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办案指南
- 张永伟编著
- 770字
- 2022-08-01 19:34:26
(一)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食品工业的高度发达,使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越来越广泛。食品添加剂的合理使用,促进了食品工业的快速发展,但滥用食品添加剂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将会给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对于食品添加剂应全面地、科学地看待。正如汽车的出现,造成了交通事故,增加了环境的污染,但其利明显大于弊,汽车工业的飞速发展,为人类文明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改良了食品品质,利于保藏。防腐剂的使用,使食品保质期延长,确保了食品安全。不使用防腐剂的食品易腐败变质,从卫生学观点看,无添加剂的食品品质在短时间内会明显劣化,消费者食用这种食品后易引起食源性疾患或引发更严重的安全问题。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遵循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规格要求。可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形有:①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②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③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④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贮藏。
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①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②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③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④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⑤在达到预期目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通过食品配料(含食品添加剂)带入食品中的食品添加剂应遵循下列要求:
①根据本标准,食品配料中允许使用该食品添加剂;
②食品配料中该添加剂的用量不应超过允许的最大使用量;
③应在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使用这些配料,并且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不应超过由配料带入的水平;
④由配料带入食品中的该添加剂的含量应明显低于直接将其添加到该食品中通常所需要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