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相邻关系

房主是否应当为邻居的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现实问题

陆某与顾某是某村的邻居,几十年来,陆家与顾家都用经过两家的同一条沟排水。今年,陆某因为装修房屋,将装修材料堆放在排水沟上,导致该条沟堵住,顾某无法排水。顾某找到陆某要求其搬走装修材料,但是遭到陆某的拒绝,陆某认为装修材料堆在自己家,爱怎么堆就怎么堆,顾某无权过问,双方因此发生争执。那么,法律对此究竟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当以不损害其他相邻人的合法权益为原则。如果因权利的行使,给相邻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危害的,相邻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和赔偿损失。在处理相邻关系时,相邻各方应该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