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动力触探试验

7.1 一般规定

7.1.1 动力触探试验适用于判定一般黏性土、砂类土、碎石类土、极软岩层的物理力学特性。

国内外的动力触探类型很多,但经技术转化后,轻型、重型和超重型是我国各行业普遍采用的动力触探方法。通过试验机理的理论分析和相关的实际试验工作的经验积累,这三类试验方法均具有各自的适用范围和常规的试验目的。

7.1.2 轻型动力触探可用于评价一般黏性土、砂类土和素填土的地基承载力;重型和超重型动力触探可用于评价砂类土、碎石类土、极软岩的地基承载力及测定砾石土、卵(碎)石土的变形模量。

国内外的动力触探类型很多,但经技术转化后,轻型、重型和超重型是我国各行业普遍采用的动力触探方法。通过试验机理的理论分析和相关的实际试验工作的经验积累,这三类试验方法均具有各自的适用范围和常规的试验目的。

7.1.3 动力触探试验孔数应结合场地大小和场地地基的均匀程度确定,同一场地主要岩土单元的有效测试数据不应少于3孔位。

动力触探试验的工作布置和试验指标的数量应体现出所勘察对象的代表性,同时应符合试验指标数理统计的概括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