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序:我只是个作家,什么都干不了

朱文

从出版时间来看这本书可以算是郑在欢处女作《驻马店伤心故事集》的续编。驻马店仍是书中最重要的地标,人物、情节与前作也多有勾连。但通读完以后,我倒建议不妨把《今夜通宵杀敌》当成作者的第一本书来读,不仅是因为作为小说它的完成度更高,也因为《驻马店伤心故事集》人物索引般的形式正适合担当工具书的角色。在《今夜通宵杀敌》中活跃的人物基本上都可以方便地在那本伤心却也有趣的故事集里查到他或她的档案,介绍简短但辨识度极高。新出现的人物也是原来就存在的,只是现在才登场而已。我这么建议并不完全是为了更从容地享受阅读。在城市长大的年轻读者一般都没有作者那种农村大家庭绑在一起过的生活经验,一下子呼啦啦上来几十号人,全都沾亲带故,谁是谁儿子,谁又娶了谁,实在容易混淆。当然就算是有所混淆也不会影响到你的兴致,因为每个故事都很独立,而且精彩。

“驻马店”正式成为那个地级市的大名应该是很晚近的事,但那个地方却有着相当悠久的历史,所谓“豫州之腹地,天下之最中”。作为一个在书中反复出现的地名,“驻马店”似乎自然带来一种话本小说的氛围。郑在欢和他笔下那一票人物来自附近的王庄或者郑庄,不断地经过驻马店,然后南下或者北上。他们只会在驻马店作短暂的停留,正好可以发生“驻马店女孩”那样的故事。

从郑在欢描绘的家和乡中,我们约摸还能辨认出古代中国农村的形态,但传统的人情之美已荡然无存。为老不尊,为幼不敬,不信因果,为所欲为。如果你想对当下中国社会尤其是最为广阔的农村作一个病理检查,在全国范围内采集样本,在驻马店来一刀也许是必要的。郑在欢看似随性的写作具有类似的“切片”价值。他的视角天生独特,在文学的向度上也是可贵的。他以小说灵感的触角检索记忆,在叙述中加以甄别、取舍,在想象中最后修正,从而抵达更为深入的真实。有一类经典的作家都是这么干的,重要的不是技巧,是自觉的意识和情怀。

那个“没娘的孩子”如今已成长为“不死的少年”,在新书中以“李青”或者“我”的面目出现。如果说郑在欢的前作写的是“病”,那这一本写的最多就是“死”。围绕那个不死的少年,很多乡亲轻易地死掉了,而且无一例外都是横死:大车撞死、贩毒枪毙、喝农药自杀、偷电缆被电死等等,还有一个屠狗者被狗活活咬死。他们死得惨烈却无声无息。在文学传统中一直有着这种少年不死的传说,那个少年苦苦思索自己为什么能够幸存,为什么那么多一起长大的伙伴都被生活毁掉,唯独留下他在这里徘徊?直到有一天他意识到自己是被选择的,他有责任说出他们的故事。

郑正欢似乎决心效法前辈构筑属于自己的文学故乡。对于一个有天赋的小说家而言,这是最自然不过的野心。在《驻马店伤心故事集》中提到了那个“我”不堪继母打骂离家出走,于是有了《今夜通宵杀敌》中三个短篇组成的小辑“在亲戚家的三夜”;前作中“回家的路”“法外之徒”被换一个角度叙述,如同流行的电影手法,主次互换便成了《今夜通宵杀敌》中《谁打跟谁斗》《外面有什么》,如此等等,作者让我联想到一只不辞辛劳的工蜂。也许作者足够骄傲并没有营造蜂巢的打算,只是那些人那些事萦绕于怀,他还未能将之了结。生于九零年的郑正欢作为一个严肃的写作者正处在最微妙的时期。这本书中有一篇两个醉鬼和一个真鬼的故事,轻盈、迷人,气质非凡,是故乡系列的一个意外。也是我最喜欢的一篇《我只是个鬼,什么也干不了》。这篇短小的鬼故事暴露了作者完全的才华。

2017.11.01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