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我国《公司法》只承认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两者在设立方式、管理要求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适合不同需求的投资者。投资者在选择公司组织形式时,应根据发起人的财产能力、经营能力、长远需求等综合作出判断。两者主要差异表现如下:

(1)设立方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由发起人集资外,还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并上市融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更为多样。

(2)股东人数差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多于50人,封闭性较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作为发起人,且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但对股东人数没有限制。证券市场上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上百万股民都是上市公司的股东。

(3)股权表现方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根据认缴出资额比例确定持有公司股权比例,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享有表决权。股份有限公司以其资本划分为每一股金额相同的若干股份,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股东所持有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即股东的表决权以认缴出资额计算。

(4)组织架构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监事会,而通过章程只设立执行董事、执行监事。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监事会。上市公司在此基础上还需要聘用外部独立董事。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架构更为简易灵活。

(5)股权转让差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权,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需要经过股东会过半数股东同意。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公开发行,可自由转让。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流动性较好,变现能力较强。

(6)公开程度差异。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公开,无需对外公布。股份有限公司需定期公布财务状况,上市公司则需要通过公共媒体向公众披露财务状况,且对于信息披露要求更严格。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状况相对保密,不容易泄露商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