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版序

这本书无疑应该受些指责,但是未免有人过于苛责,我还是要说几句辩解的话。

我的辩解对象是各学派的专家,以及不属于任何特定学派的独立哲学家们。可能除了莱布尼茨之外,我提及的任何一位哲学家,都有人比我更了解。不过,如果想写一套涵盖范围广阔的著作,必然会面临这样的情况,毕竟我们生命有限,写这类书的人,在任何一个部分所花的时间,一定比不上专注研究某个作者或者某一段时期的人。有些对学术要求严格的人,认为这种事不可以退让:既然书作涵盖的领域宽泛到了一个人无法写就的程度,那就不要写这样的书;或者如果要出版这样的书,就应该由多位作者合著。但是,所谓有得必有失,多位作者合著也是如此。如果说滚动的历史是具备某种统一性的,前后发生的事件之间存在某种密切的联系,那么就有必要把这些特征呈现出来,之前与之后的不同时期,应该经由一条思维路径综合处理。一个研究卢梭的学者,可能很难公正地评断卢梭与柏拉图和普鲁塔克笔下的斯巴达之间的联系;一个研究斯巴达的历史学家未必能像先知一样,意识到霍布斯、费希特和列宁的影响。把这样的联系展现出来,正是这本书的目的之一,只有通过广泛的调查,才能实现这一目的。

市面上已经有很多部哲学史,但是据我目前所知,没有一部书的目标与我设定的完全相同。哲学家们既是果又是因:他们是自己所处时代社会环境和政治制度的结果,(如果他们足够幸运)也会催生塑造后来时代政治制度的信仰。在大部分哲学史中,每一位哲学家都像生活在真空中;他的观点也似凭空乍现一般,至多能与早期哲学家扯上些关系。与此相反,在不违背事实的前提下,我一直努力把每一位哲学家当作环境的产物加以呈现,一个人内在浓缩的思想和情感精华,是他所在群体共有的,只不过在表现形式上是模糊发散的。

这就需要插入特定的篇章,只讲纯粹的社会史。不了解时代,就无法理解斯多葛学派和伊壁鸠鲁学派;若是对五世纪到十三世纪的教会发展没有一定的认识,就无法理解经院哲学。因此,对于那些在我看来对哲学思想产生了重大影响的阶段,我会简要勾勒出主要的历史框架,对于读者普遍不熟悉的历史时期,我则会详尽描述——例如,中世纪初期。但是,在这些讲述历史的章节中,我严格剔除了与当时及后来的哲学没有太大关系的内容。

在这样一本书中,做选择是非常困难的。缺失细节,一本书会显得浅薄而无趣;加入细节,很可能变得过于冗长。我探索出了一个折中的方案,只讨论那些在我看来非常重要的哲学家,但凡提及的,便要详谈,即便是不那么重要的细节,只要对人物的描绘有说明性的价值,或者能增加描绘的生动性。

哲学,自诞生以来,就不只是学界的问题,或少数学者之间的争论。哲学是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一直努力从这个角度思考哲学。如果这本书有些价值,正是因为我的这个视角。

多亏了阿尔伯特·C. 巴恩斯博士,这本书才会存在,书中的内容原本是为宾夕法尼亚大学的巴恩斯基金会举办的讲座撰写的,有一部分已经在讲座中发表过。

自一九三二年以来,无论是在研究还是其他方面,我的大部分工作都得到了我妻子巴特雷西亚·罗素的大力协助,这次当然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