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中原局势

至正二十四年四月一日,也就是李正举离开的第二天,候宗胜直接将附近的茶树全部控制在河流北方,他准备将河流以北地区的空地全部种植茶树,至于南方的茶树则是不作管理。也就是说,河流以南的茶树将不被限制保护,也就是说南边的树木可以用来作为经济作物,也可以用来作为木材维持正常的日常生活生产。大致的意思就是树长在河流以北就是高等树,长在河流以南的树就是自由树。总有人说人生在世就是不平等的,现在占婆人来了,树与树之间的地位也不平等了。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要出生在河流以北。

至正二十四年四月二日,满军攻破单重布啰,单重布啰国国王连忙向西北方向迁都,迁到如今的苏卡丹这个地区,这里是单重布啰国的最西北边,也是单重布啰国的最后一条防线,如果他们受不住,单重布啰国相当于被贡献了,苏禄、吕宋等国的援军也从毛律人居住的沙巴州前往达雅克人的居住地,和渤泥国一起说服这些部落脱离满者伯夷的控制,又不少部落同意加入了渤泥人的队伍。

各方在至正二十四年四月九日在库泰北部发生交战,此次交战,婆罗州的各方凑齐了近八万人进攻,满者伯夷在北方则是派遣了三万人负责对北方的用兵战斗,双方交战了两天之久,最终以婆罗州的各方战败告终,双方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失。此次战争,满者伯夷也是险胜,他在达雅克人的部落中扶植的部落提前将联军的行踪告知给在贝劳的满军,于是满军也做好了相当多的准备。若是联军的行军轨迹没有被提前告知,胜负之数,实在难料。

视角拉回中原,随着朱元璋彻底掌控徐州,朱元璋在北方的地位也基本尘埃落定,北方的众百姓在朱吴和韩宋的支持下,多次发动了农民起义,农民起义声势浩大,轰轰烈烈,先后占据了齐鲁,燕赵的部分地区,直逼大都,妥欢帖木儿也是耗尽大力气才将农民军赶出真定,将农民军镇压下去。

当然除了镇压农民起义,吴军和元军也爆发过多次交锋,兖州也多次被西吴军队控制。另一边的汉军也不闲着,多次越过淮河,骚扰着汝宁等地,目前汝宁已经被陈友谅控制了两个月左右,并且汉军现在还以汝宁为根据地对南阳、许昌等地发动多次小规模进攻,在百姓们的支持下,南阳和许昌已经多次被汉军控制住,不过元军后来又将这些地区又重新夺了回来。

妥欢帖木儿眼看招架不住两国进攻,于是要求李思齐对陈汉发动进攻,缓解元军的压力,结果直接被李思齐无视了,要是打明夏,他们还多点自信,攻击拥有六十万军队之多的陈汉,好,就算在汝宁以北的战场分担了相当多的军队,就假如分走了一半吧,这三十万,我李思齐拿什么打?谁给我和汉军对抗的勇气?梁静r吗?更何况,他们一发动进攻,汉军就能察觉到他们的行踪,这样子战争的难度就更大了。

当然直接拒绝也不好,但是他也没有一个稳妥的方法,于是他们直接将元使扣押在秦地,要是妥欢帖木儿问及为什么不支援,就假装不知道,就声称使者根本没有来过秦地。想必妥欢帖木儿也不能追及他李思齐的责任,而他们要做的就是让元使人间蒸发即可。

至正二十四年四月十五日,陈友谅派人访问了方国珍,现在他明显感觉到了来自朱吴的压力,现在朱元璋控制了素有天堂美称的苏杭,还有苏州和湖州两大粮食产地,在宋代就有了苏湖熟,天下足的谚语,由此也可以看出,苏湖两府是非常有名的粮食产地,而现在朱元璋控制了这两地,加上江浙行省也有着众多人口,给朱元璋提供了不少人力。加上后来的元汉战争,徐州落入朱元璋手中,这让陈友谅感觉到了相当大的压力。

于是他要去和方国珍联盟,合力对抗朱元璋。方国珍对这件事没有发表任何看法,朱元璋也一直在拉拢他,朱元璋给他提供的条件让他无比心动,但是他又害怕朱元璋卸磨杀驴。况且他现在还是元朝的官员,万一朱吴失败了,最后北元清算他们,那又该怎么办。

朱元璋早在半年前就加强与浙东的联系,希望能够招安方国珍,但是他一直在猜疑,没有表明态度,在元和吴直接来回周转。现在陈友谅的入场,让他又思索起来,如果拒绝陈友谅,虽说可以和朱吴交好,但是交恶了陈友谅,最后对他们来说很有可能被陈友谅覆灭,到时候要么就是被朱吴吞并要么就是被陈汉击败。至于说元军反攻,恐怕元廷也不会放过他。

现在如果和陈汉一起对抗朱吴,失败了自然不必说,如果成功了,一方面可以交好陈汉,一方面也可以得到元廷的嘉奖,一举两得。虽说失败的可能性很大,但是总比之前的生机要大上许多。

于是双方一拍即合,如果其中一方遭受攻击,另一方必须对遭受攻击的一方发起救援。

再说吴国内部,自从攻陷了苏州,苏州的百姓发动了多次起义,人们都想要光复大周。张士诚虽说无同意天下的野心,优柔寡断,但是他待人宽厚,因此非常受百姓们的欢迎,他死后百姓们为他树立雕像编纂碑文,许多人都冒充得到了张士诚的附体,起义抗吴,他们得到了许多百姓的支持,这也是苏州以及周边地区起义不断的原因。

朱元璋已经对苏州用兵不下百次了,苏州内部不老实的问题让他很是头疼,他后悔为什么当初要听从他人意见,早知道早点屠城一了百了,当然这也是他所说的气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个道理他是看的非常透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