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的步伐是那种母鸡一样的小碎步,走得很快。她为什么要走这么快呢?转眼之间就消失在一片被人工修剪过的灌木丛后面。是那种开着小花的灌木。我不得不也启动起碎步(公鸡一样的)紧跟而上。在通往熊猫馆的那条林荫道上,我又看见了她迈着小碎步的背影。她的背影是很美的,尤其迈着小碎步的时候,臀部更往后翘,晃动的频率和弧度也比平常更厉害。我回想起她在雨中的脸,虽说不漂亮,但比起我第一次见到的时候要好看多了,这或许是做了母亲之后的一种变化,即“母爱的晕染”(这个句子是我从一首翻译诗中看来的)。她走过熊猫馆,往右拐,进了一条更狭窄的林荫道。难道是要去那间堆杂物的木板房?这种预感让我不由得放慢了脚步。我还要不要跟过去?我一边这样想着,一边向木板房靠近。我知道此时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我不是要追上她,因为我已猜出她去那里是要干什么了,如果我继续往前走,就是跟踪,再继续下去,就是偷窥。我可以(而且应该)转身离开的,但我没有。
十多年过去了,这间木板房依然如故。要不是亲眼所见,我都以为它早就不存在了。女人走到了木板房前,停下来朝左右看了一下(我赶紧躲在她的视线之外),然后弯下腰,钻了进去。这个入口依然是当年的那个破洞。我不禁感叹,这也算是故地重游?我隐蔽在一棵银杏树下,抽了一支烟。银杏树离木板房只有不到一米的距离,而且紧靠着一扇窗户,我只要稍微侧过身去,就能看见里面的情形。不是全部,但差不多想看的都能看见了。女人出现在窗户的三分之一的位置,脸的左侧被垂下来的头发遮住,但右侧的胸部却十分突出和醒目。胸部之下靠近腹部的地方,被一只手环抱着,那是一只有点粗糙的手,男人的手。男人紧贴在她的背后,但看不见他的脸。那只手先在女人的腹部上下滑动,然后突然往上,伸进衬衫里面,再一路向乳房方向滑动。女人的身体开始往前倾斜,露出了后面男人的头顶,头发稀疏,且有些零乱。看得出来,男人极力将自己的身体往女人身上靠,女人不得不用手支撑着(支点就是前面的窗台),承受着男人的挤压。男人的头顶在女人的背后一上一下地起伏着,只要起伏的幅度稍微厉害一点,便会露出他的额头。再厉害一点,就有可能将整张脸也露出来。有一次差点就把脸露出来了,但女人突然抬起头来,将整个身体向后仰,一下挡住了男人的脸。她仰起身来是要腾出自己的手,好用来解开牛仔裤的扣子和拉链。牛仔裤的拉链似乎被卡住了,她有些慌乱。男人这时也把他的手从女人的衬衫里抽了出来,抓住她的牛仔裤,帮着她往下拽。男人的动作很急切,很粗暴。我觉得我不能再看下去了,我应该离开。但就在这时,没等我来得及离开,女人已经看见了窗户外面的我。她表情平淡,没有一点惊慌,更没有躲避,就好像她根本没看见我一样。这倒让我有点惊讶和疑惑。牛仔裤已经被彻底解开了。男人开始用力。她的身体也开始前后摇晃。但她仍然镇定自若地将目光盯着窗外。她是真的没有看见我吗?
我像一只受伤的动物,转过身,黯然离开了那间木板房。
28
我又回到那棵芙蓉树下,卖乌龟的女人已经等在那里了。她抱怨我怎么没在这里等她,害她还跑去到处找我。我撒谎说,我去上了下厕所。上厕所要这么久吗,做坏事去了吧?她继续抱怨。想一想,她说得也对,我确实做了不该做的事。我很认真地向她道歉,并问她帮我搞到路条没有?她说,根本就没有你说的什么路条。她还说,她被她男人臭骂了一顿,说她是神经病。这其实是在骂我,我才是神经病。我说,我们可以去照相师那里,问问他我说的是不是真的。什么真的假的,要问你自己去问。她嘴上虽然这么说,但还是抱着她的乌龟跟着我去了照相师的小屋。
我们走到照相师小屋的时候,看见小屋的门前围了许多人,还有几个穿警察制服的人站在门口。我们想往里面走,但被挡住了。那时我们还不知道里面究竟出了什么事,但肯定是出了什么事,而且是不小的事,不然不会有警察站在这里。于是我们退了回来,没有继续往里面闯(想闯也闯不进去),改为问旁边的人,究竟出了什么事?一个中年妇女说,那个照相的自杀了。啊?这怎么可能呢?我完全不相信。我早上还见过他,跟他说过话,好好的怎么会自杀呢?中年妇女转过头去,不再搭理我。我再次走到门口,要求让我进去看看。我是他的朋友,我对一个警察说。警察问我是谁,我说了我是谁,另一个警察便说,正好,有一封遗书是给你的。我正要伸手去拿,警察说,先看看你的身份证。我便拿了身份证让他看。他看了一眼身份证,又抬起头来看我,这样反复几次,才将那封遗书连同我的身份证一起递给了我。那封所谓的遗书是一张A4复印纸,上面写了几行字,抬头是我的名字,冒号,接下来就是:“我是自杀的,我的死跟任何人无关。我把我的照片全部留给你,请你代为保管。也请转告杨红艳,我爱她。”落款是“你的朋友李克勤绝笔”。字迹工整,是用蓝色记号笔写的。我问谁是杨红艳?跟在我后面的卖乌龟的女人说,我就是。这是我第一次知道她叫什么名字。我问我能进去拿照片吗?警察说,可以。杨红艳跟在我的后面也想进去,但被挡住了。杨红艳跟警察争辩说,我也是他的朋友,这上面也写了我的名字。但警察还是不让她进去。这里没你的事,走远点。警察的态度十分生硬,完全不认为对待女士应该更优雅和温柔一点。
照相师李克勤仰面躺在自己的床上。但我没有看见他的脸,他的脸被一块毛巾盖住了。我想问他是怎么自杀的?也没敢问。屋里有两个警察,连同陪我进来的警察,一共三个警察,个个表情严肃,其严肃的程度让人畏惧。你知道他说的那些照片放在哪里吗?陪我进来的警察问道。我说,他既然要我保管就一定是事先收拾好了的,应该就放在他的暗房里。警察便跟着我一起进了暗房,而暗房的洗手台上果然就十分醒目地放着一只纸箱,毫无疑问,那些要我代为保管的照片就装在那只纸箱里面。我抱起纸箱,问,我可以走了吗?不可以,警察说。语气平淡,但却让我吃惊不小。我胆怯地放下纸箱,站在原地,等待着他们的发落。别紧张,警察说,只是要你做个笔录。做完笔录,他们让我在上面签字,还拿出一只印泥盒子来,让我按了手印。最后,警察说,你可以走了,但记住,出去别张起嘴巴乱说。
29
这天晚上,我睡在睡袋里,辗转反侧,脑子里浮现的都是照相师生前的模样,以及他死后躺在床上的那个样子。还有就是那个警察,做笔录时问我的那些话,也始终在耳朵里回旋。头很重。可能是头已经重到不行了,身子反而变得轻了起来,轻到失重的程度,感觉在往上飘。尤其两只脚飘得更快一些,这就让我产生了一种倒立起来的感觉。出去别张起嘴巴乱说。现在,全身的血液都集中到了头部,我连嘴都张不开了。我感到窒息。我想我应该解开睡袋,从睡袋里钻出来透口气,活动一下四肢。但我怎么也解不开睡袋。我摸了摸我的手,特别软,就像充气娃娃被泄了气的手一样,软绵绵的,特别无力。头开始嗡嗡地响,有时候像青蛙的叫声,有时候像机器声,有时候又像鸟在叫,那种很吵闹的鸟叫声。太痛苦了,我反复地在内心念叨着,太痛苦了,太痛苦了,想以此压住那些嗡嗡的响声。要是有两颗安眠药就好了,我这样想到。三颗更好,我又给自己加了一颗。有一次我就是因为想要更快地入睡,在吃了两颗之后,又给自己加了半颗,结果在睡与非睡的临界点上,特别的难受,就像现在这样,头昏脑涨,人困到不行,但就是悬浮在半睡半醒的状态,始终落不下去,比死还痛苦。照相师是不是也是这样,才想到去自杀的?他用什么自杀的呢?看见他躺在床上被一张毛巾盖住脸的时候,我想问而没敢问的这个问题,现在又浮现出来。是用的安眠药吗?但是,为什么就那么肯定是自杀的呢?就一点没有怀疑是他杀吗?入室抢劫,谋财害命,杀人灭口。动物园现在这么多可疑的人,难道就没有这样的可能性吗?遗书能说明什么问题?不可以伪造吗?但是,如果遗书是伪造的,那么最大的嫌疑人不是别人,恰恰就是我。像许多电影里的类似情节一样,太明显了,用伪造的遗书为自己开脱。那么动机呢?我为什么要杀他?这也很简单,伪造的遗书(假如是伪造的)上面不是写得很清楚吗,那些照片,我就是为了得到那些照片。但是,那些照片真有那么大的价值,值得我去杀人吗?这也难说啊,像照片这样的东西,不值钱时就像废纸,但一旦值钱起来,就价值连城啊,艺术嘛,就是这样的。何况之前我的确还夸奖过他拍的那些游客留影的宝丽来照片,说它们就是艺术。那么,作为嫌疑人,我有不在场的证人和证据吗?这就要看他是什么时候死的了。上午我见过他,显然不会是上午。中午呢?假如是中午,我有小蔡他们做证,因为那时候我就在他们的茶铺里。然后我离开了茶铺,去找卖乌龟的女人,也就是杨红艳,这是下午。如果就是下午的话,杨艳红可以为我做证。但是,我马上想到,杨红艳会说,中间有段时间,她跟我不在一起,她去帮我搞路条了。那么,这个时候我在哪里?有谁可以证明?我能说我跟踪那个女人去了吗?这太让人羞愧了。即使我为了洗脱嫌疑,不怕丢脸,说我那段时间在跟踪那个女人,而且跟到了木板房,但谁又替我证明呢?那个女人吗?她可能看见了我,但也可能真的没看见。不管看见没看见,她都不会为我做证,原因很简单,她不想让人知道自己在木板房里干什么事情。所以她会说,她从未见过我,也根本不认识我。当然,案情要是再深入下去,她的这番说辞很快也会变成被识破的谎言,因为小蔡夫妇会站出来做证,曾在茶铺里见过她跟我在一起,关系还很亲密。这样一来,似乎又有了转机。但是,我为什么老要去想象自己就是那个嫌疑人呢?以及,有什么理由怀疑照相师就不可能自杀?游客减少了,导致他生意清淡,生活艰难,以及被限制在动物园里,想离开而离开不了,这样的境况难道不令人绝望吗?就像我现在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