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中考,钱爱书顺利进入了省重点中学,他实现了跟李红豆的约定,以后他们又可以经常见面了。他写信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李红豆,很快他就收到了李红豆的回信。李红豆在信里说:哥,我整个暑假都在想着你!虽然我没能考上师范学校,但是听到你考上省重点的消息,我本因落榜而极其糟糕的心情一下子愉悦起来。想到过不了多久我们就能经常见面了,我的心里就有无比的激情……幸好小时候有点美术功底,我上了艺术中专,虽然是个委培生,但总算对我爸有个交待……
有狗蛋留下的7万块钱,钱爱书总算不用为学费发愁,但是想到以后要一年半载才能回家一次,而且父母日渐年高,他多少有点不放心。随着开学日期的临近,钱爱书打算说服母亲随他一起去省城动手术,他担心母亲的眼病熬不了太久。钱大妈怎么也劝不动,她总是说,那是狗蛋留给钱爱书上学用的,别的什么事都不能动,等以后钱爱书出息了,再给她动手术也不迟,都是多年的老毛病了,也不差这些时候。
走的时候,钱爱书担心钱老爹路途颠簸,加上离省城实际并不远,他决定独自去学校。全家人把他送到坳口,他无论如何都不让再送了。17岁的钱爱书已经长得比钱老爹高出一头。
“大姐夫,你要对我姐好一点。”临走时,钱爱书郑重的对卫华说。
卫华一直低着头,他看看钱爱书,拉过春喜:“我对你姐咋样,她最清楚。”
钱爱书看着春喜。春喜含泪点头,双手捧着钱爱书的脸,亲在他额头上。钱爱书其实从懂事起就知道,大姐才是他的母亲,这是母亲第一次这么亲他,他却不能叫她一声妈。
“回去吧,大姐,照顾好妈。”钱爱书强忍着泪水,笑着说。
省城繁华的街景并没有吸引住钱爱书,他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一路打听他即将入学的高中——高师附中。李红豆因为入学考试,不能够去接他,这也是他所希望的,他不希望自己上学的第一天李红豆陪他在学校出现,这不像是一个高中生,他觉得。
这天风和日丽,典型的南方末夏。钱爱书到学校时已经有很多同学在排队交款。
钱爱书所在班的教室是一楼最左的一间,紧靠着花圃和喷泉。在他踏进教室的瞬间,他突然觉得好孤单,一种背井离乡的寂寞深深侵蚀着他。领了书,他坐了第一组的第三个位置——前面两个还没人坐,后面是一个女生,短头发,乌黑发亮,总是低着头,仿佛很害羞的样子。他记起《古诗十九首》中的一句——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他想找点话跟这个新同学认识一下,可是不知道该怎么起头,鬼使神差,他转过头去对她说:“哎,同学,咱俩换个位置吧?上课我会挡着你的。”她还是没说话,只是脸稍微有点红,不过脸抬起来了。
他终于看清楚她的脸,很白,眼睛很大。在钱爱书说了这句冒傻气的话之后第三天,上午第二节课下课,她说,“同学,我们换个位置吧。”声音大概很小吧,也许是因为钱爱书正在看李红豆新写的诗,没有反应过来。她又说了一遍。钱爱书竟随口哼出一句:“我低顾/你/顺意的双眸/里面/盛满忧伤/悲秋的荒凉。”她居然笑了,用手盖着嘴。
她对钱爱书的不理不睬没有介意,满脸笑容的接着说:“你叫钱爱书吧?我叫王玲,很好记吧?还有那天不好意思,太没礼貌了,不过你不会见怪吧?”
她一说一大堆,他都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只得很形式化的笑笑。她又开口了,“我们换个位置吧?每天上课我只能看到你的后脑勺。”可是他终究没有说话,脑子里充斥着李红豆的诗。
“你在想什么?在创作吗?”王玲捂着嘴,笑得满脸绯红,“我说,我们换个位置吧?”
“哦,好,换吧。”钱爱书这才反应过来。
刚进高中,考试的硝烟暂时烟消云散,大家都有很多时间参加各种活动。在钱爱书进校后的第十个晚上,高二的一位师兄跑到钱爱书宿舍,用一种很官腔的调子说:“请问,哪一位是钱爱书同学?学生会有工作上的事找你。”钱爱书有点受宠若惊,赶忙说:“我就是。”“哦,你好”,师兄很有经验,“请你跟我来一下,有点事想跟你商量一下”。就这样,钱爱书进了学生会。
在学生会,钱爱书认识了很多师兄师姐,还有跟他一届的其他班的同学。他被分到了寝管部。起先他们要他去宣传部,可是他说,他除了写命题作文什么都不会,他们也就不再坚持了。
寝管部的工作就是每天晚上熄灯之后,去各个寝室查访,登记人数。因此,钱爱书每天都要到晚上12点才睡觉,这正合了他夜猫子的习性。日子很平坦,没什么起伏,随着日子的流逝,同学们之间相互有了些了解。有时,大家也彼此开开玩笑,但都小心翼翼的,不敢有太多的介入。
寝管部有一个同学,跟钱爱书很投缘,他叫李泽,是这所中学的初中部直升上来的,听他说,初中跟王玲一个班。“王玲,很厉害哦。”他常这样概括她,而且每次谈到她,眼睛总是放光。
随着和李泽的关系不断加深,终于有一天晚上,值完勤后,李泽对钱爱书说,“钱爱书,你说我俩的关系怎样?”钱爱书一怔,赶忙说:“没的说,铁哥们。”“那好,如果我告诉你一些事情,你不会觉得烦吧?而且,我还有一些事要你帮忙。”
“是朋友,就不要那么客气。”钱爱书显得大义禀然。
“你说,如果我告诉王玲我喜欢她,她以后会不会不理我了?”
“这……你们的关系怎么样?”
“不知道她怎么想,反正我……我,一直很,很喜欢她。”
“以前你有表示吗?”
“有,我在给她的毕业留言中说,跟她在一起我感到很高兴,很快乐。哎,钱爱书,她在回赠我的留言中说,他跟我聊天时很HAPPY,哎,是幸福呢!”钱爱书惊奇的瞪着李泽,为他的那股冲动惊诧莫名,到如今钱爱书都一直不能忘记那一幕,联想到他以后的那段曾经悲剧的爱情,钱爱书一直为他悲哀,这也使他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对王玲耿耿于怀。
既然他已爱的得此之深,还能说什么呢?
“李泽,真要是这样,你应该争取哦。”
“你也这么认为吗?钱爱书,你真是我的知己啊,不过你要帮我哦。”
“说吧,让我怎么做?”
“我想写信给她,你帮我给她吧。”
钱爱书开始为自己鼓动性的言语后悔了,人家都说,恋爱中的人们智商最低,就像发情期的公牛一样,常常到处狂奔,到处挑衅,直到头破血流,在所不惜,却把吃草、拉地的正事给忘了。他担心李泽会头破血流,会忘记了正经事。可是上帝尚且不能阻止亚当夏娃,他又为之奈何?
好吧,答应他吧。
“好,没问题,到时可不能忘了我这个红娘哦。”
“呵呵,怎么会呢,我要是那种人,你也不会跟我做朋友了,咱俩谁跟谁啊”李泽兴奋的像只猴子。这个比喻是确切至极的,因为,那个时候李泽除了血管里流的还是人血,他的脑袋已经完全退化成猴子脑袋。若是猪脑岂不更好,省得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