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撤离开封

宋高宗自南宋小朝廷建立以来,一意对金妥协求和,以图苟安一隅。建炎三年,他经历了扬州逃难和苗刘之变后,丧魂失魄,自动去掉了皇帝的尊号,改用康王的名义向金朝左副元帅完颜粘罕(宗翰)致书,说自己“守则无人”,“奔则无地”,“惟冀阁下之见哀而赦己”。宋廷的祈哀乞怜,卑辱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其后果是使女真贵族的气焰更为嚣张。

面对着金军行将发动的新攻势,躲在开封城中的杜充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惶惶不可终日,似乎大难临头,只有走为上计。他既想逃离东京开封府,却又不肯承担放弃京城的罪责。于是杜充便施展了一个狡计,决定自己率东京留守司主力军南撤,而责成副留守郭仲荀留守开封。不久,郭仲荀也如法炮制,命留守判官程昌接替防务,自己逃往南方。程昌又逃之夭夭,将守城责任推给了上官悟。当时开封城中粮食奇缺,饿殍纵横,到建炎四年(公元1130年)二月最后陷落时,城里的壮年男子还不满一万人。这个曾经在全世界最繁闹的城市,濒临荒寂的境地。

宋廷得知杜充率重兵撤离东京开封府,事实上是听之任之,命他“兼宣抚处置副使,节制淮南,京东、西路”,还节制“应天、大名府,许便宜行事”,即委任他主持除陕西以外,大江以北的防务,“提重兵防淮”。杜充对朝廷的命令置若罔闻,他不逃则已,一逃便准备逃到大江以南。

岳飞自建炎三年六月下旬刚回军开封,就接到杜充的命令,他的部伍必须随杜充南撤建康府(治江宁、上元,今江苏南京市)。他深知杜充此行此举,无非是要将大江以北的土地和人民拱手让与金人,十分气愤。但是,面对着这个刚愎而暴戾的长官,岳飞也只能按捺住一腔怒火,苦心规劝。他说: “中原之地尺寸不可弃,况社稷、宗庙在京师,陵寝在河南,尤非他地比。留守以重兵硕望,且不守此,他人奈何?今留守一举足,此地皆非我有矣。他日欲复取之,非捐数十万之众,不可得也。留守盍重图之。”

杜充对于岳飞的忠告,自然只当耳边之风,他不对岳飞发怒和斥责,已经算是对这位“爱将”保留体面了。

东京留守司的大军很快南撤了。既须越淮,还须渡江。岳飞尽管有三年前背井离乡,随康王从北京大名府退至南京应天府的痛苦经历,但尚未经历如此伤感的长途退却,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岳飞和军士们的心情沉重,他们五里一徘徊,十里一回首,向被宋高宗和杜充丢弃的故土依依惜别。

时值七月初秋,岳飞所部在铁路步与张用匪军遭遇,击败敌军后,终于渡过波澜壮阔的大江,进驻建康府。对岳飞这些北方人而言,他们早就听说过“上界有天堂,下界有苏杭”的民谚,但百闻不如一见。长江三角洲,包括当时浙西路和江南东路的一角,是富饶的鱼米之乡,使这些初到的北方人惊叹不已。

岳飞的故乡沦陷后,有个同乡前来寻找岳飞,告诉他母亲姚氏和前妻刘氏的消息,并且转达了姚氏的反复重嘱: “为我语五郎,勉事圣天子,无以老媪为念也。”岳飞愤恨刘氏的背信弃义,姚氏和岳雲、岳雷的凄惨境遇,更使他卧不安、食不甘。他派人潜入汤阴县,前后十八次,才将母亲和两个儿子接到自己的军营。

大约在建炎二年至三年间,岳飞又另娶一位新妻,名叫李娃,她比岳飞大两岁,结婚时已有二十八九岁。她孝顺姚氏,也疼爱岳雲和岳雷,是个典型的贤妻良母。

从刘浩到杜充,岳飞先后跟随过七个长官。他在民族战场上,始终是奋不顾身,勇往直前,这有他身上的累累伤痕为证。然而出生入死的战斗,却赢得了步步后撤,这使他既非常迷惘,又十分苦闷。这个二十七岁的青年将领,对于从宋高宗到杜充的投降路线既极度反感,又缺乏足够的认识。抑郁不得志的岳飞多么渴望施展自己的才能和抱负,他甚至埋怨自己屈居偏裨,进退听命于人。他还天真地幻想,如果自己一旦当上统重兵的将帅,便可挥兵杀过大江,飞越长河,摧灭强敌,何患大功不成,何患将来史册上不与关羽和张飞齐名。

三年来的迭遭挫折,砥砺着岳飞的斗志。他枕戈待敌,随时准备奔赴新的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