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在衷,无取于轻
○刑罚在衷,无取于轻。
《资治通鉴•汉纪三十五》
刑罚一定要轻重适当,不能特别偏轻。
○风林无宁翼,急湍无纵鳞,操权急者无重臣,持法深者无善治。
宋•陈亮《陈亮集,补遗》
狂风疾吹的树林里没有安宁的鸟,湍急的水流中没有悠闲游动的鱼,用权过于急躁的人没有地位稳固的大臣,执法过于严苛的人没有好的治绩。
○罪允则民知畏忌。
清•王夫之《读通鉴认》卷三定罪公允合理,那么民众才知道害怕和顾忌。
○法者,非以快人之怒、平人之愤、释人之怨、遂人恶情者也。
清•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二十一法律,绝不仅仅是用来发泄怒气使人痛快,或平息人的愤恨,或排解人的仇怨,或为了满足人们憎恨坏人坏事的情绪的。说明不能把法律当作感情用事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