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交付的物权何时发生变更?

现实问题

龚某将其拥有的一头牛卖给了林某,但是告诉林某该牛现在在童某处,可以直接向童某要,同时立刻打电话给童某告知牛已经卖给了林某,要求童某交付给林某,那么该牛的所有权何时归林某所有的呢?

律师解答

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的让与,是指让与动产物权的时候,如果让与人的动产由第三人占有,让与人可以将其享有的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现实交付。上述龚某与林某的情形即为指示交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因此在龚某将请求童某返还牛的权利转让给林某时,就已经视为交付了该牛,其牛的所有权归林某所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七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