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族地区城市社区“三社联动”机制研究:以内蒙古B市为例
- 王晓东
- 2610字
- 2022-07-26 19:19:55
前言
社区是城市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也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单元,更是党和政府为民服务的集中场所和重要枢纽。在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党建引领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牵涉到政府、市场和社会等主体在社区交叉治理的关系重塑问题,关乎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转移的成败,事关基层社区善治和各族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稳定大局。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社区虽小,但连着千家万户,做好社区工作十分重要”。只有城市社区治理关系理顺了,治理能力提升了,社会治理的基础才会更牢固,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实现才更有希望。
社区治理是城市社会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机制,是新时期创新城市社会治理的重要突破口,是实现社区治理从行政化迈向社会化的重要途径。这是因为,“三社联动”机制无论是理论创设还是实践检视,都是一种全新的社会动员机制、社会治理模式和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可有效克服传统社区管理中政社不分、官民互动不足的痼疾,是弥补城市社区治理短板、提升城市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因此,“三社联动”机制建设问题进入社会公众视野和政府政策议程是重要的,也是必然的。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基层社会治理中“三社联动”机制的积极作用,注重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城市社区治理实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新思维,强调多元参与、和谐共治,充分发挥专业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这是我国新时期社会治理工作总方向、总要求和总任务的完整表述,是城市基层社区“三社联动”机制建设的重要理论指引和实践依据。
中央层面密集出台政策文件,为建立健全“三社联动”机制指明方向。2013年11月15日,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民发〔2013〕178号),提出“探索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新型社区服务管理机制”。2016年8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6〕46号),第一次在中央文件中明确提出了“要建立社区社会组织与社区建设、社会工作联动机制,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2016年10月28日,民政部等16部门联合印发《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民发〔2016〕191号),明确了“三社联动”机制的具体内容,即“建立居民群众提出需求、社区组织开发设计、社会组织竞争承接、社工团队执行实施、相关各方监督评估的联动机制”。2017年6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进一步明确要求加强“三社联动”机制建设。2017年6月20日,民政部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的通知》(民发〔2017〕87号),要求各地制定该意见实施的配套政策,细化“三社联动”落实措施。
地方政府积极开展试点,全面探索“三社联动”机制运行经验。为响应党中央政策号召、贯彻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回应基层民众服务需求,部分省市政府相继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三社联动”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创新水平的实施意见》等配套政策文件,各级民政部门也在加紧制订工作计划,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2015年10月22日,民政部在重庆市组织召开“全国社区社会工作暨‘三社联动’推进会”,全面总结各地“三社联动”的经验与成绩,分析面临的困难和形势,明确加快推进的思路与任务,对在全国范围内推进“三社联动”进行了全面部署。一时间,全国各地的街道、社区摩拳擦掌,开展了“三社联动”工作探索,学界开展的“三社联动”学术争鸣也蔚然成风。让“三社”主体有序地“联”起来、有效地“动”起来,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议题。
发达地区城市社区治理创新先行先试,不同程度地探索出各具特色的“三社联动”机制、方法和措施。例如,以浙江省嘉兴市为代表的嵌入型“三社联动”机制、以广东省广州市为典型的优势主导型“三社联动”机制、以湖北省宜昌市为特色的内生型“三社联动”机制……各地的具体做法纷繁复杂、不一而足。但归纳后可发现,“三社联动”机制建设的共性思路基本趋同,都是围绕“三社联动”的主体权力分配、职能角色定位和互动网络关系建构来进行的,而且在经济较发达、民族结构单一、人口分布集聚、社区发展基础良好的城市社区治理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有些甚至成为其他地区争相仿效的样板。
经济欠发达的西部民族地区,同样在引入和探索适应本地实际的“三社联动”机制。但由于民族地区独特的区域性和民族性特点,以及受限于城市社区发展基础薄弱、社会组织发育迟缓、专业社会工作人员缺乏等现实条件,“三社联动”机制建设无法简单复制发达城市社区的做法。如何创新民族特色的“三社联动”机制,成为民族地区城市社区治理过程中一个绕不开的议题。由于缺乏现成的定型经验可循,问题解决的难度确实不小,但未来前景光明,因为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民族地区的基层社会治理是重要组成部分,中央政府格外重视,各级政府全力推动,各民族群众迫切需要……有了思想指导、政策支持和群众基础,民族地区城市社区“三社联动”的推进就具备了基本条件和坚实保障。自2012年开始,在民政部评选的三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中,民族地区先后有9个城市入选并圆满完成了实验任务,其中内蒙古B市两次入选并以合格成绩通过验收,在“三社联动”机制实验方面发挥了较强的示范作用,为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鲜活样板。因此,深入总结民族地区社区治理创新和“三社联动”机制运行的成效经验非常有必要。
学先进、比亮点、树标杆。本书以内蒙古B市社区为典型个案研究,通过对B市社区“三社联动”机制运行过程、具体做法、成效问题做总结性梳理,提炼一些突出的经验教训,并进行分析性的扩大化推理,进而为其他民族地区“三社联动”试点实践提供参考。希望本研究可起到抛砖引玉之效果,以达到互相学习、共同提高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