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氏族制国家形成与古坟文化的基本特征
古坟约于3世纪后半叶开始出现,标志着日本弥生文化时代的终结,日本文化史进入古坟文化时代(约公元3世纪末—公元7世纪),日本进入上古统一国家的形成期。
3世纪弥生时代的倭国,凡百余国。各部族小国一方面通过互相间的亲族关系、物资交换等,有了更多的联系,并且提高了豪族的权力;一方面部落小国之间为了农耕利益而又互相征伐,长时间无统一的统治者。邪马台国于3世纪后半叶,开始借助宗教的权威和政治实力,并争取和依靠我国魏朝的支持和朝鲜半岛诸国的援助,获得了政治上和技术文化上的优越条件,促进社会发达,增强竞争实力,在与各小国的激烈竞争中,逐步统治周边的小国家,于4世纪末5世纪初基本完成了列岛全境的政治统一。邪马台国王成为日本列岛全境的大王,迫使各小国的王臣服,统合地域共同体的王者豪族。大王自不用说,共同体的豪族们也在他们的统治区域内,划圈良田为屯田,作为他们的直辖田地,驱使附近广大农民充当劳役,增加剩余生产,兴建仓库,扩大田庄,变为诸豪族的私有财产,旧体制开始瓦解。大王采取所谓政治结盟的形式,以身份的序列实现了奴隶主统治的政治体制,为中央官僚体制的建立创造了基础条件,建立起统一的上古氏族制国家。
但是,正如上面谈及的,这段历史是“欠史时代”。邪马台国究竟是位于畿内大和(今关西奈良地方)还是北九州,仍存在争议,尚无确切定论。但主张在“畿内大和”的论点居多。大多数日本学者认为,目前考古发现的三角缘神兽镜主要分布在畿内及其附近地方,有的三角缘神兽镜上刻有有关铭文以及铭文中有中国年号,认定中国制造,或者可能是中国朝廷赠予的,也可能是东渡的中国工匠制作的,于是以此作为“畿内大和”的有力依据。[19]
日本学者田边昭三则考证说:邪马台国的位置是畿内大和,但倭国大乱前后,大和盆地群立诸小国,渐次地形成两个中心。一个是以盆地东部三轮山为中心,成立狭义的大和国;一个是以盆地西部葛城山为中心成立的国家,后者先行于前者,作为葛城王朝,以半宗教性的形式统一大和盆地,由卑弥呼女王成立了邪马台国之后,势力逐步扩大到北九州。[20]
从经济方面来看,古坟时代的农耕生活已经普及日本列岛大部分地方,随着经济实力的提升,国家统治形态出现,原来司祭的王者或豪族不完全依靠宗教的权威,还依靠政治的权力和经济的实力,变为统治者的豪族、官人的豪族,正式形成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因此,氏族在他们的统率下,选择居住生活条件好的地方,以维持共同体的政治和经济生活。西日本气候温暖,有山有水,容易获得丰富的食物,从而就在这里立国了。
主张邪马台国位于“北九州”的代表者有日本学者森浩一,他认为古坟文化在大和发生,然后传播各地,这样同质文化的普及全国,虽然几乎已成定论,但他同时指出:“从现在的资料来看,成为古坟文化的源流的厚葬萌芽的坟墓文化,从北九州弥生式文化中寻求,比起从大和及其周边弥生式文化中寻求来得更容易一些。”他对古坟文化在畿内大和地方产生提出更严厉的质疑,认为“这种想法,是存在沿袭战前‘万世一系’的历史观”的[21],也就是维护天皇神权的存在。
中国学者吴廷璆则认为皇室的先祖向中国朝贡,利用与中国的关系扩大势力而立国,这是最佳的地理条件造成的。他说,从地理方位看,《魏书》行文无法证明邪马台国位于奈良盆地,而从中日古文明传播路径的实际距离方面考察,只有北九州是最自然合理的地带;从时间差距考虑,畿内大和生产力趋于发达且皇室陵墓的兴建,最早应在四五世纪的古坟时代,而这距离邪马台国时代已是100多年以后的事;另外,遗迹遗物也说明,3世纪前的实物(金印、铜镜、铜兵器)及水稻耕作主要都发现于北九州,生产力的因素确实重要,但生产关系直接促进国家的形成,这已为中外历史所证明。因此,邪马台国在北九州的说法是有力的。[22]
至今卑弥呼的墓尚未被发现,究竟在大和还是北九州,尚难有准确的科学论断。根据考古发掘,北九州、大和等地方出土了前汉形式的古镜、铜铎等,在中国地方(古代日本的山阳、山阴两道)、四国、纪州一带地方也有同样的出土文物,以及在美浓地方发现王莽镜,丹后、筑后等地发现王莽铜钱等,日本学者内藤湖南因此做了这样的论述:“倭国这个名称,至少包括全日本西半部。”“这两种中国文化,长期以来浸润着日本,使历来过着部落生活的土著民族逐渐趋于统一。”[23]一般史学家大多从政治、经济因素来考虑,认定当时的权力中心在畿内大和地方,形成了统一氏族制国家——倭国,古称大和国。
作为古坟时代文化的基本特征,就是日本列岛开始大规模营建坟丘式古坟。这种“古坟”需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有高的坟丘;二是遗骸安放在石棺内或其他样式的棺内,并将棺置于石室内;三是有丰富的陪葬品。因此,这里的古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古墓,而是坟丘式的古墓,称作“高冢古坟”,独具本土原生的特色,成为一个时代的文化特征。
根据考古发掘,在大和近畿地方,当地的1700多座古墓中,以土葬为主,坟的形式和规模不一,存在多种形状,有圆形、方形,也有上圆下方形、前方后圆形等,其中前方后圆坟是一种特殊的形式,而且占110座,封土造坟,外形巨大,多为统治者或豪族之墓。前方后圆坟。盛行于4世纪后半叶至5世纪前半叶,一直延续至六七世纪。这种古坟形式在中国和朝鲜半岛并不存在,显示了日本文化的独自特色。这种巨大的前方后圆坟厚葬风气,可以进一步说明,随着农耕生产的发达,更明显地出现贫富的分化现象和宗教政治统治者权力的强化倾向,象征着拥有强大权力的“王权”“神权”的真实存在,以及宗教权威与政治权力的结合,也就是意味着政治制度在发生变化,一个统一的国家——日本古代国家——正在形成。
日本学者家永三郎正是以畿内大和地方发掘为数众多的前方后圆坟,坟内还出土陪葬的铜镜、铜剑、勾玉等至尊的工艺品为依据,来说明埋葬于古坟中的主人公生前拥有强大的权力;另一方面,他又以此与一般民众死后埋葬在连墓标也没有的地下对照进一步说明:“这已可以清楚地看出阶级分化的发展和专制权力加强的事实。而且,古坟以畿内为中心,向东西扩展,这正表明出生于畿内大和的小国的‘王’,已成为日本全境的君主,其统治权已从东国扩大到北九州。大和的‘王’,就是天皇的先祖,这是自不待言的。这样,日本民族在政治上统一成为天皇制古代国家。”[24]
虽然我国两千多年前有“天圆地方”的说法,即天是圆形,地是方形,但是前方后圆坟是否如某些人所云,它意味着日本先人以后圆象征天,从天下降到地上的前方,是象征他们神话传说中的“天孙降临”,象征着权力的所在呢?显然,这是神话般的解释。日本考古学者水野正好谈及这种前方后圆古坟的作用时,做出这样的解释:这种形式的坟墓,是为了继承作为王权——部落首领的地位——而举行仪式的场所,首先夜间在设于后圆部位的坟顶竖穴,埋葬死亡的前王(首领),同时,在坟丘上举行继承王权的仪式;黎明时分,这种仪式移到前方的部位进行,在排列其下的百官有司前,宣布新王(首领)就任。在这里可见其后继承王位时举行登基仪式的源流。[25]日本学者尾藤正英分析,前方后圆古坟坟墓形式的统一,这不仅限于坟墓形式本身,而且意味着整个政治体制的变化。也就是说,分立各地的首领觉得与其建设独立的小国,不如选择走从属于统一的国家这条路。这一点,正是加速统一国家形成的直接原因。[26]
葬于前方后圆坟里的人,大部分未查明其身份。据日本学者披露,日本宫内厅曾指定某些前方后圆坟作为特定天皇的陵墓,比如5世纪前半叶的誉田山古坟是应神天皇陵,大山古坟是仁德天皇陵,但有的日本学者并不认同。从《晋书》《宋书》的史料来看,当时“倭之五王”是赞、珍、济、兴、武等五王。据日本学者推测,赞即仁德天皇,珍即反正天皇,济即允恭天皇,兴即安康天皇,武即雄略天皇。这些初期的日本历代天皇,在《古事记》下卷、《日本书纪》上卷仁德天皇起虽有文字记载,但这是文学历史书,也有传说的成分,并非完全是历史事实。不管怎么说,这表明当时政治的特权意识在高冢古坟的建造上也得以呈现。
这个时期前方后圆古坟的重大发展,建坟成为祭祀死者的一种习俗,说明古代祭祀形态的发展,已完成由绳纹文化时代崇拜自然神,转向古坟文化时代崇拜祖先。崇拜祖先这种习俗已非常流行,代表一个时代宗教信仰的标识,构成了古坟时代文化的另一个基本特征。同时,这种王权继承的原初仪式,成为其后称作“大尝祭”的祭祀仪式的传承,祭场设在两个场所:一个设在东方(左)的祭场为“悠妃殿”,一个设在西方(右)的祭场为“主基殿”。天皇先在悠妃殿,后在主基殿举行神事。可以说,这是宗教性质、统治者集中化和政治权威化的表现,也是其后天皇即位后举行祭祀天照大神及天神地祇仪式的源流。5世纪末古坟中期,推广从中国大陆传入的横穴式石室古坟,家族一齐合葬或者追葬。6世纪后半叶古坟时代末期、飞鸟时代初期,传入的佛教十分兴隆,从古坟时代初期的原始信仰转向新的佛教信仰,为了迎合中国的风潮,前方后圆坟开始衰退,石室方坟以畿内大和的天皇和统治者的大古坟为开端,获得了很大的发展。然而,古坟中占大多数的小古坟群是圆坟。
古坟文化时代身份的高低、贫富的差距还表现在住宅建筑上。从少量文献记录和古坟遗迹、遗物来考察,一般庶民仍然是以竖穴住居为主,但已开始出现外观比较高级的住宅,而且除了单层,还有二层楼阁。据《三国志·魏书·东夷传》云,卑弥呼称王以来,“居处宫室楼观,城栅严设”。同书还明确记载着此时倭人已“有屋室”“有邸阁”。这是有文字记载的日本古坟时代的建筑状况。从考古发掘的三重县、神奈川县和宫崎县等地出土的屋形埴轮,奈良县佐味田古坟等出土的家屋纹镜,都实证了这一记述。从出土文物来看,神奈川县久里浜出土的屋形埴轮是草葺圆屋顶,比较简单,是庶民的居屋。三重县石山古坟发现的20具屋形埴轮,其建筑模式比前者复杂一些,上层人字形,下层是四角伸出的双层房顶、堆砌土墙,但仍是“切妻式”(人字形屋顶)住宅的形式。这时期还有称“入母屋式”(歇山屋顶)和“寄栋式”(四坡屋顶)两种建筑模式:前者上层是人字形,下层是四角伸出的双层房顶的建筑模式;后者是四面坡屋顶的建筑模式。宫崎县西都原出土的屋形埴轮,则更加复杂得多,中央是最大的主建筑,两侧是附属建筑,是后来贵族住屋“寝殿式”的雏形,属高级的住宅规模,可以推断是当时王者(祭司)的居所。
弥生时代开始的埴轮,到了古坟时代类型走向多样化,工艺的造型艺术已达到相当发达的程度。而且埴轮,特别是形象埴轮,有武士、女子、乐舞人等人物埴轮,还有鹿、马、猿等动物埴轮,形象富有感情,造型颇佳。埴轮上雕刻有曲线纹、涡卷纹、变化的条带纹等,并出现了浮雕的技法。这时候,土器、埴轮不仅在于实用性,满足生活上的使用,而且赋予其一定的装饰性,追求美感。石器、土器与美结合,推动着日本原始雕刻艺术和工艺美术向前发展。
古坟文化时代石雕艺术有了很大的发展,出现了大批石棺外面雕刻、古坟石室壁面上或岩壁上的雕刻等。特别是在北九州的古坟,发现了不少石人、石马,还有石壶、石盾等。比如,鸟取县石马古坟的石马像,是用阿苏熔岩雕成的,虽然雕工粗糙些,但很明显地表现了马的形态。这表明在利用石材方面也有了新的进展。石人、石马的使用,恐怕多少也受到了大陆墓葬制使用石人、石马的影响吧,因此没有埴轮那样普及。此外,还有利用凝灰岩、花岗岩等石材,制作屋形石棺、船形石棺,并在石棺外面和石室壁面雕刻简单的装饰性图案,还有带色彩的。奈良县御所市水泥古坟内的莲花纹雕刻,显示了外观的装饰美,更重要的还在于表示对死者灵魂的精神慰藉,显示了这一时代的灵魂观。
此时期,许多古坟还发现铜镜、勾玉和剑组合的陪葬品,俗称“三种神器”,被认为是神圣政治的权威象征物。在江田船山古坟、三味冢古坟等还出土了古坟文化时代后期的武具、马具、马饰、铜冠、胄具等铸金工艺品,说明雕金的技法走向多样化,其中有毛雕、透雕、金钿等技法。“三种神器”和雕金武具的出现,与上述出现武士埴轮等联系起来进行考察,这些雕金器具的出现,不仅显示了王侯豪族的审美价值取向,而且反映了王侯豪族现实的、战斗的性格,以及当时大和国的内外征战——对内统一全国,对外向朝鲜半岛扩张势力——的历史动向。
古坟文化时代最基本的文化特征是装饰古坟壁画的发达,表明原始的日本绘画有了明显的进步。装饰古坟壁画最早于4世纪后半叶至5世纪前半叶在近畿、北陆、中国诸地方出现,于5世纪后半叶至7世纪前半叶大量在西部的北九州和东部的茨城、福岛地区出现。在墓室石壁和石棺上绘画或雕刻由直线与弧线组合的直弧纹,以及象征镜的圆纹、同心圆纹、三角形纹、菱形纹等组合的几何学纹样,这些都被称为装饰古坟。有代表性的装饰古坟壁画雕刻,是约6世纪的福冈县内的中田横穴古坟玄室内壁、熊本县玉名的大坊古坟玄室石屋形上的壁画、茨城县的虎冢古坟石壁,它们以红、黑或红、白二色的连续三角形、同心圆或菱形纹、直弧纹等的纹样作为主要构成要素,开始表现线条构图之美;此外,还有诸神图、酒宴图等画像石。这不单纯是一种装饰意匠,原始人相信这些纹样的组合,象征日月图像,具有避邪的咒力,也就是说,还含有宗教意义。比如,直弧纹象征划定棺内灵所的禁域,具有封禁的咒力;同心圆纹象征镜,具有祛邪镇魔的灵力。这些装饰古坟美术,除了宗教因素外,还含有某些绘画、雕刻(含浮雕与线雕)构成的要素,展现了原始美术的魅力。
还有在福冈县、熊本县、佐贺县、大分县等地发现的古坟壁画,已出现人物、鸟兽、舟船,以及弓、盾、刀、刃等器具,并使用矿物质颜料涂色,分赤、黄、白、黑、绿、青等单色,还有两色搭配的。其描绘方法似乎是使用毛刷着色。熊本县弁庆穴古坟前室右壁的上下段分别是载鸟和载马的船,大概是描绘送葬的情景,其形象图采用赤、白、青三色。熊本县山鹿市乳房神古坟石棺内右壁的星宿图,以赤色为背景,描绘了高举双手的戴王冠的人物和他面对的星宿,充满了神秘感。福冈县泉崎村的泉崎横穴内壁彩色壁画,上段为涡卷纹,下段中央是四个牵手蹲踞的男子;男子蹲踞的动作,像是力士赛前上体往下蹲、脚尖着地的对峙姿态,有一种运动感;左侧是三个手捧器物的女子,右侧是射鹿骑马的人,还有两头被猎获的鹿,在人物群和动物群下方还有散珠的纹样。整幅壁画展现了当时日常生活的图景。福冈县的王冢古坟的黑骏马,则给人一种跃动感。特别是福冈县的竹原古坟玄室壁画的青龙、玄武等四神图,由多彩色描绘了神、马、麒麟和左右高举的长柄纨扇,下面是乘风破浪的舟船,象征彼岸的世界,这被称为“日本最早的艺术性绘画”。这些装饰古坟壁画,不仅表现了线条美,而且表现了色彩美,成为日本绘画史的滥觞。这一时代装饰古坟的壁画为下一时代古坟壁画趋向多样性、复杂性和写实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值得一提的是,通过对奈良县石见遗迹的调查,出土的陪葬品中除了一般的人、鹿、马等埴轮外,还有面形怪异的木制偶人。这种木制的偶人有大型人物埴轮那么大,它们的出现,预示着飞鸟时代木雕艺术的诞生。
上古从土器到青铜器、铁器,再到古坟及古坟壁画的诞生,透露出日本文化的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