而现在,她站在不大不小的阳台上,心情愉悦地用力呼吸着周周的每一口空气。
初夏傍晚的风徐徐吹来,带着一丝暖热,沈清趴在栏杆上,闭上眼,甚至觉得这风里都带着许君文的气息。
依靠下定决心的一次搬家,终于,她能够和他踏在同一片土地上。远远望去,那一栋奶白色的小楼,便是许君文的家,沈清眯缝着眼,脸上尽是慵懒的心满意足。
“都什么年代了,姐姐你居然还玩暗恋?!”
这样的话,林媚说过不止一次,可是沈清总是不以为然。她喜欢许君文,从大学时代开始就喜欢,但她并不认为有必要让他知道。
真正意义上的暗恋是苦乐参半的,但是细细享受着一直喜欢某个人的心情却是件很美好的事情。沈清认为自己的情况属于后者。她可以不需要对方拿爱来回报,却也可以为了爱着许君文而一鼓作气将她的所有生活从东搬到西。
在露台上站了近一个小时,大半时间目光是对准百米开外的那栋白色房子,以至于沈清竟觉得自己像个偷窥狂。
八点差五分,她抓起钱包下楼。光靠吸空气并不能填饱肚子,即使是搬来这里带来的欣喜也无法让她忽略胃里空空如也的感觉。
冲到楼下超市的时候,沈清推开重重的玻璃门,电子门铃的“叮咚”声随即响起。她喜欢这样清悦的声音,原来在城东那个她经常光顾的小超市就没有门铃,店堂也不如现在这个整洁。收到柜台前营业员的欢迎声时,她报以微笑,并同时又找到一个搬来这里的好处。
有喜欢的男人,有喜欢的环境,如今只差工作没有着落。
小区的超市,在这个时间,客人本就不多。抱着几盒方便面,沈清快速结了账。出门的时候,才发现门边不知何时多了一个人。黑色短发,黑衣黑裤,背对着她,正和一个营业员小声低语。沈清看见那个女营业员脸上一直泛着笑意,眼波流转,像是兴奋又像是羞涩。
从背后看去,那个男人挺拔修长,身材极好,衣裤合身且质料上佳,光是背影便已隐隐透出清俊气质,沈清低头了然一笑。正要出门,却恰好听见耳旁传来她极敏感的三个字:“许先生……”
沈清下意识地停下脚步,转头去看。此时营业员已经转身向货架走去,她便正好看见那个男子的脸。
瘦削的线条,淡色而微薄的唇,挺直的鼻梁……却唯独眼睛被深色墨镜遮住。然而即使这样,眼前的这个男人仍旧好看得要命,远胜过那些电视电影中的大明星,这个人,似乎是真真正正为英俊二字而生的。见到这样的一张脸,沈清的第一反应是想起一向嗜美如命的林媚,倘若被她看见这样的男人,恐怕早已扑上前去口水横流了。
虽然喜好男色的程度比不上好友林媚,但沈清自认也是食人间烟火的平凡女人,见到美好的东西总免不了多欣赏两眼。更何况,这个男人,有着一个在她心目中占特殊地位的姓。
于是,她稍显突兀地停在原地,目光定定地放在那张脸上,等到发觉自己的失态后,忍不住微微一笑。
此许先生自然非她心中的那个许先生,只是她好笑的发现,似乎姓许的男子,全都长相不凡。不过,对方似乎并没察觉她的注视,只是静静地倚在柜台边,神色淡然。不知是衣服相衬,抑或是灯光原因,他的面色落在沈清眼里,显得过于苍白。
这时,营业员小姐已拎着一篮东西回来,想必是奇怪她为何待在店里迟迟不走,不禁投来一抹探寻的目光。
沈清有所察觉,立刻收回心神,拎了袋子,若无其事地推门而去。
许倾玦从皮夹里抽钱递给帮忙送东西上楼的超市员工,然后在沙发里坐下,揉了揉蹙起的眉心。房间里没开灯,很黑,阳台上的风卷动落地窗前的深蓝色窗帘,和着甚是明亮的月光,在幽暗的屋角划出沉默的曲线。
他不知道对面搬来了什么人,只听见整整一天,门外传来嘈杂的脚步声,重物从地面拖过的噪音,以及乒乒乓乓的撞击声,一直到晚饭前后才安静下来。
在沙发上静静地坐了一会,摘下墨镜,随手放在一边,刚要起身,一阵晕眩却又迫使他不得不重新坐回去。面无表情地伸手摸向茶机的方向,一杯水早已凉透,冰冷的手指在同样冰凉的杯身上停留了片刻,最终静静收回来,按住隐隐作痛的胃部,他仰面向后靠去。
浓重而熟悉的疲惫袭来,许倾玦微微蹙眉,削薄的唇角却牵出一丝没有温度的微小弧线——仅仅是下楼一趟,再回来便是如此疲累不堪。精神不济到了这样的地步,也许终有一天自己将会独自一人安静地死在这间屋子里而没人发觉。只是不知到时许家老爷子会是怎样反应?想到从前被骂作“不思上进的不孝子”,许倾玦轻轻嗤笑一声,黯淡的眼眸在黑暗中更加不见一丝光彩。有大哥的精明能干顺从孝顺,恐怕他这个不孝子,也真的是可有可无吧。
明明已经到了初夏,靠在沙发里身体仍然一阵阵发冷,摸到一旁的扶手,他撑着站起来,脚步缓慢却从容地卧室走去。
深夜,照例是沈清与林媚的八卦时间。
“见到许君文没有?”林媚的声音在电话里听起来懒洋洋的。
“没有。”沈清有点心不在焉。既然住得近在眼皮之下,哪里还愁没有见面机会?况且,总不至于叫她冒冒失失地去敲许君文的家门,请他与她共贺乔迁之喜吧!
倒是方才遇到的那个英俊的男人,沈清觉得有必要和林媚分享。所以她笑着说:“这个小区,住了个很帅的男人。”
“哦?!”林媚立刻来了精神。
电话彼端传来兴奋的抽气声,听得沈清轻嗤:“色鬼!”
林媚不以为意:“能得你主动称赞,那个男人必定不错。那么,他比许君文如何?”
沈清略想了下,原本是想说,那个男人的外表堪称极品。但又突然想到,适才并没能看见他的眼睛,五官之中,她一向认为那是最关键的,于是改口:“许君文只是俊朗,比不上他。”
“哈哈,看来情人眼里出西施对你并不适用。”
沈清翻了个白眼:“我只是客观评价。”
的确,单论相貌,今天这个陌生男子是她所见过长得最好的。可许君文之所以从大学时代便能吸引她,并不是靠着长相,而是因为那种阳光活跃的性格,以及手腕灵活事事拿捏妥贴的可依赖的感觉。
许君文,许君文。
挂了电话,沈清在心底轻念着这个名字,这才辗转睡去。
在城东,沈清仍有一份工作在职,只是这却要以每天四个多小时的来回车程为代价。所以,在城西重新谋得一份职业,对于嗜睡如命的她来说显得尤为重要。
然而,在新工作没着落之前,沈清并不打算暂时停业在家。她自知做不到视金钱如愤土的清高,所以看在这一份优渥薪水的份上,再辛苦,也认了。
每天早晨六点起床,再回到家已是八九点,沈清这时算是深切体会到化妆品的好处了,至少它们使她不必顶着黑眼圈和苍白的脸去见人。
在公司,地铁,公车,与家之间来来回回五天后,终于等到周末的到来,两天的休息第一次显得如此可贵,以至于沈清直睡到接近正午才起床。
19楼a座,沈清觉得自己很好运地租到这个单位,因为这栋房子的前面再无别的遮挡,视野极其开阔。穿着吊带睡衣在屋子里肆无忌惮地来回走动,窗帘大开,却不必有随时可能春光外泄的担忧,这便是高层住宅的好处。
正当沈清泡了咖啡,捧起新买的书在阳台的躺椅上舒舒服服坐下的时候,门外传来隐隐隐约约的敲门声。不是敲她的门,而是找对面住户的。不知为何,来人放弃了使用门铃,手掌拍在门板上的声音在这个悠闲安静的上午似乎被放大了许多倍。两页纸被潦草翻过之后,听着坚持不懈并且一声大过一声的噪音,沈清咬了咬牙,随意套了件外套,打开门探出头去。
手里捧着pizza盒的人穿着店里的员工制服,应声回头,带着一脸比她更加不耐烦的表情。
沈清一怔,看来有人比她还要不高兴。
她笑了笑:“或许家里没人呢。”
年轻的送餐员瘪了瘪嘴,有些泄气:“明明二十分钟前是从这里打到店里订餐的啊。”
沈清挑眉,回给他一个同样的表情,正欲把门关上,对门突然有了动静。
只听见门锁“咔嗒”响了一声,深褐色的大门缓缓被拉开。沈清抬眼,不禁一怔,隔着不大不小的门缝,看着对面门边倚着的人,一身黑色衣裤,戴深色墨镜。
是他?!
漂亮的眼睛微微睁大,没想到对门住的竟然就是前阵子超市里遇见的男人。
送pizza的小弟明显已经很不耐烦,见有人收货,立刻道:“您点的六寸pizza,共55元,麻烦签收。”说着,pizza盒已递了出去。
沈清微微皱眉,隔着两三米的距离,她发现那个男人的脸色白得吓人。另外,令她不懂的是,为何大白天在家里,他也带着墨镜。
许倾玦靠在门边,将身体的大半重量交给门框,眼前是一片惯有的漆黑。听出对方的不耐,他从口袋里摸出一张一百的钞票,没什么表情地递出去。
“不用找了。”他说,“东西放在地上就好。”
“还有,”他习惯性地侧了侧头,再度开口,声音里没什么感情,“在哪里签收?我看不见,所以请给我笔,并告诉我正确位置。”
话音落了,对面一阵沉默,显然是有些愣住。许倾玦耐心地伸着手,安静地等着。
“呃……笔在这里……在这边签个名……”送货小弟也没料到顾客是盲人,好半天才回过神,神情间不免有些赧然,小心翼翼地递出单据和水笔,交到许倾玦手里。
然而,此刻比他更吃惊的,也许要算沈清了。
秀气的眉皱得更加厉害。
难怪那天他对她的注视一无所觉,难怪现在她在这里站了许久却也没惹来他奇怪的眼光。
这样的一个人,竟然什么也看不见?
沈清微微张着嘴,满脸的不可置信。她看着他在送货小弟的帮助下找到签名的位置,她看着他用行云流水的动作写下名字,直到那个年轻的大男孩摸着头发匆匆离开之后,这才回过神来。
走回屋内的时候,沈清想了想,刻意让门虚掩着,害怕关门的声响惊动他。她不想让他知道有人一直在旁边看着这一切,因为这很失礼,而且可能还会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