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2019年11月,我在日本东北部旅行。在青森的海边,我走进一家餐馆,要了一份牛肉饭。让人惊讶的是,碗里有一根红色的辣椒。是的,很小的一根,甚至都没有切碎。那一刻,我突然想念起了成都。

尽管在成都已经生活超过15年,我也不敢说自己是成都人。我的方言,还是顽固的北方普通话。2005年我第一次走进单位食堂的时候,打饭的师傅说:“你是从北京来的吧?普通话这么标准。”这是四川人的赞美,你没必要太在意。十几年过去,我可以听懂全部成都话,但是只有喝醉的时候,才会说上几句,当然都是那些骂人的话。

最初来成都时,我打算只待几年就离开,没想到一待就是十几年。这应了那句经典的话,“少不入川,老不出蜀”。我来的时候还算年轻,没想到这真的是一个难以离开的城市。我还在努力,想挣脱这种神秘的吸引,写这本书,就算是一种尝试:或许在认真追忆之后,就可以真正告别?

我也并不是第一次到一个城市就被它俘虏。虽然在河南东部农村长大,但在来成都之前,还是在两个城市待过很久。

我的大学是在青岛读的,那是一个美丽的海边城市。它比成都的环境更好,红瓦绿树、碧海蓝天,我在那里住了五年(毕业后还赖在学校一年)。到现在为止,我也认为青岛是一个非常好的城市,但我可能是在错误的时间遇到了它。

在沙滩上流连,买得起海鲜和啤酒,有钱打出租车,能够和自己心爱的女孩在酒店度过一晚,这样的青岛生活会更加美妙。而这些对我这样的穷学生都是高不可攀的。爱默生好像说过一句话,“农民是没有办法在田里感到诗意的”。一个贫穷的学生,在海边漫步,感受到的都是海风的苦涩。

离开青岛后,我到北京读了三年书。这是“在一个对的时间出现在了对的地方”,北京是最好的读书城市,这里有最好的大学和图书馆,也有各领域最优秀的教授。我至今怀念和同学们一起去北大蹭课的时光。很可惜的是,你没有办法一直待在大学里。

在北师大附近,我早上看到不少人从租住的地下室(那时还允许)出来,穿着西装、皮鞋,提着黑色的电脑包,匆匆忙忙去上班。他们去的或许是中关村那种充满希望的地方,编写代码,最后熬到管理层,或者拿到一笔股票。但是这景象吓住了我。我盘算了一下自己的未来,一个文科硕士,或许只能到媒体工作,可能也不得不租住在这样的地下室。

我一直知道自己缺乏那种想要成功的野心和耐力,只能是一个勉强养活自己的人,我终究无法接受自己在地下室里做梦,就逃到了成都。大概从2016年开始,社会上有一种“逃离北上广”的声音出来,我暗自庆幸自己有先见之明。

我也曾在深圳待过一段时间。在深圳湾跑步的时候,看到很多人面朝大海,在那里安静地坐着,他们一定在憧憬着远大前程。深南大道车水马龙,两边人行道很宽阔,但是很少有人在那里行走。这个城市充满朝气,但是我总觉得它少了些什么。

把青岛、北京、深圳和成都对比,没有多大意义。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优势,只是对你来说是否合适而已。我决定来成都工作的时候,并没有到过成都,就像盲选一样。但是,我现在也确实认为,它是一个更适合普通人的城市。当初同学诱惑我的“100元四个人吃一桌,有酒有肉”,其实也提示了某种看待城市的角度。

在过去十几年,成都成功将自己打造成了中国最受关注的城市之一。2019年12月我去北京出差,回来去机场的路上,滴滴司机一直循环播放赵雷那首《成都》。司机还没去过成都,正在靠这首歌建立有关成都的想象。我不忍心告诉他,成都并没有这么文艺,可我自己当初把成都想象成“吃肉喝酒很容易”,又何尝不是一种偏见呢?

这首歌红得一塌糊涂,在成都时走在玉林的街头,真有外地游客用普通话向我打听“玉林路”怎么走(并没有这条路,小酒馆在玉林西路)。小酒馆门口,常常排着长队。他们要打卡拍照,却没有时间坐下来,真正感受一下赵雷当初在成都时的心情。

成都媒体喜欢篡改塞缪尔·约翰逊那句名言——“如果你厌倦了伦敦,你就厌倦了生活”,把“伦敦”改成“成都”。约翰逊博士这句话是300年前说的,当时的伦敦正在因为人口迅速聚集而成为大都市,为来自远方的陌生人提供无数的可能。包括成都在内的中国大城市,在过去30年几乎重复着同样的故事。

人们常说所有城市都是一样的。在建筑层面,这句话很有道理,但是落实到一个城市内在的肌理——它的生活方式上,城与城仍然有着极大的不同。20世纪20年代,来自沿海的知识分子发现成都的节奏很慢,那些信奉进步主义的家伙,想把成都人从茶馆里驱赶出来。100年过去,搭乘成都地铁去天府新区上班的“码农”,和北京的同行没什么不同,很多人因此开始怀念从前那种“慢”,认为那才是“真成都”。

我清楚记得,第一次对成都感到厌倦,是在2008年春天。那时一切都看不出什么希望。在玉双路的地摊上,我和朋友喝着3块钱一瓶的勇闯天涯(现在至少6块了),满脑子想着逃离。没过多久,那个所有成都人都记得的下午,我从出租房的2楼仓皇逃离。在一个空地上,一个太婆惊魂未定:“活了80年,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地震。”一周后的下午,我从成都美女最密集的“新中兴”里出来,突然听到悲伤的鸣笛声,每个人都在瞬间静止。在那个时刻,我有了一种“共同体意识”,感觉到自己是这个城市的一员。

就这样,我滞留了下来。但是,我算是一个成都人吗?这仍然是一个问题。我出生在河南,身份证号码显示我是青岛人(到大学才第一次办身份证),户口在成都,但仍然属于集体户口。那么,我到底是哪里人?这一代中国人,可能都要面临这个拷问。我们终将失去故乡,而要用一生去“创造”自己的城市。

在成都居住15年,要写一本关于“成都细节”的书,其实是相当困难的。这注定只能是一个“外部人”的视角,但是我也相信,15年也是不短的时间,我看到的成都也会和前人不同。曾有一个河南老乡在这里只待了四五年,就成为历史上写成都最出色的人,甚至改变了成都的文化。这个老乡叫杜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