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某种东西的成本,是为了得到它所放弃的东西|机会成本

古时候的某户人家,有一个漂亮的女儿,东村和西村的两家男子都来求婚。

东村的男子相貌丑陋,可家境殷实;西村的男子长相俊美,可家境贫寒。父母很犹豫,不知道怎么选合适,就询问女儿的意见,并允许她自己拿主意。担心女儿害羞,母亲就出了一个主意:“左手代表东,右手代表西,不便明说的话,伸手示意就行了。”

听完之后,女儿把两只手都伸出了出来。父母面面相觑,不知女儿是何意?女儿解释说:“东村的家境好,我想在东村吃饭;西村的长相俊,我想在西村住。”这一番话,让父母听得目瞪口呆,不知如何是好!

人的欲望是无限的,但用来满足欲望的资源却是有限的,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必须要有所舍弃。这就是曼昆的经济学原理之二说的“机会成本”,也称为选择成本,即:做一个选择后所丧失的不做该选择而可能获得的最大利益。

当鱼和熊掌不能兼得时,选择吃鱼,就不能吃熊掌,熊掌就是选择吃鱼的机会成本;选择东村的样貌丑陋的富家子弟,就不能再选西村贫寒的俊美男子,后者就是选择东村男子的机会成本。任何一种选择行为都有机会成本,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有得必有失”。

生活中处处充斥着机会成本的问题,如果我们想要得到更多的利益,就必须将价值较小的一方作为选择的机会成本。我们可以看看微软公司前任总裁比尔·盖茨在面临选择时,是如何计算机会成本的,以此作为参考和借鉴。

1973年,比尔·盖茨进入哈佛大学法律系学习,但他对法律毫无兴趣,而是更喜欢计算机。19岁那年,他有了创办软件公司的想法,是要继续在哈佛读书获取学士学位,还是辍学去创业呢?比尔·盖茨陷入了纠结中。他热爱学习,渴望拿到哈佛大学的毕业证书,但计算机领域的研究也是他割舍不掉的……经过一番思考后,他选择了放弃学业,开办软件公司。时间证明,比尔·盖茨的选择是对的,1999年微软公司让他荣登了《福布斯》杂志评选的世界亿万富翁的榜首。

就在那一年,比尔·盖茨回到母校参加募捐活动,有记者问他:是否愿意继续回来上学,弥补曾经的遗憾?比尔·盖茨微微一笑,没有作出任何回应。按照常理来说,他已经实现了创办软件公司的愿望,完全可以重回校园继续学习,为什么他不这样做呢?

从经济学角度分析,这一问题就很容易理解了。比起放弃学业继续经营公司,放弃经营公司重归校园的机会成本更大,他可能会失去世界首富的地位。同时,他在计算机领域的技术水平相当高,上学对他而言,获得的利益几乎不可能比他经营公司的利益大。所以,他当然更倾向于成本较小、利益较大的选项了。

生活中处处都充斥着机会成本的问题,对于任何人而言,这都是一个很重要的经济学原理。我们在做决策的时候,经常比较目标选项中的成本与收益,只有选择目标所获得的利益高于成本时,才愿意采取行动。但需要注意的是,有些行为的成本是隐藏在事物背后的,如走私、贩毒、偷窃等不法行为,虽然暂时可以获利,可毕竟触犯了法律,如有一天被绳之以法,机会成本就不可估量了。