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诊断要点

(一)糖尿病的分类

根据病因学证据(WHO,1999年)将糖尿病分为4大类,即1型糖尿病、2型糖尿病、妊娠期糖尿病和特殊类型糖尿病。

(二)糖尿病的诊断标准

糖尿病的临床诊断应依据静脉血浆血糖的检测结果,WHO(1999年)标准见表2-1,表2-2。

表2-1 糖代谢状态分类

注:IFG和IGT统称为糖调节受损,也称糖尿病前期。

表2-2 糖尿病的诊断标准

注:空腹状态指至少8小时未进食热量;随机血糖指不考虑上次用餐时间,一日中任意时间的血糖,不能用于诊断空腹血糖受损或糖耐量异常。

(三)2型糖尿病综合控制目标

2型糖尿病患者常合并代谢综合征的一个或多个组分的临床表现,如高血压、血脂异常、肥胖症等。伴随着血糖、血压、血脂等水平的升高及体重的增加,2型糖尿病并发症的发生风险、发展速度及其危害等将显著增加。因而,对2型糖尿病基于循证医学证据的科学、合理的治疗策略应是综合性的,包括降糖、降压、调脂、抗凝、控制体重和改善生活方式等治疗措施,综合控制目标参考《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2017年版)》,见表2-3。

表2-3 中国2型糖尿病综合控制目标

注:1mmHg=0.133kPa;a毛细血管血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