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25. 会所醉酒 马路怒吼

辰朝服饰的项目进展按部就班进行,虽然压力不少,但是每一次都能顺利去按照预定的目标成果完成。项目于7月底结项,我让毛琪琪整理出一本200多页的项目咨询汇编材料与公司发展规划书交给了程咏梅。作为项目回报,我将咨询服务费的40%分给了毛琪琪,尽管她一再拒绝不要。

而荣创智社也完成了各个导师课程规划的洽谈,8月的一天晚上,我们三个股东在智慧星产业园练总的办公室讨论首场培训沙龙课的具体细节。

最后确定了由股东兼导师的我打响首场沙龙,我的课程是原创开发的《商业路演的三条军规》。

“KTV已经装修好了。我们等一下过去唱唱歌庆祝一下,放松一下。”练家焱兴高采烈的说,“这间KTV的投资了三十多万。”

“可以把朋友叫过来。”练家焱弹了弹烟,“我的大话骰子还没有找到对手,嘻嘻。”

“那我叫我的拍档过来,她在这方面比我厉害的多。”我立马想到的是方怡。

晚上9:00,方怡还没有睡觉,听到我的呼唤很快就自己打车过来了。

“我在练这边在谈点事儿,等一下就回去了。”我随手给拍了一张在茶桌上的照片发给了毛琪琪;她对于我的动态有时刻了解的习惯。

练家焱所说的KTV就在智慧星产业园这层楼的南侧,那边还有一家他开办的私房菜馆,私房菜的隔壁改造了一间KTV房。房间有二十多个平方,算是豪华装修,比得上一般的KTV大型包房。

练家焱幼儿园合伙人莫总跟蓝总先后都过来了KTV。

我不胜酒力,也确实玩不过练家焱的骰子,不一会儿我就脑袋发晕。

方怡替我顶上,活泼能玩的方怡在技术上还能跟练打个七上八下,但酒量的实力却不允许。

晚上11点,放在桌子上的电话响了起来,是毛琪琪。

酒精已经上头,我迷迷糊糊站了起来,捂着电话,“喂~”

“怎么刚才打电话没接,你这边好吵。”她有些着急,压抑着愤怒说。

“嗯,在练总的会所唱歌;就在办公室的旁边。”我呢喃着。

“那你什么时候走?”

“嗯,十分钟吧。”

晕晕的,我又重重坐回了沙发上。

练举着酒杯过来,“你搭档的水平还不错哦,不过跟我还是有点距离呀,哈哈。”他得意的说。

“兄弟,我们再玩两盘。”他递过来一只骰子盅。

我推脱不过,上了个卫生间就跟他摇起来,结果一盘一盘的输。

方怡在旁边见我有一些醉意,就靠坐过来,抢过我的骰子跟练玩了起来。

“聿哥,你电话响了。”站起来对着屏幕正在唱歌的蓝总拍了拍我。

我吃力的睁开眼,拿起了手机。

“李启聿,半个钟了,你还没走?”毛琪琪愤怒的在电话那头。

“哎,是工作需要啊。”我跑到卫生间关起门。

“你给拍个照片,我看看还有谁在参加,看你是不是还在工作。谁这么晚还在喝酒,不回家的。”听得出来,火药味十足。

我无奈的给她拍了一张发了过去,照片里面,我有意避开了方怡,并承诺说十分钟就走。

我靠在椅子上,眯着睡着了,醒来已过凌晨12点,有五个未接电话,都是毛给打过来的。

我起身跟他们告辞。

“聿哥,我送你吧。”方怡起身,扶着摇晃的我。

“你没事吧?唉,受不了,就不要喝那么多嘛。”方怡非常清醒的开起了我的玩笑。

“唉,没事,我自己能回去,马路对面就到家了,很近。”我摆了摆手。

方怡两只手抱着我的右臂搀扶着我下了电梯,正要过马路。

“李启聿!!”突然的怒吼划破夜空。

我睁开的眼睛往前一看,只见毛琪琪就在马路对面,车停在路边,摇下了车窗探出了半个身子。

我“嗯”了一声,吹着粗气,又把眼睛闭上。方怡继续扶着我走到马路中间。

只听见一记急刹车声,毛琪琪一个大转弯停在了我们的面前。

“上车!!”她大喊着,用力的拍着车门。

“不用了,我送聿哥回家就行,你回去吧。”方怡平静的说。

毛琪琪把驾驶座的车门打开,拽着我往车后排塞,然后“嘭”的一声用力的关上。

呼~!闭着眼睛在车里的我,明显感觉到了车子在马路猛冲,完全不减速的转弯,让我的身体左右摇晃,幸好方怡在旁边挽扶着。

“在后岗市场路口把我放下就行了,谢谢。”迷迷糊糊中听到方怡说。

最后她才把我也拉到小区门口,我无力地走下车。结果被她狠狠的喝斥:“下车,滚下来!!”

我的胳膊被猛力拽着往车外拖,头砰的一声,脑门重重的磕在门框上。我的电脑包也被她重重的扔在了我的胸前。

我狼狈的瘫坐在地板上,靠着车轮子。

随后,我被用力的推开躺在了马路上,耳朵传来“嘭、嘭!!”两声车门关闭的声音,车子消失在夜色中。

抱着电脑包,我艰难的扶着墙壁回到了家。

这是她第二次在我酒后送回家,也是最后一次。可这次并没有被温柔的对待,迎接我的是怒吼和暴力,至少是她抓扯我的那几下。几天后,手臂上还有红痕印,这完全不是她所能拥有的力量。

那一次之后,她就跟梁方怡结下了梁子。而这些路口唱歌、在会所玩骰子的事儿在日后被反复提起,成为多次吵架冷战的导火索。

相对于毛琪琪在我面前声嘶力竭数落着我与梁方怡,还有她所认为的超越老板和员工关系的破事;梁方怡却是始终面带微笑,后来见面谈起毛时,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