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介入定位后的抗审行为回应
根据审讯初始阶段的介入定位后,嫌疑人必然会作出本能的行为反应,讯问人员在介入定位阶段对被讯问人进行的信息发送,自然会得到信息的回应和反馈,这种行为的回应无疑也是给讯问人员下一轮的信息发送提供依据和条件。
首先是嫌疑人进入审讯空间表现出来的人格对抗的行为反应,即审讯人员首次对进入审讯空间的嫌疑人进行的介入定位的信息刺激后,嫌疑人参与到此空间的对抗否定的人格特征表现。这种表现被划分为两种类型的人格表现,即侥幸对抗行为表现和信念对抗行为表现。“侥幸对抗”的行为表现,有掩盖犯罪的记忆反应,顺应性比较强,目光接触后回避,肢体前倾,变换姿势频繁,经常出现虚假动作,刺激反应的语言不坚定,语言的沉默停顿较多,依靠讯问人员的语言刺激反应比较明显,被动性比较强,观察盼知为该阶段的行为主流,对抗行为表现为封闭性。“信念对抗”的行为表现,坐姿稳定,肢体后靠,攻击性反应强烈,心理行为目标单一、集中,自我行为选择的能力强,对抗行为表现为开放性,不回避交流目光,抗审的过程以依赖自我心理行为为主,有很强的主动性。
其次是嫌疑人接受介入定位的信息刺激所产生的第一认知层面认识是牵涉麻烦的犯罪情景中,与自我的心理定式进行了确认,产生了自我意识中的犯罪记忆反应,记忆反应的“那件事”与刑罚处罚的联系,自我告知“遇到大麻烦了”,危险信号来自自己担心的“那件事”,自我保护的本能被迅速启动。同时产生了盼知的心理需要,迫切需要知道自己遇到麻烦的具体情况,一方面是通过自我的认知条件对“那件事”的回忆,再现“那件事”的情景与自我的关系。另一方面需要从讯问人员的身上摄取所需要的信息。通过交流进行摸底,预设防卫行为方案,选择退路。这里理性思维的结果依据是讯问人员对自己的态度,在讯问人员的态度中,可否知道可能通过哪些方面获取“那件事”的情况,具体的牵连程度,通过接触、交流、介入、应对,进行摸底评估讯问人员对认定“那件事”的态度和信心,如果讯问人员的态度不坚定,没有掌握“那件事”的证据,自己还有退路,大可不必坦白。
最后是嫌疑人参与介入定位中的回应行为的反应表现。这种表现通常是通过嫌疑人对讯问人员提出的定位的否定态度表现出来的,嫌疑人的否定态度分为积极的否定和消极的否定,积极的否定表现为矢口否认,整体否定,激情挑衅,反向挤兑,属于信念对抗的人格表现。消极的否定表现为假借无辜,故作镇静,假装不知,明知故问,试探摸底,辩解否认,沉默等待,属于侥幸对抗的人格表现。上述两种对抗表现属于整体表现,并非具体的涉案关系,需要审讯人员细化这种涉案关系,进行涉案关系的具体化,才能有效地解决嫌疑人隐瞒行为的目标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