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韩国的FTA战略与布局

2003年WTO召开部长级会议时,成员国中的韩国和蒙古没有与任何国家签订FTA协议,而当时世界已经签订130多个FTA。韩国70%的GDP与贸易有关,面对世界各国区域经济合作的迅速高涨,韩国开始积极寻求与主要贸易伙伴建立FTA。在支持多边贸易体制下,韩国也认为FTA有利于本国经济的持续发展。[6]韩国FTA行动的基本目标是保证韩国企业进入全球市场的竞争优势,实现贸易扩张,增加国家财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一 韩国对外缔结FTA的基本方针

韩国总体上来说贸易壁垒比较多,关税水平也比较高。根据亚太经合组织各成员方提交的单边行动计划,2005年韩国简单平均关税率为11.91%,在亚太经合组织21个成员中名列第三,高于中国的9.9%;其农业部门的贸易壁垒也特别高,国内牛肉的价格更是高出国际市场7倍。[7]从目前情况分析,韩国的FTA战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三步走战略。2003年9月韩国制定了FTA路线,2004年5月进行了修订[8](见表2-8)。

韩国在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谈判当中,地位相对比较微妙,它的最优FTA方案是与日本组建自由贸易区。但是随着该谈判陷于僵局,韩国的FTA战略有了很大的改变:韩国暂时搁置了与日本组建自由贸易区的谈判。东亚峰会之后,韩国政府为了改变自身在东亚地区自由贸易区谈判过程中所处的不利地位,逐步放弃了对FTA迟疑的态度,开始积极地开展自身FTA战略。韩国的FTA战略与日本有很大不同,其根本原因是:韩国在中、日、韩三国当中影响力最小,力量最为单薄。因此它将自身的FTA战略分为三步走:第一步,与美国签订自由贸易区协议,目前已经完成;第二步,与欧盟和东盟签订自由贸易区协议,目前已经完成;第三步,是和中国进行自由贸易区谈判,目前已经完成。之所以将中国的自由贸易区谈判放到欧美之后,是因为韩国希望能通过与这两个最发达的经济体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向美欧两个发达的经济体学习其先进的贸易制度,达到贸易制度的先进化,增加国内竞争,促进经济增长,提高韩国企业的生产效率,摆脱对中日贸易的严重依赖,提前进入美国市场,吸引美国的投资,改善其国内的经济环境,争取在与中国和日本谈判过程中处于有利地位。

表2-8 韩国FTA路线

第二,韩美FTA。韩国与美国达成FTA,根据最终协议,双方将取消85%的工业产品的关税,其余15%的工业品的关税将在3~15年内逐步取消。在汽车方面,美国取消轿车关税,5年内逐步废除小型货车的关税,其他关税逐步废除。韩国在猪肉、鸡肉、橙子等农产品方面将在5~10年内逐步废除关税,并增加对美国不含牛骨头牛肉的进口。韩美FTA的达成首先对韩国GDP的增长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据测算,韩美FTA的建成将使韩国GDP增加0.42%~1.99%。其次,韩美FTA的建成有助于韩国的商品以更低的关税水平进入美国市场,增强产品的竞争力。再次,韩美FTA迫使周边国家加快与韩国建立FTA的进程,获得谈判的主导权,如与中国和东盟的FTA谈判。韩美FTA增强了韩国在东亚一体化进程中的作用。[9]

第三,韩国与欧盟签订FTA。欧盟与韩国自2007年开始进行自由贸易谈判,直到2010年10月才正式签署协定,欧洲议会于2011年2月批准了这一协定。目前,欧盟是韩国的第二大出口目的地,仅次于中国。韩国则是欧盟的第九大贸易伙伴。2010年,欧盟与韩国的贸易额达660亿欧元(约合958亿美元)。随着协定于2011年7月1日生效,未来五年内,欧盟和韩国将取消98.7%的关税;在过渡期结束后,所有工业产品和除大米外的绝大多数农业产品的进口关税都将被取消。欧盟贸易委员卡雷尔·德古特说,这一自由贸易协定是欧盟迄今为止签署的最雄心勃勃的协定,也是欧盟与亚洲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协定将进一步推动欧盟与亚洲的贸易关系发展。欧盟目前还在与新加坡、印度以及马来西亚进行谈判,未来的谈判将以此协定为模板。[10]同样,韩国也能从此谈判中获得实际的经验。

从目前的发展看,韩国的FTA战略出现了新的动向。其主要表现是选择合作的国家由远及近,利用自身的小国地位,展开FTA战略当中的大国外交,希望能像东盟获得东亚一体化进程的主导权那样,获得东北亚一体化进程的主导权。韩国将这种情况称为“仲裁者”,即韩国将成为东北亚一体化合作中的核心国家,主导中日之间的FTA战略走向,从而获得巨大的贸易利益。从实现的途径来说,就是和中国开始FTA谈判,并且有选择性地恢复与日本的FTA谈判,利用自身的这种优势地位来主导东北亚经济一体化进程乃至于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不至于在东亚峰会上处于边缘地位。

另外,韩国与欧盟的FTA协议也已经签署并生效。韩国和印度于2008年9月25日结束第12轮“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CEPA)谈判,2009年8月7日正式签署《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谈判进程历时3年6个月。韩国与中国在2014年底基本完成自由贸易区谈判,2015年6月1日正式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中英文版本,并预计于2015年底正式生效,中韩两国对协定生效后带来的经济效应充满期待。

二 韩国对外FTA谈判的现状和主要内容

早在2003年8月,韩国政府就正式提出了成为“FTA中心国家”的构想。韩国目前已与49个国家签署FTA,正在进行协商的FTA协定有13个(见表2-9)。[11]韩国是贸易大国中唯一同时与美国、欧盟、东盟都签订了FTA的国家。因此,2015年5月与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签署的FTA将为韩国经济注入新的动力。

1998年在对外经济调整委员会中,韩国选定智利为FTA签约首次开展国。2004年,韩国开始与智利签约,正式开始了自由贸易协定签约。之后,韩国与新加坡(2006年)、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2006年)、东盟(ASEAN)10个国家(2009年)、印度(2010年)、欧洲联盟(EU)28个国家(2011年)、秘鲁(2011年)、美国(2012年)、澳大利亚(2014年)、加拿大(2015年)等,共签约11件。韩国和中国同时有FTA生效的国家有智利(2010年)、新加坡(2009年)、东盟(2010年)等,韩国与澳大利亚的谈判在2014年妥善解决。

表2-9 与韩国签订FTA生效的国家现况

续表

现在与韩国完成FTA谈判并正式签署协议的国家有哥伦比亚、土耳其、中国、新西兰、越南五个国家。最近在世界经济上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国家的重要度逐渐提高,亚洲地区联合实现经济一体化的讨论非常激烈,包括:美国在内的亚太地区12个国家参与的TPP;以中国为中心,韩国、日本、ASEAN等16个国家和地区参与的RECP;中日韩FTA谈判。为了重新开始FTA谈判,条件成熟的有印度尼西亚、日本、墨西哥、GCC等六个国家和组织,准备谈判或者已经开始进行共同研究的有MERCOSUR、以色列、马来西亚等国家和组织。另外,新西兰在2008年与韩国和中国的FTA生效,此外有两个FTA仍在谈判中。因此,韩国政府为了有效应对剧变的全球性商务环境,提高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主导着通商政策模式的变化,特别是借着与美国、欧盟、中国这世界三大经济体的FTA协定,计划成为亚洲、太平洋经济一体化的中心角色。

表2-10 与韩国进行FTA谈判、调解及即将生效的国家现况

续表

从到目前为止韩国签订的FTA的情况来看,韩国更愿意与发达的大型经济体或经济区建立FTA,而且更倾向于建立高度自由化、覆盖面广泛的FTA(见表2-8)。从具体签署的FTA进行分析如下:

(1)韩智FTA。韩国政府于1998年11月正式确定智利为其第一个FTA谈判对象国,经过六轮谈判,双方于2003年2月15日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协定于2004年4月1日开始实施。[12]该协议包括商品谅解方案、市场准入、原产地规定、投资、服务、贸易规范、知识产权保护等内容(见表2-11)。该协定实施的内容包括智利取消从韩国出口的汽车、手机、电脑等2300个品种的关税,韩国则取消了对智利进口的全部工业产品的关税,第一年取消种牛、种猪等224个农产品品种的关税。但是,韩国的敏感产品如大米、苹果和梨并没有列入自由化的范围,而智利的家用洗衣机和电冰箱同样没有列入自由化之列。[13]韩国选择智利作为第一个谈判对象,一是由于其有意选择一个较小经济体进行FTA方面的尝试;二是由于韩国与智利季节相反,智利农产品不会对韩国同类产品构成直接威胁;三是由于智利作为南方共同市场的成员,同时又与欧盟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这使韩国有必要采取措施避免韩国企业在智利市场与欧美企业竞争时可能蒙受的损失;四是为了发挥自身企业工业制成品的优势,开拓新的市场。[14]据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统计,韩智FTA生效以来,经济效果显著超过预期,韩国商品在南美洲地区的市场占有率有所提高,尤其表现在移动电话、汽车和彩电、出口灯领域。

(2)韩新FTA。韩国与新加坡于2000年11月宣布展开签署FTA谈判,两国官员经过了七轮协商,最终于2005年8月达成两国FTA协议,同年12月获得国会通过,2006年3月2日韩新FTA生效。韩新FTA是“全面性的自由贸易协定”,与韩国同智利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相比,韩新两国的自由贸易协定还包括了金融服务、电子商务、相互认证合作等领域(见表2-11)。在该协议下,韩国在协议生效日起就对新加坡产品的59.7%(6724项产品)立即取消关税,在十年内将关税减让范围扩大到91.6%;作为回报,新加坡对韩国的所有产品都取消关税。值得一提的是,新加坡对产自开城工业园区(韩国在朝鲜境内经营)及其他的朝鲜境内产的产品同样实行关税减让。[15]

(3)韩欧自贸联盟FTA。韩国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包括瑞士、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四个国家)于2005年12月15日签署了韩国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自由贸易协定,协定于2006年9月1日开始生效。韩国与EFTA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不仅局限于货物贸易的自由化,还包括服务贸易、扩大投资、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竞争协议和传媒服务。该FTA是韩国与发达国家达成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同时,从经济规模上来说,韩国也是EFTA除欧盟外最大的FTA合作国,EFTA是韩国的第二十大贸易伙伴。2004年韩国和EFTA的贸易量为27亿美元,韩国的主要出口产品为手机、船只、IT产品、医疗产品、塑料和橡胶产品。从FTA生效之日起,EFTA将取消原产地在韩国的所有产品的关税,韩国将在七年内逐步取消来自EFTA的99.1%的产品关税。不过韩国一些敏感的农产品和渔产品暂不在自由化之列,有十年的缓冲期,两国还将在渔业、培训方面加强技术合作和交流。同样,韩国在朝鲜开城工业园区的产品也被视为“韩国产”。韩欧自贸联盟FTA将在很大程度上扩大两个经济体的双边贸易,尤其是在那些协议签订之前贸易量比较小的部分,如韩国的工业产品,船舶、服装、手机、皮革制品预计也将会大量出口。同时,FTA还会为韩国的苹果、梨、泡菜、韩国传统酒等在EFTA的市场上提供机会。韩国和EFTA都同意通过双边的FTA来加速服务市场的自由化,EFTA先进的金融服务业和货运业预计也将会在韩国市场扩大份额。考虑到EFTA可能是主要的投资者,对来自EFTA的投资者的保护也将加强。[16]

(4)韩美FTA。对于韩国来说,最重要的就是韩美自由贸易区的成功缔结。1995年韩国产品在美国市场上占有率为3.3%,但到2005年下降为2.6%;2004年中国和印度对美国的出口增长分别为23.8%和20.9%,韩国对美出口却下降了5.2%。2005年美国是韩国的第三大贸易国家,韩国对美国出口占韩国GDP的7%左右,但是韩国产品在美国反倾销或关税附加等贸易壁垒的影响下,难以扩大贸易量。也因此,2006年1月18日韩国总统卢武铉在新年国政演说时表明了2006年积极促进韩美FTA的决心。2006年2月3日两国政府正式宣布进行协商。最终,韩、美于2007年6月30日在华盛顿签订了FTA。韩美FTA是一个全面的协定,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电子商务、通信、金融服务、竞争和知识产权等(见表2-11)。该协定带来了高水平的市场自由化,未来三年削减90%的关税、特定服务部门的逐渐自由化和韩国经济制度的全面改进以达到世界标准。同时,韩美FTA的成功之处在于在国内一些敏感领域如农业达成了共识。这一划时代的事件带来了贸易的自由化,对于韩国来说,它可以促进韩国向发达国家行列迈进,表明韩国可以通过开放市场促进经济增长。

表2-11 韩国FTA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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