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7 防护用品管理细则

为加强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疫情期间医院防护用品的管理,保证员工规范、合理地使用防护用品,实现医院员工、患者及家属安全,现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严格执行防护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颁布的相关指南要求执行,本着规范准确、保证安全、杜绝浪费的原则。

(二)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

1.科室严格按照以上标准建立科室防护用品基数,并规范使用。

2.科室负责人与护士长负责监督防护用品的规范使用,定期培训、及时提醒、保证落实。

3.如遇突发情况需要对科室防护级别升级时,工作日白天需报告院感办(电话:××××××××),夜间及节假日需联系院总值班(电话:××××××××)获得批准。

4.科室防护级别升级后,经院感办或总值班批准并通知急诊,科室派人前往急诊科分诊台领取升级所需防护用品。

(三)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

1.防护用品由科室护士长统一管理,科室建立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记录每日防护用品的发放情况,防护用品账、物清晰,按班次交接,准确记录。

2.在科室区域内工作的医生、护士、辅助与工勤、安保人员等所需防护用品由护士长或科室防护用品管理员发放,根据与患者的接触情况决定防护用品使用类别。

3.应根据实际需要发放,不得不发、少发或私自转送他人。

4.原则上患者、家属及其他人员的防护用品由其自行准备。

(四)防护用品的请领管理

1.根据科室人员情况设定每日防护用品消耗均量,经院感办、医务处、护理部及医工处确认后,由医工处按日消耗量发放。

2.科室增加防护用品数量,需填写申请单,科室负责人或护士长、院感办、护理部负责人签字后,医工处发放。

3.科室临时出现防护用品短缺时,可请护理部总值班或院总值班协调从其他科室暂借以保证使用。

(五)防护用品的管理监管

1.医院相关部门负责定期组织全院防护用品使用及管理情况的检查。

2.因防护用品使用不规范、管理不到位造成防护用品浪费与流失医院将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整改。

以上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1 科室防护用品管理登记表

附表2 科室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