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把国企当提款机,家属子女“靠山吃山”[4]

案情摘要:陈某,男,中共党员。曾任山东省外经贸委国外业务处副处长等职。2003年1月,任山东凯远集团公司董事、副总裁、党委委员,案发前还任山东省文教体育用品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省文体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山东新英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英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省文体公司和新英大公司均属凯远集团公司管理。

2014年4月,省纪委对陈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经查,陈某在任省文体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新英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青岛鲜宇渔具有限公司、青岛天宇渔具有限公司和青岛英贝特玩具礼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80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个人决定将公款1040万元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24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单位资金62.41万元。

其中2004年,由陈某主导,违规将下属企业一块39亩土地,以583万元的低价转让给青岛英贝特玩具礼品有限公司,而陈某在该公司以其儿子的名义持有9%的股份。几年来陈某还利用职权累计索要、侵占以上两家企业资金62.41万元。2010年,陈某以其儿子的名义伙同他人私下成立民营企业青岛摩力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力尔公司),在经营出现严重亏损的情况下,利用担任新英大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再次编造董事会决议,并补签新英大公司租赁摩力尔公司的协议,既把一个破烂企业甩给了国企,也为利益输送开了方便之门。另外,陈某违反财经纪律,指使他人用虚报发票套取资金等方式,自2001年以来,私设小金库累计471万元。

陈某的行为已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2014年4月,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山东省政府国资党委给予陈某开除党籍处分,省政府国资委给予陈某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分析:陈某在企业任职的这些年里,可谓到了视党纪国法如无物、视国有企业为提款机、视公权力私有化为理所应当的恶劣地步。只要是权力企及的,只要是可以榨出利益的,陈某几乎统统不放过。他不仅私自处理国有资产、挪用公款,就连山东省财政厅向省文体公司发放的部分困难职工救助金这种“救命钱”,竟然也有20多万元被陈某放入小金库后私分。可见,陈某的贪婪和嚣张已经到了何种程度。

长期担任企业“一把手”,陈某养成了大权独揽、唯我独尊的性格,让权力的行使偏离了正确的轨道,不是用来为企业发展服务,而是用在了转移、侵吞国有资产上,用在了为个人谋取私利上,用在了专横跋扈、欺压职工上。

究其根本原因,是陈某的思想出了问题。陈某尽管学识水平比较高、外贸业务能力比较强,但近年来,明显放松了对自己的思想改造,经常借口业务繁忙,很少参加政治学习和接受廉洁从业教育,很少主动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导致权力观、利益观逐渐发生了扭曲错位,忘记了组织的重托和群众的期待,把手中的权力当作了谋取私利的工具。

监督的缺位也助长了陈某滥用职权的嚣张气焰。公司在类似资产处置、财务管理等方面监管不力,对于职工上访反映的问题未作认真调查,也没有向上级组织报告。组织人事部门对陈某的监督主要是每年一度的干部考核和民主测评,考核和测评的人员并非真正熟悉了解陈某的省文体公司、新英大公司职工,这种信息的不对称影响了考核的准确性。


[1] 财政部资产管理司:“2019年1-12月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http://zcgls.mof.gov.cn/qiyeyunxingdongtai/202001/t20200120_3462158.htm,最后访问时间2020年11月30日。

[2] 白彦:“只有坚持反腐倡廉,国有企业才能做大做强做优”,http://www.rmlt.com.cn/2016/0126/416054.shtml?1453794850122,最后访问时间2016年1月26日。

[3] 白彦:“只有坚持反腐倡廉,国有企业才能做大做强做优”,http://www.rmlt.com.cn/2016/0126/416054.shtml?1453794850122,最后访问时间2016年1月26日。

[4] 中国纪检监察报:《斩断伸向国有资产的“黑手”》,http://www.ccdi.gov.cn/jdbg/chyjs/201502/t20150225_156048.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