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础环节,建设“三社联动”深度融合机制是创新社会治理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径。随着经济社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当前社区建设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其中包括人口在内的各类社区要素高速流动和加速分化,城市居民对社区公共服务的需求日益强烈、要求复杂多样,致使传统的以政府单一中心、自上而下的行政化服务方式已无法满足社区居民生存和发展的利益诉求,迫切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市场企业、社区居民和社会工作者等多元主体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形成合作伙伴关系和多元共治的新型社区治理结构。本研究在突出“三社联动”主体有效发挥其功能价值和社会资本的基础上,结合内蒙古B市社区试点实践,试图分析“三社”为何联、怎样联、如何动等问题,以期将个案实践经验上升为一般性结论。这不仅是治理理论和社会资本理论在本研究中的深化应用,而且对丰富我国社会建设理论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2.实践意义

城市基层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前沿阵地,而民族地区城市社区环境的特殊性决定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独特性和重要性,其“三社联动”机制建设路径势必有其特色。本研究以内蒙古B市社区建设为案例,探究民族地区“三社联动”机制建设路径和运作模式,以期为其他地区城市社区“三社联动”实践提供经验启示和做法参照。本书结论在一定程度上对促进内蒙古基层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发展、社会工作服务创新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本研究目标指向和结论的针对性较强,有一定的实践指导价值。内蒙古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社区治理环境、社会组织发展程度和民族宗教文化等特点,对民族社会工作创新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也对基层社区社会组织管理模式、政策引导方式和互动制度安排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本研究选取西部民族地区中经济发展相对较快、社区发展基础相对较好的内蒙古B市为例,探讨城市社区发展中如何通过制度设计和机制创新来加快搭建社区服务平台、培育和孵化社会组织、促进民族社工发展,进而让“三社”有序地“联”起来、协调地“动”起来和持续地“火”起来,探索一条适应民族地区经济欠发达和多元民族文化的“三社联动”机制建设路径和运行范式,可为内蒙古城市社区的有序治理和“三社联动”机制建设提供实践指导和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