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问法律百科:征地安置补偿必知130问
- 申屠良瑜
- 897字
- 2022-08-01 19:30:53
19.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如何确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2条的规定,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而与国有土地不同的是,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没有一个全国范围的统一主体,集体所有的土地分别归属于某个农村村民集体所有。因此,在进行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时,明确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尤为重要。农村村民也可以据此知道自己是否在被征收人范围内。
《土地管理法》第11条虽规定了集体所有土地的经营、管理权归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但上述规定并未明确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的归属问题。确定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主要可依据的法律规范是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该规定的第三章对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应当坚持尊重历史与使用现状的原则。一方面,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目前该村农民集体实际使用的本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确定所有权。根据1962年颁布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确定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由于下列原因发生变更的,按变更后的现状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1)由于村、队、社、场合并或分割等管理体制的变化引起土地所有权变更的;(2)由于土地开发、国家征地、集体兴办企事业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进行过土地调整的;(3)由于农田基本建设和行政区划变动等原因重新划定土地所有权界线的。另一方面,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20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20年,或者虽满20年但在20年期满之前土地实际所有权人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与此同时,该规定还对其他一些特殊情况下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归属问题作出了规定,如乡(镇)或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修建并管理的道路、水利设施用地,分别属于乡(镇)或村农民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