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买!买!买!

距离罗安编造的签售会还有一个多小时,因此韦斯莱夫人便带着兄妹俩先行采购上学的物品。

首先要去的是摩金夫人长袍店,和其他新生一样,罗安定做了长袍、斗篷、尖顶帽和龙皮防护手套。

不同的是,罗安多付了几十加隆,让摩金夫人多准备几套服装。

至于理由,他给出的说法是:“我隐约预感到,我的衣服可能会被很大的狗咬坏,或者被擅长爆炸的室友不小心烧焦...”

从摩金夫人长袍店出来以后,罗安在弗洛林冷饮店买了三支火焰香草冰淇淋,以此堵住两个女人天生八卦的嘴。

而后他一边吃,一边买齐了天文课所需的星象图,月球仪,望远镜,以及魔药课所需的黄铜天平,锡制坩埚和一整套玻璃小药瓶。

有一说一,他真正想买的是黄金天平、纯银坩埚和水晶小药瓶。

这些高档材质的器具不仅外观更精美,质量也更坚固,完全能用到毕业,无需破损后再次换新。

虽然价格贵了十倍,可以罗安现在的财力,这并非难以承受。

真正的问题在于,以他对那只老蝙蝠的了解,谁要是敢弄一套花里胡哨的东西上魔药课,那准是奔着挨骂去的。

因此,为了尽可能少扣点分以及不关禁闭,罗安忍痛割爱,咬着牙离开。

之后,罗安在疾书文具用品店逛了半个多小时,几乎尝试了店里所有的羽毛笔和墨水。

然后,他买了上课用的速记羽毛笔,写作业用的自动答题羽毛笔,写信用的超舒适按摩羽毛笔;

还有隐形墨水,变色墨水,麝香墨水,臭鼬墨水,永恒墨水,自动纠错墨水;

以及翡翠龙牙削笔刀,珍珠鱼皮笔袋,无限延伸卷尺,显形橡皮和二十四卷羊皮纸。

付款的时候,罗安突然想起他曾经读过的一本同人小说,书里的主角表示“有了钢笔,傻子才用羽毛笔!”

罗安也知道钢笔比羽毛笔好用,问题是考试的时候不让用钢笔啊!

如果平时不能熟练使用羽毛笔,难道考试的时候现场练习吗?

路过咿啦猫头鹰商店的时候,韦斯莱夫人建议罗安买一只猫头鹰,还说这是最实用的宠物。

罗安当然知道猫头鹰有多实用,事实上,作为一个习惯了外卖和快递的现代人,猫头鹰绝对是不可或缺的宠物。它们吃苦耐劳、24小时在岗,敬业程度几乎仅次于家养小精灵。

如果可以,罗安当然想要一只猫头鹰,他甚至连品种都想好了。可惜霍格沃茨规定每个新生只能带一只宠物,所以没办法,只能等明年再说。

“不了,妈妈,我觉得斑斑就挺好的,我要带它去学校,它会派上大用场的。”

韦斯莱夫人和金妮对视一眼,两人都有些诧异。

要说罗安喜欢那只耗子,他为什么用三层铁笼把它关起来,除了喂水喂食之外,从不见有任何互动?

要说罗安不喜欢那只耗子,为什么他刚一学会说话,就哭天喊地的从珀西手里要过来,拿什么都不换?

就在母女二人打算进一步八卦的时候,罗安突然瞪大了双眼,用一种活见鬼的表情看着对面。

两人顺着罗安的眼神转过身,而后就看到一大群少女少妇阿姨大妈,群星拱月一般簇拥着一个英俊潇洒的男人。

他有着一头灿烂的金色短发,发型是天生的波浪卷,眼睛是迷人的勿忘草蓝,精美华贵的礼服外面,一条梦幻的蓝色披风轻轻飞舞。

他的牙齿白的光彩照人,配合那标志性的微笑,当真是倾倒众生,魅力非凡。

罗安还在感叹自己歪打正着,居然蒙对了,韦斯莱夫人已经不由自主的拉着金妮跟了上去,那魂不守舍的样子仿佛中了夺魂咒。

“那,妈妈,我先去买魔杖了?”

“快去快回别乱跑,我在丽痕书店等你。”

头也不回的说完这句话,韦斯莱夫人拉着金妮,眨眼间就从罗安的视线里消失。

下一刻,一股久违的幸福感出现在罗安心头。

穿越以来,他第一次自由了。

没有丝毫犹豫,罗安飞快的冲向维泽埃克魔法用品商店。

这里有一件火龙皮的魔法钱包,不仅被施加了无痕伸展咒,令其内部拥有城堡般巨大的空间。而且和哈利十七岁时海格送给他的驴皮钱包一样,只有主人才能取出里面的东西,具备相当不凡的防盗性能。堪称居家旅行,杀人放火的不二良品。

实际上,看到它的时候罗安就想买下来,可惜被韦斯莱夫人阻止了。

她认为普通人没有那么多东西,永远用不上那么大空间,这么鸡肋的东西完全不值300加隆。

罗安认为她说得对,但他必须买下来,哪怕价格再翻十倍都无所谓。

因为能否搬空有求必应屋的宝藏,就看这个钱包的了。

对罗安来说,与其让那些珍藏毁于七年后的一场厉火,倒不如留给真正有需要的人。

比如他。

有了龙皮钱包之后,罗安开始了真正的采购。

第一站是佐科笑话店,在那里,他买了数以百计的狼牙飞碟、连击回旋镖、大粪弹、便携式捕兽夹、便携式沼泽以及秘鲁进口烟雾弹。

上辈子看《火影忍者》,里面有个忍术叫手里剑影分身术,给他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凭借复制咒和这些魔法玩具,罗安有信心让三代目的招牌忍术重现。

至于练习的对手,他觉得禁林里的蜘蛛就不错。

海格虽然是正义的善良的友好热情的,可他的那些蜘蛛宠物就完全不同了。

这些怪兽冷血残暴,数量众多,第七部时加入食死徒大军进攻霍格沃茨,这种反骨仔不扼杀在摇篮之中,难道留着过年吗?

从笑话商店出来以后,罗安第一次走进了波宾先生的药店。看着柜台上数以万计的药品,他顿时感到心在滴血。

但凡有的选择,罗安都不愿再次遭受剥削。可是一想到他上学以后将要做的事情,出于安全考虑,他觉得还是提前储备一些粪石,补血药,白鲜香精,莫特拉鼠汁液,不利博士遗忘药膏为好。

此外,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要熬制复方汤剂,如有可能的话,还要买一些非洲树蛇皮。

潜入老蝙蝠办公室偷东西这种事能不干尽量不干,关禁闭事小,主要是他丢不起那个人。

就在罗安四处打量的时候,药店老板波宾先生带着一阵草药香气走了出来。

他虽然人过中年,但看起来风流倜傥,潇洒非凡,年轻时绝对是洛哈特级别的美男子。

凭借韦斯莱家标志性的红头发,他一眼就认出了罗安的身份,随后就露出了资本家特有的奸笑。

罗安刚要皱眉,眼角余光突然瞥见一个粉雕玉彻的小女孩,正隔着门帘向他偷偷张望,那可爱而羞涩的模样,简直比金妮还要精致三分。

于是乎,罗安脸上也同样露出了奸诈的笑脸。

采购完毕,罗安正想告辞,波宾先生突然一脸遗憾的看着他,大有一种:“要不你别去上学了,继续为我上山采药吧,不然少了你这个苦力让我剥削,我的金子会少很多”的想法。

罗安露出一个人畜无害的笑脸,同时在心里叮嘱对方,“好好照顾你家白菜,等我毕业的!”

出门之后,罗安掂了掂钱袋,相较刚从古灵阁出来时已经轻了一半还多。不过与之相对的,他现在除了魔杖和教材之外,该买的全都买完了。

按照原文的记载,魔杖的价格并不算多么昂贵,基本在十几加隆左右。

至于教材,他完全可以用比尔和查理的,虽然看着有些费事,但是写作业的时候就觉得香了。

看了看时间,估计那边洛哈特才刚开始表演,于是罗安抓紧机会,转身冲向了对角巷南侧。

那里是旧货铺。

此时的罗恩,注意力全都放在即将开始的淘宝上,并没有注意到他鲜艳的火红色头发已经引起了别人的注意。

那是一个和他年纪相仿,有着一头白金色短发的男孩,他用一种阴沉的目光一路追随着罗安离去的背影,脸上露出不加掩饰的鄙夷和厌恶。

“该死的韦斯莱,穷的时候讨厌,成为暴发户以后更让人恶心!看他那狂奔的样子,哪有一点纯血的高贵,真是败类!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