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法规先行、策划周密、实施有方

自2010年以来美国联邦政府依据《重振美国制造业框架(2009)》要求制定了一系列的法案、战略计划和专项规划,指导联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大学、研究机构、工会、专业人士、各种规模的制造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实施美国先进制造业战略及一系列措施计划。

1.政府立法,确保依法执行

在《重振美国制造业的框架(2009)》的指导下,由美国总统亲自批准了与发展先进制造业有关的两项法案。

(1)2010年8月由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的《美国制造业促进法案》。该法案正式成为法律,创建了有利于制造业发展的税收条件,将大大推动大型和小型制造企业的发展,美国制造商为此欢欣鼓舞。

(2)2014年12月16日由奥巴马总统正式签署的《振兴美国制造业与创新法案》(RAMI)。该法案赋予了商务部部长建立和协调制造业创新网络的权力;要求在美国国家标准技术研究院(NIST)框架下打造制造业创新网络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制造业创新中心;并明确了制造业创新中心的重点关注领域为纳米技术、先进陶瓷、光子及光学器件、复合材料、生物先进材料、混合动力技术、微电子器件工具的研发和制造。

2.行政部门周密计划与布置

由行政主管部门或下属机构组织专家制定的指导《先进制造业促进法案》和《振兴美国制造业与创新法案》工作开展的相关计划,主要有国家科学和技术委员会等机构颁布的《先进制造业伙伴关系计划》《国家先进制造业战略计划》《国家制造业创新网络的设计规划》及《国家制造业创新网络纲要的战略计划》。

(1)先进制造业伙伴关系计划。2011年6月24日,美国总统宣布了一项超过5亿美元的《先进制造业伙伴关系计划》(Advanced Manufacturing Partnership(AMP)Plan),以期通过政府、高校及企业的合作来强化美国制造业。“材料基因组计划”(MGI)是AMP计划的重要部分之一。

(2)国家先进制造业战略计划。2012年2月,美国国家科学和技术委员会正式宣布了《国家先进制造业战略计划》(A National Strategic Plan for Advanced Manufacturing)。该计划描述了全球先进制造业的发展趋势及美国制造业面临的挑战,提出了实施美国先进制造业战略的5大目标:一是加快中小企业投资;二是提高劳动力技能;三是建立健全伙伴关系;四是调整优化政府投资;五是加大研发投资力度,并明确了参与每个目标实施的主要联邦政府机构。

(3)国家制造业创新网络的设计规划。2013年1月,美国总统行政办公室(EOP)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正式出台了国家制造业创新网络(NNMI)及所属制造业创新研究机构(院、所或中心)(IMIs)的初始设计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这一国家战略计划的目的:一是完善美国制造业创新生态系统;二是建设制造业不同细分领域的专业创新研究机构。

(4)国家制造业创新网络纲要的战略计划。2016年2月,美国国会颁布《国家制造业创新网络纲要的战略计划》(NNMI Program Strategic Plan)。该计划是对2015年所发布的《国家制造业创新网络纲要年度报告》的补充。该计划可以概括为“提升竞争力、促进技术转化、加速制造劳动力的发展、确保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结构”四大战略目标。

3.若干标志性事件

自2010年以来,除制定有关法规、纲要和计划外,还先后发生过以下重要的大事。

(1)2011年6月,美国总统科学和技术顾问委员会提交了一份题为《确保先进制造业领先地位》的报告,随后奥巴马总统宣布了《先进制造业合作伙伴关系》专项措施计划。

(2)2012年8月16日,美国政府宣布新的公私营伙伴关系,以支持制造业创新、鼓励在美国投资。

(3)2012年9月,美国政府宣布投入专项资金用于制造业教育。

(4)2013年5月,美国政府宣布投入2亿美元,由五个政府部门——国防部、能源部、商务部、美国国家航空和航天局、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成立3个制造业创新研究院。第一个是国家增材制造创新研究院,已于2012年8月在俄亥俄州的扬斯敦(Youngstown)成立,当时还有另外两个研究院正在积极筹备中。

(5)2013年5月,奥巴马向国会建议一次性投入10亿美元在全美成立15个制造业创新研究院,打算在十年之内共建立45个与制造业相关的创新研究院。

(6)2013年9月,奥巴马总统宣布正式成立高端制造业联席会议。

(7)2014年1月,下一代电力电子制造创新研究院在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正式成立。美国能源部集资投入了1.4亿美元,另有四所公立大学、两个国家实验室及以ABB公司为首的18家企业加盟。

(8)2016年2月,发布2015年度《国家制造业创新网络纲要年度报告》,报告收集了截至2015年9月底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