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土地用途是否可以随意更改,如用农用地建房子?

我国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用途是不能随意更改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以此为依据,划定土地利用区,限定土地使用条件,划分土地管理权限,并要求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土地用途利用土地的制度。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的规定,我国的土地用途可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则是指除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外的土地。

根据相关规定,土地用途由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在一定时间和一定区域内,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所做的总体安排和布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依据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本级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10年到15年,在规划期限内,土地用途不被随意更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与此同时,为保护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总量,《土地管理法》等还明确规定了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施特别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