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的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现实问题

杨某是一家大型企业的老总,父母健在,与妻子朱某结婚后生下女儿小杨,家境殷实,生活滋润。但不幸的是,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杨某突然去世。杨某生前没有立遗嘱,由于家大业大,杨某的兄弟姐妹们都想继承杨某的遗产。那么,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法定继承的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依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进行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这则案例中,应由排在第一顺序的杨某父母、妻子朱某、女儿小杨来继承杨某的遗产。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