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文书简介

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是指在民事诉讼或者行政诉讼中,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作为当事人时,提供的代表该组织进行诉讼的负责人身份证明的法律文书。

文书样式

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________(姓名、性别、年龄)在我单位担任________职务,是我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主要负责人住址:

电话:

________(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年××月××日

制作要点

1.标题:写“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写明主要负责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并写明在本单位担任什么职务。注明“特此证明”。

3.结尾写明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标明日期,附主要负责人的住址和联系电话。

实例示范

A市甲纸箱厂与乙合伙公司产生债权债务纠纷。乙合伙公司的刘某作为该公司的诉讼代表人参加了诉讼,乙合伙公司向法院提交了诉讼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证明刘某的诉讼代表人身份。

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刘某,男,40岁,在我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是我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主要负责人住址:A市B区××路×号

电话:183××××7689。

A市乙合伙公司(盖章)

2018年6月14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