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 50475-2008 石油化工全厂性仓库及堆场设计规范
- 镇海石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主编
- 445字
- 2022-07-15 11:18:05
1 总则
1.0.1 为在石油化工全厂性仓库及堆场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统一技术要求,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本条规定了石油化工仓库及堆场的原则要求。
石化产品数量大,种类多,火灾危险性大,设计时首先要考虑安全可靠,技术先进,但同时兼顾经济和社会效益。
1.0.2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固体物料、桶装(瓶装)液体物料和气体物料的全厂性仓库及堆场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设计。
本规范也适用于依托社会的仓库及堆场的设计。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经调查,高层立体仓库在石化企业中使用很少,其次,石化企业产品亦大部分不适用于立体仓库,故本规范未列入条文中。
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石化企业中辅助设施要逐步推向社会,今后依托社会的仓库及堆场将越来越多,在设计时亦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
1.0.3 石油化工全厂性仓库及堆场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规范涉及的专业较多,但条文重点在总图、仓储工艺、建筑,涉及其他专业性较强的条文,在设计时,尚应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